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审计法实施条例》的适用范围和实施情况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18:44:14 288 人看过

条例的范围根据新审计法的情况进行了调整。审计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有两种,一种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另一种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具体而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是指使用预算内投资资金、专项建设资金、政府举债融资资金等全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是指不动用全部财政资金,但财政资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在50%以上或者虽不超过50%的建设项目,政府对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具有实际控制权。国务院法制办财经司副司长纪怀英:应该有两个转变:一是观念更加科学、更加清晰。第二个变化是审计范围的界定更加明确和科学。我们现在规定,政府投资全部由财政资金投入,政府性资金主要是政府性资金,占政府性财政资金的比例,做到一目了然。此外,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如为建设工程或勘察设计工程提供货物等,不再纳入审计监督范围,只作为调查范围,过去称之为审计监督。2009年,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财政资金用在哪里,审计就要跟进。因此,《条例》规定,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对其他接受财政资金的单位和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率进行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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