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财产侵权保险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9 16:01:44 323 人看过

一、第三人财产侵权保险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损失属于保险责任,如为第三人导致,保险公司可以协助向第三人追偿。如觉得麻烦一时半会追不到钱,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先行赔付。但是有义务协助保险公司向第三人追偿,如果追回的钱少于等于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那就是保险公司收回。如果超出,超过部分自己收款。如果追不回来,那就没办法。

二、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承保流程

保险公司承保流程:

(1)核保

(2)作出承保决策

1、正常承保。对于属于标准风险类别的保险标的,保险公司按标准费率予以承保。

2、优惠承保。对于属于优质风险类别的保险标的,保险公司按低于标准费率的优惠费率予以承保。

3、有条件地承保。对于低于正常承保标准但又不构成拒保条件的保险标的,保险公司通过增加限制性条件或加收附加报费的方式予以承保。

4、拒保。如果投保人投保条件明显低于承保标准,保险人就会拒保。

(3)缮制单证

(4)复核签章

(5)收取保费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在成功承保后,保险公司一般回向法院发一份担保函,以用来为当事人的诉讼财产保全行为提供担保。

三、财产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是指构成具体侵权行为的各种作为必要条件的因素。行为人的某一行为只有具备了法律规定的相关要件,才构成侵权行为,行为人才可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过错责任的侵权与无过错责任的侵权之构成要件:

1、过错侵权的构成要件

其构成要件应为四个,即加害行为的违法性(侵害行为)、损害事实、加害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行为人的过错。

2、无过错侵权的构成要件

其构成要件应为三个,即加害行为的违法性(侵害行为)、损害事实、加害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在无过错责任的侵权案件中,不考虑加害人在主观方面是否存在过错,只要具备加害行为、损害事实以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就认定加害人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不考虑加害人的过错,是无过错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的本质特征。

由此可见,第三人财产侵权保险公司一般是不会赔付的,但是有些保险公司可能也会给保险人先行垫付一部分,但是当事人必须要追究第三人的法律责任,第三人应该承担最终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然后追回来的财产再由当事人如数交还给保险公司,如果保险公司肯这样做的话,那当然是最好的,大多数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其实都不愿意冒这种风险的,还是在于找到第三人要求其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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