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纠纷由谁提出诉讼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4 09:12:23 242 人看过

一、赡养纠纷由谁提出诉讼

关于赡养纠纷一般要具体事件具体看待,至于由谁提出诉讼就看当事人双方的权益是否受到损失。

赡养纠纷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知识】

赡养纠纷立案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提起赡养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根据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

(2)原告的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如委托近亲属以外的人为代理人的,应提供诉讼代理人推荐函、身份证复印件;委托近亲属的,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是律师,应提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函)。

(4)存在赡养关系的证明(户口簿、单位、居委会、村委会证明或有关法律文书)。

(5)每月经济收入及证明。有工作的由单位或雇主证明,无工作的由居委会、村委会证明。

(6)要求变更费用数额的,应提供原处理的调解书、判决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7)被赡养人的收入、身体、居住等情况的证明。

(8)赡养者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证明材料。

(9)能证明案件事实或者认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10)因客观原因对证明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无法自行收集,或者虽经委托代理律师亦无法收集的,应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法院进行查证。

诉讼文书要求

起诉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能够提供被告身份证复印件的,应当提供。

(2)案由:赡养费纠纷、或变更赡养关系纠纷。

(3)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判决被告给付赡养费、变更赡养费数额变更赡养关系纠纷及其他。

(4)事实和理由:写明原告与被告双方之间存在赡养关系的事实经过;双方争议的焦点,同时写明所依据的有关法律规定。

(5)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6)写明起诉状致送的人民法院名称,原告在具状人处签名,并注明起诉时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08: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赡养费相关文章
  • 赡养纠纷诉讼费收费标准
    一、赡养纠纷诉讼费收费标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明确规定: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符合上述5种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免交诉讼费用。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1、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2、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4、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5、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所以因赡养费纠纷起诉的是可以申请减免诉讼费的。二、我国《诉讼
    2023-03-20
    226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权由谁提出?
    股东代表诉讼权由股东提出,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了确保责任者真正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司法》对股东代表诉讼作了如下规定:(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的,股东通过监事会或者监事提起诉讼。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80日以上连续持股期间,应为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已期满的持股时间;规定的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是指两个以上股东持股份额的合计。(2)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
    2023-06-17
    360人看过
  • 赡养费纠纷案不得提起反诉
    可以。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一、如何区别抚养权和监护权?区别抚养权和监护权: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二、抚养权与监护权有什么区别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管理和保护的法律资格。对于处于父母保护
    2023-03-11
    320人看过
  • 抚养费纠纷怎样向法院提出诉讼
    一、抚养费纠纷怎样向法院提出诉讼1.准备好起诉状,写明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2.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3.法院受理后,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审理;4.开庭前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5.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作出抚养费纠纷的判决。二、子女抚养费支付的方式都有哪些1.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三、抚养费拖欠多久会强制执行抚养费拖欠两年会强制执行。败诉方在履行期还未履行的,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一般到判决书规定的执行期期满以后就可以到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2023-08-25
    70人看过
  • 赡养费纠纷诉讼费如何收取
    一、赡养费纠纷诉讼费如何收取《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明确规定: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符合上述5种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免交诉讼费用。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1、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2、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4、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5、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所以因赡养费纠纷起诉的是可以申请减免诉讼费的。二、我国《诉
    2023-06-04
    453人看过
  • 青海赡养纠纷诉讼管辖法院
    青海赡养纠纷诉讼管辖法院这一问题,解答如下: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三、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
    2023-03-02
    160人看过
  • 债权纠纷诉讼费应由谁负责
    债务纠纷的诉讼费一般是由败诉方来承担,特殊情况下,胜诉方自己非要承担为例外。原告起诉时通常均会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用的,具体如何承担,则需要法院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判决由谁来承担,败诉方承担原则性规定。《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原告起诉时通常均会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用的,具体如何承担,则需要法院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判决由谁来承担,败诉方承担原则性规定。
    2024-04-28
    79人看过
  • 赡养纠纷诉讼需要准备哪些
    赡养纠纷诉讼,原告应准备以下资料:(1)提起赡养诉讼的一方,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原件,根据被告人数提供诉状复印件。(2)原告及被告的身份证明。(3)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如委托近亲以外的市民为代理人,应提供诉讼代理人的推荐信、身份证明复印件的委托近亲,应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和亲属关系证明的委托代理人为律师,应提供律师事务所发行的信)。(4)存在赡养关系的证明(户口簿,单位,居委会,村委会证明或有关法律文书)。(5)每月经济收入和证明。有工作的提供单位和雇主证明书,没有工作的提供居委会,村委会证明书。(6)要求变更抚养费金额时,应提供原处理的调停书、判决书和其他证明书。(7)被赡养人的收入,身体,居住等情况的证明。(8)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证明材料。(9)能证明案件事实或者认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10)因客观原因对证明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无法自行收集,或者虽经委托
    2023-08-06
    442人看过
  • 赡养纠纷案由调整范围
    一、赡养纠纷案由调整范围案由主要有“赡养关系”和“赡养费”两个。人民法院认定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二、赡养费纠纷可以反诉吗赡养费纠纷是不能够反诉的。某些基于婚姻家庭关系的人身权的案件不适用反诉。离婚案件不适用反诉。离婚是当事人重要的法律行为。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不仅要对夫妻双方的人身关系作出裁判,而且要对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关系作出裁判,使之产生一系列的法律后果。当事人离婚后,虽然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消灭,但是父母与子女的人身关系不能消灭,故离婚本诉应对涉及到的关系都一
    2023-05-06
    381人看过
  • 赡养费纠纷的诉讼管辖法院的关于赡养费纠纷的条文
    赡养费纠纷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几个被告不在同一管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九条,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案件的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名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内的,各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赡养费纠纷管辖法院赡养费纠纷属于民事诉讼纠纷。在民事诉讼中,作为原告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管辖问题,如果确定不了管辖,就无法确定应该去哪个法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作为被告,也有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权利。所以不论是作为原告还是被告都应该关注管辖问题。总体而言,诉讼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专属管
    2023-08-06
    253人看过
  • 保险公司不赔由谁提出诉讼
    一、保险公司不赔由谁提出诉讼1.在无法与保险公司达成和解的情况下,您有权选择向我国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该监管机构将依法责令相关责任人于规定时间期限内实施必要的整改措施,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2.若您及保险公司均对某位备受信赖的第三方人士保持深度认同,您亦可考虑向其提出调解请求,以便尽快寻找到公平合理的解决路径;3.如保险合同中已经详细列明了仲裁条款,您得以依照该项条款之规定向已被明确指定的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从而有效地维护自身合法利益;4.在法律所设定的诉讼时效范围之内,您同样有权利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借助司法途径来化解纷争;5.除了以上列举的几种方式之外,您还拥有其他多种维权途径可供选择,例如向消费者协会或者行业协会等权威组织寻求援助。《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二、保险公司不理
    2024-07-21
    129人看过
  • 医疗纠纷如何提出诉讼
    一、怎样提起医疗诉讼向法院起诉是医疗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寻求的最后一道保障线,也是最有效力的解决纠纷方式。向法院提起的诉讼,应该注意以下一些问题:第一,起诉要注意诉讼时效制度。向法院诉讼,有时效制度,如果过了诉讼时效,合法的权益最终可能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普通时效为两年,但医疗事故属于身体受到伤害所需的赔偿,诉讼时效只有一年,从确定为医疗事故之日起算起。当事人千万不要在协商、调解和等待中,超过诉讼时效。第二,起诉要有合适的原告和被告。原告一般是患者本人,如果死亡的,一般指死者的法定继承人。而被告一般是指医院,主治医生是代表医院的职务行为,一般不能作为医疗纠纷案件的被告。第三,要有合理的赔偿请求。赔偿的数额应根据法律确定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如果超过合理的范围,漫天要价,不但得不到法律的支持,而且还要承担额外的。第四,要有支持自己诉讼请求的证据。最主要的是鉴定结论,如果没有鉴定结论,要提供或申请法院调
    2023-04-17
    390人看过
  • 医疗纠纷案做坚定由谁提出鉴定
    否则。《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5条第2款规定医疗事故鉴定的路径有两种,而对判定或者鉴定结论不服,因果关系推定或过错推定成立,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1,根据上述规定,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1款第8项的规定,推翻因果关系推定或过错推定,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如果案件到法院阶段,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向患者说明情况:经鉴定,法院应依法驳回起诉,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如果患者不能证明医疗关系或医疗损害结果存在,若二级,患者应首先就上述第一,在医疗侵权纠纷案件中,并非没有任何举证责任。”由此可知。因此;2,则等于未提出证据,如不提出,也由于认定案件事实的需要而应由其提出申请,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再次鉴定申请的,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
    2023-02-04
    53人看过
  • 提出解决赡养纠纷的建议和方案
    原因:1、夫妻矛盾的因素是引发农村老人赡养纠纷的主要原因。2、农村经济条件差,子女经济困难,确无能力尽赡养义务。3、老年人子女多,子女相互推卸责任。4、分家析产和继承引起的矛盾带来赡养纠纷。、5父母与子女生活习惯各异,年久产生矛盾而引起赡养纠纷的产生。对策: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提高村民赡养老人的法律意识。2、积极发挥人民法院对村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作用,将赡养纠纷解决在最初阶段。3、妥善处理农村赡养纠纷案件,扩大办案社会效果。浅议执行赡养纠纷案件的对策近几年来,涉老纠纷特别是赡养纠纷案件日趋增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赡养费用的案件不断增加,如何在执行阶段做好老年人的维权工作,依法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已成为当前法院的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笔者利用在荔浦法院执行局工作期间,请教多名具有丰富执行工作经验的法官,总结在其办案经验,认为法院执行赡养纠纷时应注重以亲情为切入点,充分考虑案件
    2023-07-11
    446人看过
换一批
#赡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赡养费
    词条

    赡养费是指晚辈对长辈支付的相应费用,夫妻离婚是不存在赡养费问题的,夫妻之间的是扶养费。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可以要求对方进行一定的经济上的帮助,该义务实质上是夫妻之间扶养义务的延续。... 更多>

    #赡养费
    相关咨询
    • 行政诉讼由谁来提出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5
      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由人民法院来解决。行政诉讼法第3条规定,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这与行政复议不同,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关申请复议,由上级行政机关作出复议决定的活动。
    • 子女可以提起赡养纠纷诉讼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2-29
      有资格提起给付赡养费诉讼的是父母,子女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在判决前,还可以申请先予执行赡养费。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当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是,老人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由合同纠纷提出的诉讼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28
      合同有很多种,比如保险合同,运输合同,购销合同等,而且合同内部也有各种变数,比如当事人约定由哪个法院管辖。 1、《民诉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是一般合同纠纷的管辖确定原则,凡是《民诉法》没有例外规定的,均使用该准则。 2、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保险
    • 谁提起诉讼离婚就由谁出离婚诉讼费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9-16
      诉讼费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向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的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不过,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
    • 反诉由谁提出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04
      对于这个问题,反诉只能由本诉的被告通过法院向本诉的原告提起,反诉实际上是变更原诉当事人的相互地位,原告变为被告,被告变为原告。反诉与本诉并存于同一诉讼程序之中,使双方当事人都同时居于原告与被告的双重诉讼地位。 有的学者主张在本诉的诉讼法律关系中,有独立请求权的诉讼第三人也可以以原告身份向本诉的原告提起反诉。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