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收养的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1:20:33 176 人看过

事实收养,主要是指未经登记或者公证的收养行为,即欠缺合法收养的法定程序性要件。

事实收养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收养弃婴;

(二)收养孤儿;

(三)收养走失或者流浪的儿童;

(四)无计划生育的婴儿(多为女婴)被私下送养、私下收养;

(五)对被拐卖儿童扶养;

(六)无子女者为承续宗嗣认养他人子女;

(七)无子女者为老有所养而收养他人子女;

(八)亲生父母确无抚养能力而将子女送人收养。

上述情形的特征有两点:一是事实收养人善意者多,恶意者少。二是被事实收养人的父母大多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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