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地面车位如果是没有产权的,只是利用小区公共部位划定的,这些车位不属于开发商,属于全体业主的,物业可以管理并收取费用,但不能让外来车辆停,应该优先满足本小区的住户,不能强迫业主买地下车位。另外,从长远来说,业主有够预算,本人还是倾向业主购买车位,否则以后停车会成为很大的问题。地面停车位包含两种类型的停车位,一种是建筑区划内的,另一种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建筑区划内的地面停车位属于专有权的客体,所有权属于开发商所有,业主和开发商可以通过约定的方式确定业主是有偿或无偿使用车位。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在物业管理中可以约定使用公共车位是否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当然也可以无偿使用,同时关于费用的支付可以约定自行收取还可委托物业进行收费。
非业主购买车位注意事项
在开发商在超出小区的车位配售比例向非业主出售车位或者业主依据上述规定主张车位的需求时,房管部门有可能依据满足业主的需要条款不办理车位的过户手续。
在购买车位时,应当尽可能购买自己小区内的地下车位,如的确需要购买其他小区车位、车库,非业主应清晰了解该车位、车库的权属、规划条件、配售比例、公摊面积、是否存在抵押等情况。
注重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的约定,增加开发商的违约成本,降低自己的风险。若开发商解除合同或者车位无法过户,非业主可向开发商主张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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