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8 16:10:25 267 人看过

一、来宾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法定代表人及负责人身份证,委托办理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

房屋建筑设计或业务用房平面图

主要仪器设备清单目录

管理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名单

房屋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申请材料

消毒供应设施配置和医疗废弃物的处置方案

二、来宾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的受理条件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8月29日卫生部令第35号发布,自1994年9月1日起施行,2017年2月2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2号修改)

第二十七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一)不符合《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准的事项;(二)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三)医疗机构用房不能满足诊疗服务功能;(四)通讯、供电、上下水道等公共设施不能满足医疗机构正常运转;(五)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不符合要求;(六)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不合格;(七)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发布,自1994年9月1日起施行,2016年2月6日修改)

第十六条要求,相应实施条件为:一、基本条件(一)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8日 01: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宁德医疗机构执业变更登记什么时间办
    一、宁德医疗机构执业变更登记什么时间办全年除节假日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二、宁德医疗机构执业变更登记办理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公布,666号修订)第十三条国家统一规划的医疗机构的设置,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七条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设置的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第二十条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三、宁德医疗机构执业变更登记申请条件已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四、宁德医疗机构执业变更登记办理期限法定时限:受理后20个工作日承诺时
    2023-05-19
    342人看过
  • 来宾渔业船舶注销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一、来宾渔业船舶注销登记需要什么材料渔业船舶注销登记申请表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渔业船舶国籍证书、航行签证簿渔业船舶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渔业船舶买卖协议(所有权转移的其他法律文件)渔业船舶灭失(失踪)的证明文件渔业船舶拆解、销毁(处理)证明渔业船舶登记注销证明书(抵押权登记/租赁登记)不再从事渔业生产活动的书面声明捕捞渔船和捕捞辅助船的捕捞许可证注销证明渔业船舶租赁登记证书光船租赁合同(终止光船租赁关系的证明文件)境外登记机关出具的国籍登记注销证明书(重新登记时立即注销船舶国籍的证明书)临时渔业船舶国籍证书和航行签证簿二、来宾渔业船舶注销登记的申请条件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渔业船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所有权注销登记:(一)所有权转移的;(二)灭失或失踪满六个月的;(三)拆解或销毁的;(四)自行终止
    2023-05-19
    410人看过
  • 来宾事业单位设立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一、来宾事业单位设立登记需要什么材料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事业单位章程草案审批机关批准文件拟任法定代表人现任该单位行政职务的任职文件开办资金确认证明住所证明资质认可证明或者执业许可证明二、来宾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受理条件一、《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2号发布,2004年6月27日国务院令第411号修订)第六条申请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二)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三)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经费来源;(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4年1月24日修订)第三十六条申请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组织机构(法人治理结构);(三)有
    2023-05-18
    376人看过
  • 厦门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在哪办理
    一、厦门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在哪办理厦门市象屿路93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C区二楼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行政服务中心1号窗口二、厦门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办理依据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公布,666号修订)?第十三条国家统一规划的医疗机构的设置,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七条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设置的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闽政文〔2018〕337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政府赋予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实施省级行政许可事项承接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19〕41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
    2023-05-19
    362人看过
  • 天津蓟州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变更--执业登记办理前提是什么
    一、办理条件a)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b)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c)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d)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e)有相应的规章制度。f)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申请条件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修订)第16条;二、办理地点办理地点:蓟州区滨河西街5号三、办理材料
    2019-10-10
    485人看过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变更--执业登记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申请条件a)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b)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c)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d)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e)有相应的规章制度。f)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申请条件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2016年修订)第16条;数量限制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办理流程纸质审查——形式审查流程图四、办理地点办理地点: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五、办理时限承诺期限:10工作日六、办理机构市卫计委七、办理费用是否收费此项无需收费八、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2016年修订)第15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2016年修订)第17条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zwfw.tj.gov.cn/)
    2023-05-31
    473人看过
  • 阜新执业机构变更需要什么资料
    一、阜新律师执业机构变更需要的资料1、所在律师协会出具申请人执业期间年度考核情况及考核结果2、交回律师执业证原件并办理执业证注销手续二、阜新律师执业机构变更的办理流程1、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司法厅窗口收到律师调档函以后,经审核同意,发函给申请人原归属地司法局,调取申请人执业档案与执业情况。2、市司法局收到信函后,开具申请人执业期间的相关证明,复函至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司法厅窗口。3、窗口收到市局复函后,由工作人员复函至申请人所调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三、阜新律师执业机构变更的法律依据《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律师变更执业机构,应当向拟变更的执业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原执业机构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申请人不具有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证明;(二)与原执业机构解除聘用关系或者合伙关系以及办结业务、档案、财务等交
    2023-05-18
    480人看过
  • 赣州市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流程有哪些
    一、赣州市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流程有哪些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4.领取结果。申请人可到市行政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二、赣州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法律依据节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七条第一款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
    2023-05-18
    478人看过
  • 铁岭市医疗机构变更执业登记需要多久
    一、铁岭市医疗机构变更执业登记需要多久法定时限4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二、铁岭市医疗机构变更执业登记审批依据【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第二十条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规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8月29日卫生部令第35号,2017年2月21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2号修改,2017年4月1日起实施)第三十条医疗机构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注册资金(资本)、诊疗科目、床位(牙椅)的,必须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的《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二)申请变更登记的原因和理由;(三)登记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
    2023-05-18
    430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医疗机构校验登记所需材料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2
      1、医疗机构申请校验登记注册书; 2、医院申请(红头文件); 3、医疗机构上个校验周期的自查报告(红头文件),包括医疗机构管理、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执业人员聘用、业务开展情况及按核定的经营性质执业的运营情况; 4、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名册; 5、医疗质量相关管理制度; 6、执业登记项目变更及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许可情况; 7、校验期内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结果及整改情况; 8、校验期内发生的医疗民事赔
    • 企业分支机构办理开业税务登记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3
      企业开设分支机构办理开业税务登记时,应当填写《税务登记表》,并需提供以下资料: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
    • 医疗机构执业管理办法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9号1994年2月26日)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七条:“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设置的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设置的为内部职工服务的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的执业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年检内容是什么,需要哪些材料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3-06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年检内容是: 1.按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检查; 2.审查医护人员执业资格和执业注册情况; 3.审查医疗废物处理情况; 4.审查医疗机构医疗安全、药品安全(特别是毒麻精放药品)、设备安全以及综合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5.审查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情况。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年检需要的材料有: 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3.医疗机构年度工作报告,包括医疗
    • 2022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需要什么文件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12
      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设置申请书; (二)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六)能够独立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