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行政处罚的时效是几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7 10:55:48 265 人看过

征收计划生育社会抚育费不是行政处罚,而是行政征收,因此不适用《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诉讼时效限制。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未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应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追诉时效是多久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违反计划生育的违法行为超过2年没有被发现的,一般不再进行处罚,如果作出了处罚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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