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级别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2 21:03:40 56 人看过

一、劳动仲裁的级别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劳动仲裁的级别管辖法院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两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二、劳动仲裁的时效是多久

劳动仲裁申诉期限是一年,职工得知自身权益被侵害后,在规定时效内可以去申请仲裁。因为确定劳动关系发生争议、支付劳动报酬争议、辞退变更劳动合同争议等,都在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如果逾期没有申请仲裁的,职工维权的手段只剩下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三、劳动仲裁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申请人是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

2.被申请人的信息明确;

3.有具体的申请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5.在仲裁时效范围内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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