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养老保险完善制度衔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9 15:25:13 232 人看过

一、对于已参加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员,其老农保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合并享受,老农保个人账户余额并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待遇不再重新计算。

二、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员,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当年当地的各档次缴费标准的算术平均数折算缴费年限,并继续参保缴费,老农保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规定计发待遇。

三、需注意的是,对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老农保参保人员,其老农保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给本人,并终止老农保参保关系。

四、《基本养老保险还规定,符合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人员,如符合享受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和精减职工、计划外长期临时工、遗属生活补助等待遇条件,可同时叠加享受。而与最低生活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特扶、社会优抚、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供养的待遇衔接按相关规定执行。如同时符合享受其他丧葬待遇条件的,其丧葬待遇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不重复享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5: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养老保险相关文章
  • 青岛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政策解读
    参保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只需提交申请后,由社保经办机构分三步办理。昨日从市人社局发布的《青岛市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业务经办规程》政策解读中获悉,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可合并累加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但反过来转移保险关系,居民养老缴费年限不能折算。如果存在重复缴费的情况,则按照月份做比对,并将重复缴费的部分清退给参保人。【政策解读】不愿转入居民可延长缴费人社部下发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规定,已经按照国家规定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在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衔接手续;参保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前,不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参保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
    2023-04-24
    266人看过
  • 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衔接制度的完善
    一、立案部门在执行案件登记立案时应增加告知当事人执破衔接的内容为帮助当事人在第一时间了解执破衔接制度,让该破产的执行案件尽早进入破产程序,节约有限的司法资源,立案部门在登记立案遇到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执行案件时,应分别在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发申请执行人)和执行通知书(发被执行人)上增加告知可申请或同意执行案件转为破产案件(以下简称执转破)的内容,即被执行企业如出现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在执行过程的任何时间节点均可向法院申请执转破或同意法院提出的执转破意见;如被执行企业是外地的,也可直接向其住所地法院申请破产。二、在执行部门建立一案一户的执转破案件信息管理系统随着该类案件的不断增加,执行部门不仅案多人少的矛盾更加突出,而且不同类型的执行案件管理也趋于复杂。为规范执行、分类管理、提高效率,有必要在实施此项制度的排头兵部门即执行部门建立一案一户的执转破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并与金融、房产
    2023-06-06
    378人看过
  • 四川省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经办规程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川省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经办规程(以下简称《经办规程)已经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4年第14次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一、充分认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工作的重要性近年来,随着我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实施,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城乡劳动力流动就业加速,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迫切需要解决。对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7号),并于2014年7月1日实施。结合我省实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发布了《印发的通知(川人社发〔2014〕28号)。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的实施,是一项重大的惠民政策,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保机构要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政策要点,充分认识做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二、全力做好经办服务工作为了保障
    2023-05-10
    179人看过
  • 如何全面建立有序衔接的养老保险制度
    全面建立有序衔接的养老保险制度人社部近日发布《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12月16日。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我国有112.42万人重复参加三类养老保险,9.27万人重复领取养老金6845.29万元。三大养老保险衔接将使流动就业人口受益,也将是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好开始。本版特请著名社会保障专家、经济学家王*文教授,中山大学社会保障与社会政策研究所研究人员彭*文博士撰文,帮广大读者客观厘清此次《暂行办法》的重点和意义。2012年11月26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其网站发布《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前,这项政策设计尚处于广泛征求意见阶段。从方向上,全面建立有序衔接的养老保险制度,是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环节。因此,这项政策措施出台,对于推动城乡社保一体化和劳动力市场一体化有积极意义。改革的
    2023-05-04
    103人看过
  • 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若干问题
    进入21世纪,我国养老保险面临严峻的挑战。不断出现的城镇养老基金缺口大、筹资难等问题,已使现有的养老保险制度力不从心;而农村传统的“家庭养老与土地保障”模式与现实要求相距甚远。构建符合国情和深得人心的新的养老保险制度,是目前社会保障亟待解决的核心问题。城镇企业亟需完善现有的养老保险制度,而农村则宜单独立法,建立“家庭养老、土地保障与社会保险相结合”的新制度。关键词:养老保险;模式;制度据有关资料显示,预计我国老年人口的绝对数2003年将达到9000多万,相当于目前欧洲老年人口之和;预计到2015年前后,老年人口将达到2亿。在21世纪的20年代到40年代,我国老年人口将由占世界人口1/5逐步提高到1/4.人口老龄化是21世纪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也是新世纪人类发展的主要特征。纵观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史,正视市场经济中养老保险的新需求,直面新旧养老保险制度的矛盾冲突及诸多现实问题,借鉴和研究
    2022-04-14
    154人看过
  • 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
    各市、县(市、区)政府要严格落实《浙江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264号),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按照“即征即保、先保后征、人地对应”的要求,根据征收耕地及其他农用地的数量合理确定参保人数,足额计提社会保障风险准备金,逐步提高政府补贴标准和社会保障水平。要合情合理、公开民主、公平公正确定参保对象,维护好被征地农民知情、参与等民主权利。被征地农户承包地被征收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从土地整治新增耕地或预留机动地中调剂安排质量和数量相当的土地给被征地农户承包经营的,参保对象可以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推选产生;未调剂安排的,要安排被征地农户家庭成员参保。‘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与相关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政策。从2014年7月1日起,经核定属于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的新增被征地农民和已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被征地农民,可按照相关养老保险制度规定选择参加职工基
    2023-03-23
    366人看过
  • 3种养老保险制度将于明年相互衔接和转移
    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近日人社部公开发表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5000多字,有10个条款,还作了9条说明。并向全国发出了关于《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该《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主要是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解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3种制度之间的相互衔接和转移问题。近年来,我国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日益完善,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经全面建立。2009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办法,对包括农民工在内的3亿参保人员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内跨地区转移接续的问题作了政策和程序方面的明确规定;今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也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目前已经覆盖了4.59亿人(其中缴费人员3.28亿人)。但在推进过程中发现,这覆盖
    2023-05-01
    244人看过
  •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了解决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维护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实施若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加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职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或城居保,并含新农保与城居保合并实施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下同)两种及以上制度的人员。已经按照国家规定领取上述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第三条参加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人员,达到职保法定退休年龄(含待遇领取年龄)后,职保缴费年限满15年(含依据有关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按照职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职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待达到新农保或城居保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新农保或城居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参加新农保或城居保人
    2022-11-23
    455人看过
  • 遂宁市改革完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制度
    从2014年10月1日起,军人退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军人退役离开部队时,由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一次性计算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据新*社北京10月7日电近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改革完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制度。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深化军人保险制度改革的又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是军队后勤政策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的改革意见,总后勤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印发了《关于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军人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改革完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制度的管理模式、人员范围、计算标准、转移接续办法等做出了规定。明确从2014年10月1日起,军人退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军人退役离开部队时,由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一次性计算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
    2023-05-10
    372人看过
  •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是政府帮助广大被征地农民实现“老有所养”的一项惠民政策。被征地农民参加的养老保险其实质上就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存在任何风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达到法定领取养老金年龄后,养老金待遇与城镇企业职工退休人员养老金同步调整。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法定领取养老金年龄后,在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基础上增发个人账户政府补贴养老金。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纳年龄1、男不满45周岁、女不满40周岁,从参保之日按规定缴费;2、男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女满40周岁不满55周岁的,从男满45周岁、女满40周岁时补缴;3、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一次性足额补缴15年后可以申请领取基本养老金。4.男超过60周岁、女超过55周岁的,年龄每增加1年,补缴额度可相应减免1500元,累计减免不超过1.5万元。《甘肃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第四条征收土
    2023-07-04
    248人看过
  • 对完善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探究
    作为现代国家最重要的社会经济制度之一,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健全,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社会保障尤其是社会养老保险,有利于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遇到各种风险时,基本生活可以得到保障。占城市劳动者三分之二的农民工却被排除在这一制度之外,这不但侵害了农民工的权益,也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农民工劳动保障的权益维护己成为近几年我国社会上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是党和政府正在下大力气解决的问题。针对现阶段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领域存在的参保率低、退保率高现象,应分析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方法才能有力地促进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关键词: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以土地换社保分类分层管理和谐社会一、我国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的现状(一)农民工与社会养老保险在中国现代社会学辞典上,“农民工”是指拥有农业户口、被人雇佣从事非农活动的农村人口。其特征是持农村户口但在城
    2022-04-07
    187人看过
  • 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衔接和制度完善(三)
    三、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的衔接构想(一)程序衔接一是建立诉前调解机制。一方面,可在诉前引到当事人到相应的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另一方面,可选择具有丰富法律知识和调解能力的法官及经过一定程序聘请的人民调解员组成专门的调解机构,负责诉前调解。二是建立诉中委托调解制度。诉讼中,对于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法院可以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选择由法院出具调解书,也可以撤诉,选择由人民调解组织出具调解书。三是设立巡回法庭。人民法院应当从审判业务部门抽调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组成巡回法庭,负责审理各县(市)、区调处中心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未成功的民间纠纷案件。四是建立实行经人民调解程序的诉讼绿色通道,方便快捷的巩固民调组织的工作成果。(二)工作制度衔接一是建立定员、定点、定期联系制度,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法官担任辖区街道调委会的指导员,建立法官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长效机制。二是建
    2023-06-06
    176人看过
  • 四川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中有哪些常见问题
    问: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适用范围是哪些?答: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主要涉及进城务工的农民和在城镇就业不稳定的人员,这些人员在长达几十年的劳动生涯中,可能在两种制度中都参保缴费,需要办理制度衔接手续。对于已经按照国家规定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问: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如何衔接?答:我省《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时,除了执行国家规定,还可一次性缴纳不超过原正常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养老保险费,原正常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作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在国家政策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做了更具科学性和人性化的制度设计,也让参保的老百姓多了一个选择。问:参保时间如何确定?答:我省衔接办法允许一次性缴纳不超过原正常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养老保险费,参保时间是社保法实施前还是实施后,事关参保人权益。因此,《
    2023-05-04
    87人看过
  •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主要面向哪些人群
    日前,随着《青海省关于贯彻落实〈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出台,青海省开始正式实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轨,在全省建立统一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新的政策出台,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衔接的具体事宜,成为很多参保者关心的问题,就此,记者采访了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就《暂行办法》和《实施意见》的政策作了解读。一问: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主要面向哪些人群答:适用于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这两种制度,需要办理衔接手续的人员。主要涉及两类群体,一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在乡务农时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进城务工时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二是城镇就业不稳定的人员,未就业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就业后按照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灵活就业人员在两种养老保险制度间交叉选择参保。这些人员在长达几十年的劳动生涯中,可能在两种制度中都参保
    2023-05-04
    302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年老退出劳动岗位以后,由政府提供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项社会福利制度。 政府建立养老保险基金,并以税收优惠的形式负担部分费用,职工和用人单位按工资收入的不同比例,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 更多>

    #养老保险
    相关咨询
    • 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3-10
      根据《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第九条参保人员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时,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参保人员本人向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书面申请。 (二)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并审核参保人员书面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人员原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联系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本办法规
    • 办理参保人员在当地怎么办理养老保险制度衔接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01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程序怎么办理参保人员首先应该向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书面申请,经审核后办理有关手续。一、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理条件:1、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养老)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 为什么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03
      随着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和城市化的发展,现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渐显现出一些与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覆盖范围不够广泛,大量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还没有参保;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没有做实,未能真正实现部分积累的制度模式,难以应对人口老龄化对基金的需求;养老金计发办法不尽合理,缺乏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基本养老金调整机制还不健全,养老金总体水平还不高;统筹层次比较低,
    •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怎么办理参保人员怎么办理参保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25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程序怎么办理参保人员首先应该向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书面申请,经审核后办理有关手续。一、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理条件:1、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养老)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 制度完善网络货币制度有何风险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01
      (一)价格稳定风险 理论上讲,如果网络货币的存在影响到了对央行负债的需求,进而干扰了央行公开市场操作行为,就将对一国的货币政策和价格稳定产生影响。但从实际看,网络货币影响价格稳定的前提包括下面三个方面: (1)从对货币数量的影响分析,虽然在信息匮乏的情况下难以分析网络货币方案在多大程度上创造货币。 然而,大多数网络货币系统以预付费模式运作,即在换入真实货币时发行网络货币,在换出真实货币时回笼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