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违法行为执行主体是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18 14:38:59 405 人看过

执行主体又称为强制执行的主体,是指在执行程序中,能够引起执行法律关系生产、变更和消灭的主体,包括执行法院和执行当事人。执行主体是在执行程序中最为重要的机关和人员,是不可缺少的,虽然在执行程序中往往还涉及了其他的一些主体。如利害关系人、执行代理人等等。

首先,执行结构。在我国,有强制执行权的国家机关是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是能够独立行使执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一百零二条

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第一百三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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