我国还没有统一的证据法典,但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都规定了证据制度。对证据的概念,只有刑事诉讼法作了定义。刑事诉讼法第42条第1款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有下列七种:
(1)物证、书证;
(2)证人证言;
(3)被害人陈述;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5)鉴定结论;
(6)勘验、检查笔录;
(7)视听资料。根据专家们的理论观点和我们的工作实践,笔者认为以下六种常用的且行之有效的证据审查方法应长期坚持,并不断探索逐步加以完善,以提高整体公诉水平。其中包括:
1、排列法。任何一个犯罪案件的发生都是由犯意的产生、准备、实施及危害结果发生的全过程组成的。如果是共同犯罪案件则还有共谋、分工等个情节。因此,任何一个刑事案件的证据审查,都应根据七何的内容,把相关证据逐一排列,逐一对号,理清脉络。也可根据案件的发生、发展的事实将证据连接起来进行审查和评判。如果审查一人犯数罪或共同犯罪案件,则可以根据人或事、人或时、人或地、人与人的相互关系,将证据交叉排列,查明各环节的证据有无矛盾,有无脱节。
2、排除法。即在证据审查时将需要证明问题全部列出来,然后找出足以证明这些待证事实的证据,以排除证据链条中薄弱的、不足的、脱节的问题,以达到确实、充分的基本要求。运用排除法审查证据,还可以将需要证明的问题按照逻辑学的原理列出该问题成立或不成立的多种假定,然后在现有的证据中找出根据,以证明除了本题以外的其它可能都不成立。只有这样,才可以确信需要证明的本题是真实的,指控的犯罪是成立的。相反,如果现有证据不能证明本题以外的假定都不能成立的话,那么就很难认定所指控的犯罪完全成立,就应当考虑是否直接补充调查,还是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
3、反证法。在逻辑学上又称归缪法。这种方法和排除法的假定几种可能的做法有点相似。即在证据审查中假定与原论题相矛盾的反论题,用现有证据在证明主论题真实的同时、进一步证明反论题的虚假。
4、复核法。这是我们长年坚持,且行之有效做法,即对主要证人和主要证据在审查阶段逐一复核,既审查证据来源的可靠性,证明内容的可信度,又审查取证过程的合法性,同一证据的稳定性等等。笔者认为。这是刑事证据审查最基本、最有效的方法之一。
5、验证法。验证法是在刑事证据的审查中不局限书面审查、而是通过多种途径的验证,以领悟、消化现有证据,形成自己的确信。如对某些只有通过实际勘验现场,才能了解案件全貌的案件,应进行实际勘验或在相同的时间、空间、条件下进行现场实验(或演示),如对某些只凭鉴定结论不甚明了的案件,应请鉴定专家形成对鉴定的注释,如某些高科技犯罪或高智商犯罪案件对案件定性起关键作用的专门知识,则应向专家们咨询请教,了解这方面的专门知识,消化现有证据的内涵,从而形成审查人员自己对现有证据的确信。
6、补证法。补证法是证据审查的延伸,也是常用的有效方法之一。任何刑事案件的发生到侦查活动的展开,总有时间、空间上的差距,有的情节很难做到历史重现。因此补证法它包含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满足确实、充分的要求,对在证据链条中薄弱、不足的部分的补足,把这些环节加强;另一方面是对法律规定的某些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力不足的补强。这里又有真实性的补强和合法性的补强。如刑诉法规定只有被告人的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为确认被告人口供的真实性,必须找到其他证据,如果没有其他证据予以补强的则不应定罪。又如在证人证言中发现取证环节有违程序法的规定,审查人员应对该证据进行复取,补强其合法性,确认真实后,才能予以采用。
-
关于刑事证据合法性的审查
224人看过
-
审查判断的概念,刑事证据审查的步骤
436人看过
-
刑事证据如何审查,怎么使用刑事证据
380人看过
-
审查视听资料的原则,法官如何审查刑事证据
186人看过
-
刑事证据如何分类,如何审查刑事间接证据
51人看过
-
对证据的审查审查起诉要审查哪些方面
249人看过
刑事证据审查是指司法机关对于已经收集到的证据材料进行分析、研究和判断,以确定其是否具有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的一种诉讼活动。 证据审查是刑事诉讼中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相关性,为认定案件事实提供可靠的依据。在证据审查过程... 更多>
-
二审法院有权审查新的事实与证据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21应当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
-
刑事案件的书证物证审查依据有哪些甘肃在线咨询 2023-02-12刑事案件对于书证物证,应着重审查其是否为原物原件,收集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与案件事实有无关联等因素,这些审查因素主要围绕刑事诉讼证据的三性,即合法性、关联性、客观性进行展开。
-
民事诉讼二审中的新证据审查怎么审查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8-17《证据规则》对于逾期举证采取了证据失权为原则的立场,只有在例外的情况下才不发生失权的后果。但在《民事诉讼法》修改的过程中,采取了“负担额外的证明责任”,即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确有正当理由的,该证据作为失权后果的例外,允许提出,但当事人就逾期举证的正当理由的存在负担证明责任。新的司法解释也贯彻这一思想,保障诉讼公平,规范诉讼秩序。在二审中,对于新的证据的审查分主要是根据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主观过程程度
-
刑事诉讼电子证据的合法性与相关性审查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2相关性是证据的本质属性,审查判断某一刑事诉讼电子证据是否具有相关性,应从三方面着手即刑事诉讼电子证据是否能够证明案件的某方面问题;该问题是否为案件事实争议的问题;该刑事诉讼电子证据对争议问题的解决是否具有实质性意义。
-
刑事证据审查规则(试行)有哪些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281.突出非法言词证据——非法证据,除了非法言词证据,还有非法实物证据。现有司法解释对非法言词证据的排除有原则规定,非法实物证据情况复杂,难以作出一概禁止的一般性规定。《非法证据排除规定》主要是对非法言词证据排除的操作规程作出了规范。 2.是突出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言词证据——非法言词证据包括实体违法,如以刑讯逼供取得口供;程序违法,如侦查人员违反规定单人取证。对于程序违法取得的言词证据,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