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时间规定的考虑因素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6 22:01:56 454 人看过

对于子女而言,年龄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

零至三周岁的幼儿,该阶段的幼儿身体、智力等诸方面受环境的影响较大,无生活自理能力,如果适用逗留性探望方式,可能会因环境经常变化而影响幼儿的身心健康,因此该年龄段适用探望性探望较为适宜。

三至十周岁的子女,该阶段的儿童,对环境的变化适应能力增强,探望性探望和逗留性探望的方式均可适用。又因此阶段的儿童尚无辨别能力与控制能力,在是否探望问题上很难表达其真实意思,容易为他人的观点所左右,所以对此阶段的儿童实行何种探望方式,可不征求被探望子女的意见。

十至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由于该年龄段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人,在是否探望这一问题上已具备了相当独立的思考和判断能力,因此,在决定探望权问题时应征求子女的意见,探望权的行使也应在征得其子女同意的情况下实施。

一、探视权(探望权)的特点有哪些?

1、探视权(探望权)是一种身份权。亲权是父母基于其身份所有的权利义务。②探望权属于亲权范畴,探望权产生的基础是父母对子女享有的亲权,其权利的主体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父或母,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特有权利,因此是一种身份权。

2、探视权(探望权)是法定权。现实生活中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关爱、照顾,产生于血缘关系和人之伦理道德。“出礼入刑”,父母关爱看望自己亲生子女的心理需求从伦理道德的层面上升为法律。由国家权力予以调整便产生了《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对探望权的规定。该法律条文对探望权的行使、中止和权利的恢复情况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同时还明确了直接抚养方的协助义务。婚姻关系终止,只要直接抚养权一确定,探望权也同时成立,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对未成年子女就依法享有探望权。非有法定理由不得予以中止或剥夺。

3、探视权(探望权)是受限制的权利。探望权的基础和设立的初衷,都是以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为前提。探望权源于亲权,但必定不同于亲权。因此探望权的行使,不能和亲权一样随时随地都可以行使。要在不侵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和子女正常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权人通过与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协商或法院裁决确定的方式,确定合适的时间和对子女适宜的地点来行使。同时法律还规定了,行使探望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时,人民法院有权中止探望权的行使。

4、探视权(探望权)是探望权人的一项单纯的权利。探望权为单向性,只有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享有,而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父或母则是探望权的义务主体,应该协助探望权人实现探望的权力。对于未成年子女只是探望权行使的对象,不是探望权权利义务的相对人,不能通过诉讼方式要求探望权人对其进行探望。当然未成年子女要求不直接抚养他的一方父母来看望他,或者直接抚养子女的以方要求另一方行使探望权,法律绝对允许,但没有强制性保障其权力的规定。我国现有立法还停留在只规定不直抚养子女负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二、探视权的特点是什么

1、探视权是一种身份权。亲权是父母基于其身份所有的权利义务。探望权属于亲权范畴,探望权产生的基础是父母对子女享有的亲权,其权利的主体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父或母,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特有权利,因此是一种身份权。

2、探视权是法定权。现实生活中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关爱、照顾,产生于血缘关系和人之伦理道德。“出礼入刑”,父母关爱看望自己亲生子女的心理需求从伦理道德的层面上升为法律。由国家权力予以调整便产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探望权的规定。该法律条文对探望权的行使、中止和权利的恢复情况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同时还明确了直接抚养方的协助义务。婚姻关系终止,只要直接抚养权一确定,探望权也同时成立,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对未成年子女就依法享有探望权。非有法定理由不得予以中止或剥夺。

3、探视权是受限制的权利。探望权的基础和设立的初衷,都是以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为前提。探望权源于亲权,但必定不同于亲权。因此探望权的行使,不能和亲权一样随时随地都可以行使。要在不侵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和子女正常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权人通过与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协商或法院裁决确定的方式,确定合适的时间和对子女适宜的地点来行使。同时法律还规定了,行使探望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时,人民法院有权中止探望权的行使。

4、探视权是探望权人的一项单纯的权利。探望权为单向性,只有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享有,而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父或母则是探望权的义务主体,应该协助探望权人实现探望的权力。对于未成年子女只是探望权行使的对象,不是探望权权利义务的相对人,不能通过诉讼方式要求探望权人对其进行探望。当然未成年子女要求不直接抚养他的一方父母来看望他,或者直接抚养子女的以方要求另一方行使探望权,法律绝对允许,但没有强制性保障其权力的规定。我国现有立法还停留在只规定不直抚养子女负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的层面,这对于未成年子女来,只能保障其生活的物质需求,不能保障其情感心理成长的精神需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21: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探视权相关文章
  • 股权激励时,股权定价要考虑哪些因素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确定授予价格或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授予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原则上不得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一)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二)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50%。上市公司采用其他方法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中对定价依据及定价方式作出说明。1、公司性质及发展阶段对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公司,定价方式则完全不同,主要是因为不同阶段的公司经营风险强弱的问题。对于初创期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给到员工的价格通常按照注册资本或初始投入进行定价,主要是因为未来公司的不确定性较大。而对于成长期的公司,公司已经有稳定的发展,这是实施股权激励定价通常按照净资产进行确定;如公司已经引入外部投资人,其授予员工股权的价格还
    2023-08-17
    424人看过
  • 认定侵犯商标权罪考虑的因素
    1、行为人的背景因素。销售者从事销售活动的时间长短、规模大小,经营特定商品的时间、数量,销售者的经验知识、认识水平。2、商品本身的因素。看一定时期内某种商品的注册商标被假冒的情况是否猖獗,某种商品的注册商标是否同时也是驰名商标,某种注册商标的宣传力度是否较大并且已经为广为人们知晓等。3、销售行为前后的因素。行为人购进商品时的渠道是否正常、手续是否完整,对方是否给予了高额的回扣并缺乏注册商标的商品厂家的正规发票、收据等,行为人是否在非正常的时间、非正常的地点以非正常的价格销售,商品是否有相应的质量保证书、说明书等。[3]例如,销售商品的进价和质量明显低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商品的进价和质量的;根据行为人本人的经验和知识,知道自己销售的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销售的商品从非正常渠道获得的,而这些非正常的商品在实践中大多是伪劣产品,这些都可以作为认定行为人“明知”的参考因素。一、侵犯商标权的认定对侵
    2023-03-23
    90人看过
  • 死因不明尸检时间的选择有何考虑因素?
    死因不明尸检时间是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想知道死亡原因或者对死因有任何不同观点的,需要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如果具备尸体冻存条件,就可以延长一星期。注意的是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交通事故尸检报告的公布一般情况下不会超过19天,最长的话也不得超过两个月。人民检察院解剖死因不明的尸体怎样进行1、人民检察院解剖死因不明的尸体,具体的程序如下:(1)人民检察院解剖死因不明的尸体,应当通知死者家属到场,并让其在解剖通知书上签名或者盖章。(2)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不影响解剖的进行,但是应当在解剖通知书上记明。对于身份不明的尸体,无法通知死者家属的,应当记明笔录。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九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
    2023-07-01
    156人看过
  • 遗产继承需要考虑哪些时间因素?
    《民法典》生效实施后,将该期限改为六十日。另外,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也即继承诉讼的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父母死后遗产继承多长时间失效父母死后的遗产继承无论经过多长时间都不会失效。因为遗产继承只有继承人放弃继承一说,而没有继承失效的说法;只要继承人未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书面表示放弃继承,遗产继承就不会失效。但是,对于因为遗产继承产生的纠纷则有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三年。《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2023-07-06
    297人看过
  • 计算误工费需要考虑时间因素吗?
    (一)非持续性的误工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二)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三)受害人因伤害死亡的从侵权行为开始计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或有的因受害人死亡不计算误工费,因死亡赔偿金已补偿预期收入)。医疗事故误工费怎么计算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2、无固
    2023-07-07
    284人看过
  • 认定合同效力的考虑因素
    合同效力是指合同对双方当事人的法律约束力。合同可以分为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和可撤销合同。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1.有效合同。是指具备了合同的生效要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合同。2.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3.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4.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合同。合同效力状态合同效力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概念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所发生的法律后果;狭义概念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所具有的法律约束力。根据已成立合同对生效要件的不同满足程度,可将合同效力状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合同生效。(2)合
    2023-07-06
    206人看过
  • 怎么变更探视权,探视权的时间有哪些规定
    想变更探视权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法律并没有对探视权的时间做出具体规定,孩子父母可以就探望的时间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一、探视权可以单独起诉么探视权可以单独起诉。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视权属于身份权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享有的身份权,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离婚登记或者法院判决离婚时,夫妻双方未就探视权提出请求,离婚后发生探视权纠纷的,可以以探视权纠纷为由单独提起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二、离婚孩
    2023-06-28
    392人看过
  • 认定主犯的几个考虑因素
    (一)犯意发起者,犯意的发起者并且参与犯罪实施的,往往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这种行为是共同犯罪故意形成的重要原因,其对共同故意的决定性作用是不言而喻;(二)纠集犯罪者,在参与共同犯罪的人中,每个人参与的主动程度并不是完全相同的,这往往表现在纠集与被纠集的关系上,而犯罪的纠集者一般都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当然,实践中也不乏这样的案例,即犯罪的纠集者并没有实行行为,那么就不应认定为主犯。(三)积极参与者,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在共同犯罪中直接实施犯罪行为,其虽不是犯罪活动的组织、策划、指挥者,却是共同犯罪的积极参加者,或者是犯罪结果的主要责任者,应当认定为主犯。(四)组织、策划、指挥共同犯罪的行为,选择犯罪目标、制定犯罪计划的行为,甚至有些还制定行为实施后如何逃避刑事责任的计划。有预谋的共同犯罪既能避免共同犯罪人的盲目行为,而通过实施犯罪行为之前的组织、策划、指挥行为,在心理上也能坚定共同犯罪人的犯
    2023-03-15
    389人看过
  • 确定罚款数额的考虑因素
    罚金数额应该这样确定:1、无限罚款制度,也就是说,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罚金的具体金额。罚款最低金额不得少于1000元;未成年人犯罪时,罚款最低金额不得少于500元;2、限额罚款制度,也就是说,刑法规定了罚款金额的下限和上限,人民法院只需要在规定的金额范围内裁定罚款;3、罚例罚金制度,也就是说,罚款罪金额的百分比决定;4、罚款制度的倍数,即罚款金额由犯罪金额的倍数决定;5、倍比罚款制度,也就是说,罚款金额的数额由犯罪金额的比例和倍数决定,罚款金额应当根据犯罪情节确定,也就是说,如果犯罪情节严重,罚款金额应该更多,如果犯罪情节较轻,罚款金额应该更少。销售假药罪罚金数额如何确定1,生产、销售假药,涉案金额巨大,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为主犯的,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各处罚金400万元。2,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伪劣产品罪及生产、销售假药罪等为从犯的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至1年6
    2023-07-04
    363人看过
  • 确定孩子的抚养权时要考虑的因素有什么
    确定孩子的抚养权时要考虑的因素有:(一)子女的年龄;(二)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三)父母双方的生活环境。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一、男人出轨孩子的抚养权能给女方吗男方出轨不代表子女抚养权给女方。男方出轨是一方过错,这与离婚时子女抚养权没有直接关系。子女抚养权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根据双方财产、接受教育情况、与子女生活关系、与子女感情、子女年纪、子女意愿(8周岁以上)等方面确定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二、离婚怎样才能得到子女抚养权夫妻双方离婚争取抚养权时可以拿出相关证明自己可以给孩子提供良好生活环境的证据,具体可以提交
    2023-04-04
    84人看过
  • 合法性视角下考虑强制拆迁的因素
    1、拆迁人应当依法办妥拆迁手续,如拆迁许可证等。2、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已届满:(1)补偿安置协议、裁决所定的拆迁期限已经届满;(2)主管部门或人民法院签发的公告指定的搬迁期限已届满。3、被拆迁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搬迁的。4、经多次劝解,做思想工作仍不能奏效的。5、拆迁人须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被拆迁人拒绝接受的,拆迁人可以申请提存,以保证被拆迁人获得权利的补救。6、拆迁人已经为被拆迁人做了必要的安置和补偿,被拆迁人无正当理由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期限内仍拒绝搬迁,此项条件是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7、在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向公证机关办理被拆除房屋有关事项的证据保全。证据保全目的是使其能证明被拆除房屋基本情况的原始证据事实不会因拆除等原因而消灭或破坏,一旦事后发生纠纷时可以及时查询。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有用途给予补偿。
    2023-07-05
    424人看过
  • 确定抚养权时需要哪些因素可以考虑
    1、子女利益最大原则2、抚养人的抚养能力3、直接抚养人对抚养子女的态度、感情等4、子女的意愿、子女的受教育环境的继续性适应性等。一、有哪些条件可以变更小孩抚养权离婚后以下条件使得小孩抚养权变更:抚养的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不尽抚养义务、存在虐待子女情形、未成年子女愿意随另一方抚养的。法院会根据抚养人的生活情况、抚养情况、抚养能力子女意愿进行判决。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8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二、子女抚养权的变更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子女抚养权变更条件包括:抚养的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不尽抚养义务、存在虐待子女情形、未成年子女愿意随另一方抚养的。法院会根据抚养人的生活情
    2023-03-26
    406人看过
  • 确定孩子抚养权时,如何考虑眼睛因素?
    抚养权是不能由权利人据此决定对方不能见孩子的,而是由法律规定予以决定。法律对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的探视权有进行明确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同时,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孩子刚出生离婚抚养权如何判决孩子刚出生离婚抚养权一般是会判给女方的,因为法律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如果母亲存在以下情况的,则孩子抚养权会判给父亲:(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
    2023-08-09
    358人看过
  • 判定抚养权和抚养费的考虑因素
    抚养权和抚养费应当这样判:1、孩子的抚养权应当按照孩子的年龄,以及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再根据法律的规定来进行判决,比如对于未满2周岁的孩子,抚养权一般是归母亲,除非母亲的情况不适合抚养孩子;2、抚养费应当按照当地的生活水平、孩子的生活与教育情况,以及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来作出判决。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一)不满两周岁的孩子,一般会判给母亲不满两周岁的孩子,仍处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是会判给母亲的。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
    2023-07-01
    463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探视权
    词条

    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对子女享有按约定,或者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遵循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看望由另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或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的方式一般可以分为探望性探视和和逗留式探视。... 更多>

    #探视权
    相关咨询
    • 加拿大买房要考虑哪些因素?如果买房子时要考虑哪些因素?如何考虑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10
      在加拿大的几个大城市中,温哥华的房价最贵。所以多数人都会考虑在多伦多买房。澳星旗下澳星国际地产顾问公司温馨提醒您买房前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一、地点(locatio)在选择买房地点时,交通,购物,上班,上学是通常要考虑的。一般来说,他们喜欢把地点选在比较好的区域。好地区的特点是房屋质量好,学校质量好,社会治安好,居民素质较高,交通发达,购物方便。在多伦多,同类房屋在不同地区有不同价格。据统计,中国人
    • 同时考虑抚养权归属的因素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2-08
      1、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2、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3、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 离婚时,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要考虑哪些因素,法院会考虑哪些因素?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1-19
      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要考虑:一、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二、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
    • 认定主犯的几个考虑因素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7-06
      认定主犯最主要的是确定其在共同犯罪中是否起到主要作用,认定主犯具体考虑以下因素: 1.犯意发起者,犯意的发起者并且参与犯罪实施的,往往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 2.纠集犯罪者,在参与共同犯罪的人中,每个人参与的主动程度并不是完全相同的,这往往表现在纠集与被纠集的关系上,而犯罪的纠集者一般都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 3.积极参与者,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在共同犯罪中直接实施犯罪行为,其虽不是犯罪活动的组织、策
    • 确定抚养权时要考虑哪些因素,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2-14
      法律分析 确定抚养权时要考虑父母具体情况、子女年龄等因素。根据相关规定,父母离婚的,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适宜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