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报酬争议案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3 11:23:34 482 人看过

一、劳动报酬争议案例中存在的问题

1、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时采用交替变换用人单位名称等手段迫使劳动者“工作年限清零”违反法律规定。

工作年限(俗称“工龄”)作为计算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的重要标准,已引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双重重视。但实践中某些用人单位为防止劳动者原工作年限计入新工作单位,往往通过迫使劳动者辞职后重新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者通过设立关联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交替变换用人单位名称等手段迫使劳动者“工作年限清零”,而在此情况下,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应当连续计算。

2、因劳动者原因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二倍工资差额。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上述规定是为防止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而设立的惩罚性规定。但如果因劳动者自身过错,导致未能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无需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3、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未经法定程序不能作为管理依据。

实践中,很多中小企业基本未设立职工代表机构或工会,制定的规章制度根本无法达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应当经过职工讨论的要求。对于在2008年之前制定的规章制度,虽未经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民主程序,但内容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或者告知的,用人单位可以作为管理的依据。但2008年始制定的规章制度,未经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民主程序,原则上用人单位不能作为管理的依据。

4、劳动者主张权益应注意时效。

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主张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的加班费和未休年假工资等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应支付的二倍工资中的超出一倍部分属于惩罚性赔偿,不属于劳动报酬,不应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劳动者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主张权利。

5、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权益保障予以了倾斜保护,但同时也明确要求劳动者必须遵守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双方劳动关系。上述规定一方面对劳动者遵纪守法提出明确要求,同时也为企业一方加强人事管理、依法行使用工解除权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1、协商解决

通过协商方式自行和解,是双方当事人应首先选择解决争议的途径。同时也是在解决争议过程中可以随时采用的。协商解决是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基础的,不愿协商或者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他方式。

2、企业调解

是指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处理方式。这种调解实行自愿原则,具体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只有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由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处理该争议,调解委员会才能受理该案件;另一方面是当事人可以不经过调解而直接申请仲裁。此外,由于调解委员会主要是由企业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所以工会与企业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不适合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当事人应直接申请仲裁。

3、申请仲裁

若经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不成协议,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均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当事人也可以不经企业调解委员会处理而直接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因处理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缺乏法律依据,所以这类争议是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方面进行协调处理,不可以申请仲裁。除这种争议外,对其他争议而言,劳动争议仲裁是强制性的必经程序。也就是说,只要有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且符合受案条件,仲裁委员会即予受理;当事人如果要起诉到法院,必须先经过仲裁,否则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4、提起诉讼

当事人如果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不予受理仲裁决定或通知书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目前法院是由民事审判庭依据民事诉讼程序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实行两审终审制。法院审判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最终程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1日 22: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报酬相关文章
  • “导航者”在劳动报酬争议中“迷航”
    闫女士来自浙江,2005年11月进入导航者公司工作,担任客户经理。去年2月的一天,闫女士与上司发生口角,第二天即被辞退。嗣后,双方因劳动报酬发生纠纷,经交涉无果,于是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导航者公司支付拖欠的业务提成报酬、经济补偿金等。仲裁期间,闫女士提供了致员工的最后书面警告以及佣金协议等盖有导航者公司印章的证据。而导航者未到庭,也未提供相关证据,仅在快递送达的答辩意见中否认她在其公司工作过。据此,仲裁委确认,被诉人导航者公司的抗辩理由不予采纳,双方的劳动关系成立。根据双方的佣金协议和相关法律规定,裁决导航者公司应支付闫女士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未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替代工资、业务提成共计8万余元。裁决书生效后,导航者公司置若罔闻,闫女士只得向法院申请执行。然而,导航者公司依然故我,寻找种种理由拒不履行给付义务。特别是在法院冻结其银行帐户后,导航者公司竟然于次日向相关业务单
    2023-04-25
    298人看过
  • 劳动争议时效有哪些,劳动报酬是多少
    仅涉及拖欠,劳动报酬的纠纷,已不是劳动争议,而是属于债务纠纷的范畴,诉讼时效是三年,该规定仅仅适用于劳动者持有工资欠条或者运作单位承认欠薪的事实的情形,否则劳动者在起诉前仍然需要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劳动纠纷一定要先仲裁吗?一般情况下,劳动纠纷需要先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然后才能到法院去起诉,当然,也有一些例外情形。在例外情形下,发生劳动纠纷时可以不必先去劳动仲裁,而是直接去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和诉讼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两种不同的途径,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仲裁和诉讼分属于两个不同的处理纠纷的机构,仲裁是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仲裁,而诉讼则是在人民法院审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劳动纠纷需要先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然后才能到法院去起诉,当然,也有一些例外情形。在例外情形下,发生劳动纠纷时可以不必去劳动仲裁,可直接去
    2023-03-31
    431人看过
  •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劳动争议怎么处理?
    针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刑事犯罪,2013年1月23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针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作出了更详细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1.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劳动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应得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以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
    2023-04-29
    393人看过
  • 一份“业务提成协议”引发的劳动争议劳动报酬
    本报讯劳动者小张向南湖区劳动部门提出,某建筑装饰材料公司没有依照协议给他业务提成,要求劳动仲裁。但企业主却否认曾答应过给他业务提成,更记不起来曾签订过什么业务提成协议。至此,整个事件的焦点集中在了那份业务提成协议的真伪上。去年底到这家建筑装饰材料公司当业务员的小张,工作近两个月后因病请假,此后尽管企业按劳动合同付清了工资、奖金、补贴等劳动报酬,但小张多次上门讨要业务提成未果。当初进公司前老板答应有业务提成的。已经半年没到企业上班的小张今年8月向南湖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仲裁科提出了仲裁要求,并出示了一份盖有企业公章的业务提成协议。这份提成协议只有A4打印纸一半左右大小,上下两端边缘还呈现不规则的痕迹。小张说那是他找老板讨要提成时双方发生争执争夺协议造成的,虽然两侧被撕扯掉部分,但协议的主要内容部分并未残缺,协议的大致内容为:小张把某个建筑装饰项目顺利接下来,公司就给他工程款5%比例的提成。但
    2023-04-22
    222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报酬争议怎么解决?
    一、劳动合同法报酬争议怎么解决?根据有关规定,因劳动报酬约定不明而引发劳动争议的可以由以下几种方法加以解决: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重新协商。2、适用集体合同的规定。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具有约束力。因此,如果协商不成,用人单位有集体合同的,就应当适用集体合同的规定。3、按照用工同酬原则确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即用人单位对相同或者相近的工作岗位的劳动者支付大体相同的劳动报酬。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二、在劳动合同中没写清工资报酬怎么办?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
    2023-04-13
    152人看过
  • 劳动报酬争议仲裁的特别时效
    本条规定申请劳动仲裁的一般时效为一年。但是,在有些情况下,一年的时效期间还不能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在有的行业,尤其是建筑业,拖欠工资问题比较突出,工人的劳动报酬很多到年底才结算;还有些劳动者为了维持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对用人一单位拖欠劳动报酬的行为不敢主张权利。如果都适用一年的仲裁期间,不利于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因此本条第四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对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已经终止的情况,则没有维系劳动关系这样的顾虑,因此本条第四款作出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的规定。以上便是对“劳动仲裁时效法律如何规定”的解答,劳动争议仲裁的双方当事人因为仲裁时效的存在而受到限制,总的来说,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
    2023-08-18
    419人看过
  • 山东限时处理集体劳动报酬争议
    要限时处理集体劳动报酬争议和小额争议,人均涉案金额1000元以上的案件应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挂牌督办。日前,山东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9部门联合开展行动,确保元旦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为此,今年山东省将在各地重点场所设立劳动保障权益告示牌,公示举报投诉电话和地址;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报酬争议要当天立案,并在7日内结案;人均涉案金额1000元以上的案件应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挂牌督办。
    2023-04-25
    477人看过
  • 最新劳动争议案件案例介绍
    一、劳动争议案件案例杨某于2008年3月进入某食品公司工作,工作岗位为操作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书》。工作期间,食品公司没有为杨某缴纳社会保险。2014年6月24日,杨某以食品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向食品公司邮寄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食品公司主张其未为杨某缴纳社会保险的原因是其本人曾向单位写了自愿不缴纳社会保险的保证书,所以未缴纳社会保险的责任在于杨某本人,不同意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仲裁委审理后认为,根据《社会保险法》及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缴纳手续。二、分析杨某于2008年即进入食品公司工作,虽然写了自愿不缴纳社会保险的保证书,但是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险法》和《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关系双方的义务,《劳动法》第72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2023-04-13
    449人看过
  • 【案例】不支付劳动报酬法律责任
    依法、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专业劳动纠纷律师认为,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包括下述几种情形:1、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2、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的工资;3、用人单位拖欠支付劳动者的工资;4、用人单位不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在这些情形下,劳动者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用人单位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通过劳动监察主张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
    2023-08-17
    233人看过
  • 拖欠劳动报酬争议能否直接起诉?
    拖欠劳动报酬可以直接起诉。在有书面欠条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且未有书面欠条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也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3条规定,劳动者以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及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按照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劳动者以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工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受理,不适用程序中仲裁前置的规定。
    2023-06-18
    379人看过
  • 劳动报酬争议申诉时效的起算点
    劳动报酬争议申诉时效的开始,是指仲裁申诉时效从何时起算。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的确定,是判断劳动报酬争议案件仲裁申诉时效的开始以及是否超过仲裁申诉时效的关键所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并非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而是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明确表示异议之日。用人单位一直未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是一种持续的违法行为,仲裁申诉时效从行为终了时起算,即最后一次应支付工资的时间。用人单位断断续续未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也应理解为持续的违法行为,从最后一次应支付工资的时间起算申诉时效,否则不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律解释最高人民法院于2006年8月颁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第一条第一项规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用人单位不能证明的,劳
    2023-06-10
    73人看过
  • 工资、报酬是否必须发生劳动争议
    1、工资和报酬是否必须服从劳动争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法》第2条规定,工资和报酬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的范围为:(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引起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引起的争议(三)因退市、辞退、,辞职和辞职(4)因工作时间、休息和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和劳动保护引起的争议(V)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引起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违约和终止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劳动争议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是什么,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应根据不同的违约或终止合同的情况,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补偿《劳动合同违约和终止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有了更明确的规定。它规定了雇主向工人支付经济补偿的四个补偿标准:(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协议,扣留拖欠的工资,拒绝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工资标准,则用人单位应额外支付工资
    2023-05-07
    430人看过
  • 申请年休假报酬是否是劳动争议
    劳动者申请年休假报酬产生争议的,是属于劳动争议,协商不成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争议。一、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
    2023-02-09
    194人看过
  • 首例律师劳动争议案裁定
    记者从市获悉,我市首例执业律师状告签约事务所的劳动争议案日前已有仲裁结果:律师事务所退还原告周律师5000元,并按每年结付一个月工资给予其赔偿。据悉,周律师于2003年应聘进入重庆某律师事务所,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月薪。当年底,事务所通知周,根据新规章制度和周的工作表现,决定降低其工资。周认为聘用合同一经签订,不应单方变更,于是提出解除聘用合同。该所则认为降低工资有理有据,周应承担违约责任。周对此不服,遂向渝中区委员会提起申诉。
    2023-06-09
    383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根据与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付出体力或脑力劳动并获得其劳动所得的对价,体现的是劳动者创造的社会价值。 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报酬包括三部分: (1)货币工资,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 更多>

    #劳动报酬
    相关咨询
    • 劳动报酬争议适用何种时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05
      仅涉及拖欠劳动报酬的纠纷,已不再是劳动争议,而属于债权纠纷的范畴,诉讼时效是三年。 该规定仅适用于劳动者持有工资欠条或者用人单位承认欠薪事实的情形,否则劳动者在起诉前仍需要先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 关于劳动报酬争议怎么申诉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22
      仅涉及拖欠劳动报酬的纠纷,已不再是劳动争议,而属于债权纠纷的范畴,诉讼时效是三年。 该规定仅适用于劳动者持有工资欠条或者用人单位承认欠薪事实的情形,否则劳动者在起诉前仍需先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第十五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人民法院按照普通民事纠纷
    • 未与劳动者约定劳动报酬发生争议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06
      用人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所适用的法律条款《劳动合同法》、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者若要获得此种权利保障,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寻求权利救济。根据《劳动合
    • 如何对拖欠劳动报酬属于劳动争议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08
      拖欠劳动报酬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劳动报酬争议纠纷还能起诉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2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3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及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受理。”按照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劳动者以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工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受理,不适用处理程序中仲裁前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