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时间规定的考虑因素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6 22:01:56 454 人看过

对于子女而言,年龄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

零至三周岁的幼儿,该阶段的幼儿身体、智力等诸方面受环境的影响较大,无生活自理能力,如果适用逗留性探望方式,可能会因环境经常变化而影响幼儿的身心健康,因此该年龄段适用探望性探望较为适宜。

三至十周岁的子女,该阶段的儿童,对环境的变化适应能力增强,探望性探望和逗留性探望的方式均可适用。又因此阶段的儿童尚无辨别能力与控制能力,在是否探望问题上很难表达其真实意思,容易为他人的观点所左右,所以对此阶段的儿童实行何种探望方式,可不征求被探望子女的意见。

十至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由于该年龄段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人,在是否探望这一问题上已具备了相当独立的思考和判断能力,因此,在决定探望权问题时应征求子女的意见,探望权的行使也应在征得其子女同意的情况下实施。

一、探视权(探望权)的特点有哪些?

1、探视权(探望权)是一种身份权。亲权是父母基于其身份所有的权利义务。②探望权属于亲权范畴,探望权产生的基础是父母对子女享有的亲权,其权利的主体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父或母,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特有权利,因此是一种身份权。

2、探视权(探望权)是法定权。现实生活中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关爱、照顾,产生于血缘关系和人之伦理道德。“出礼入刑”,父母关爱看望自己亲生子女的心理需求从伦理道德的层面上升为法律。由国家权力予以调整便产生了《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对探望权的规定。该法律条文对探望权的行使、中止和权利的恢复情况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同时还明确了直接抚养方的协助义务。婚姻关系终止,只要直接抚养权一确定,探望权也同时成立,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对未成年子女就依法享有探望权。非有法定理由不得予以中止或剥夺。

3、探视权(探望权)是受限制的权利。探望权的基础和设立的初衷,都是以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为前提。探望权源于亲权,但必定不同于亲权。因此探望权的行使,不能和亲权一样随时随地都可以行使。要在不侵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和子女正常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权人通过与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协商或法院裁决确定的方式,确定合适的时间和对子女适宜的地点来行使。同时法律还规定了,行使探望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时,人民法院有权中止探望权的行使。

4、探视权(探望权)是探望权人的一项单纯的权利。探望权为单向性,只有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享有,而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父或母则是探望权的义务主体,应该协助探望权人实现探望的权力。对于未成年子女只是探望权行使的对象,不是探望权权利义务的相对人,不能通过诉讼方式要求探望权人对其进行探望。当然未成年子女要求不直接抚养他的一方父母来看望他,或者直接抚养子女的以方要求另一方行使探望权,法律绝对允许,但没有强制性保障其权力的规定。我国现有立法还停留在只规定不直抚养子女负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二、探视权的特点是什么

1、探视权是一种身份权。亲权是父母基于其身份所有的权利义务。探望权属于亲权范畴,探望权产生的基础是父母对子女享有的亲权,其权利的主体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父或母,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特有权利,因此是一种身份权。

2、探视权是法定权。现实生活中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关爱、照顾,产生于血缘关系和人之伦理道德。“出礼入刑”,父母关爱看望自己亲生子女的心理需求从伦理道德的层面上升为法律。由国家权力予以调整便产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探望权的规定。该法律条文对探望权的行使、中止和权利的恢复情况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同时还明确了直接抚养方的协助义务。婚姻关系终止,只要直接抚养权一确定,探望权也同时成立,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对未成年子女就依法享有探望权。非有法定理由不得予以中止或剥夺。

3、探视权是受限制的权利。探望权的基础和设立的初衷,都是以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为前提。探望权源于亲权,但必定不同于亲权。因此探望权的行使,不能和亲权一样随时随地都可以行使。要在不侵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和子女正常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权人通过与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协商或法院裁决确定的方式,确定合适的时间和对子女适宜的地点来行使。同时法律还规定了,行使探望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时,人民法院有权中止探望权的行使。

4、探视权是探望权人的一项单纯的权利。探望权为单向性,只有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享有,而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父或母则是探望权的义务主体,应该协助探望权人实现探望的权力。对于未成年子女只是探望权行使的对象,不是探望权权利义务的相对人,不能通过诉讼方式要求探望权人对其进行探望。当然未成年子女要求不直接抚养他的一方父母来看望他,或者直接抚养子女的以方要求另一方行使探望权,法律绝对允许,但没有强制性保障其权力的规定。我国现有立法还停留在只规定不直抚养子女负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的层面,这对于未成年子女来,只能保障其生活的物质需求,不能保障其情感心理成长的精神需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9日 22: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探视权相关文章
  • 判刑时考虑立功因素
    立功表现适合缓刑的情况有:1、缓刑对象: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2、重大立功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判缓刑后担保人的话要什么条件刑事犯罪的被告人如果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依法判决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法律没有规定判决缓刑的需要提供担保人,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宣告缓刑。刑事判决被告人缓刑的,并不需要提供担保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
    2023-07-12
    285人看过
  • 认定侵犯商标权罪考虑的因素
    1、行为人的背景因素。销售者从事销售活动的时间长短、规模大小,经营特定商品的时间、数量,销售者的经验知识、认识水平。2、商品本身的因素。看一定时期内某种商品的注册商标被假冒的情况是否猖獗,某种商品的注册商标是否同时也是驰名商标,某种注册商标的宣传力度是否较大并且已经为广为人们知晓等。3、销售行为前后的因素。行为人购进商品时的渠道是否正常、手续是否完整,对方是否给予了高额的回扣并缺乏注册商标的商品厂家的正规发票、收据等,行为人是否在非正常的时间、非正常的地点以非正常的价格销售,商品是否有相应的质量保证书、说明书等。[3]例如,销售商品的进价和质量明显低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商品的进价和质量的;根据行为人本人的经验和知识,知道自己销售的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销售的商品从非正常渠道获得的,而这些非正常的商品在实践中大多是伪劣产品,这些都可以作为认定行为人“明知”的参考因素。一、侵犯商标权的认定对侵
    2023-03-23
    90人看过
  • 股权激励时,股权定价要考虑哪些因素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确定授予价格或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授予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原则上不得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一)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二)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50%。上市公司采用其他方法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中对定价依据及定价方式作出说明。1、公司性质及发展阶段对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公司,定价方式则完全不同,主要是因为不同阶段的公司经营风险强弱的问题。对于初创期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给到员工的价格通常按照注册资本或初始投入进行定价,主要是因为未来公司的不确定性较大。而对于成长期的公司,公司已经有稳定的发展,这是实施股权激励定价通常按照净资产进行确定;如公司已经引入外部投资人,其授予员工股权的价格还
    2023-08-17
    424人看过
  • 死因不明尸检时间的选择有何考虑因素?
    死因不明尸检时间是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想知道死亡原因或者对死因有任何不同观点的,需要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如果具备尸体冻存条件,就可以延长一星期。注意的是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交通事故尸检报告的公布一般情况下不会超过19天,最长的话也不得超过两个月。人民检察院解剖死因不明的尸体怎样进行1、人民检察院解剖死因不明的尸体,具体的程序如下:(1)人民检察院解剖死因不明的尸体,应当通知死者家属到场,并让其在解剖通知书上签名或者盖章。(2)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不影响解剖的进行,但是应当在解剖通知书上记明。对于身份不明的尸体,无法通知死者家属的,应当记明笔录。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九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
    2023-07-01
    156人看过
  • 监护权确定要考虑哪些因素
    确定监护权要考虑的因素有:个人品格、能力、职业状况及其能较好地照顾子女,促其身心健康发展;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应考虑子女监护权行使的决定能使子女目前以及未来的教育、发展获得一致性;孩子满八周岁的,兼顾考虑子女的意愿及子女的年龄、性别。一、法院判定子女监护权的原则是什么法院判定子女监护权的原则如下:1、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都会判给女方;2、两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子女;3、八岁以上未成年子女与父母生活有争议的,应当考虑子女自己的意见;4、父母双方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在法院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二、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归属如何判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归属如下:1、两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判给女方;2、两岁以上的子女将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子女;3、八岁以上未成年子女与父母生活有争议的,应当考虑子女自己的意见;4、父母
    2023-06-23
    436人看过
  • 遗产继承需要考虑哪些时间因素?
    《民法典》生效实施后,将该期限改为六十日。另外,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也即继承诉讼的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父母死后遗产继承多长时间失效父母死后的遗产继承无论经过多长时间都不会失效。因为遗产继承只有继承人放弃继承一说,而没有继承失效的说法;只要继承人未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书面表示放弃继承,遗产继承就不会失效。但是,对于因为遗产继承产生的纠纷则有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三年。《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2023-07-06
    297人看过
  • 计算误工费需要考虑时间因素吗?
    (一)非持续性的误工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二)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三)受害人因伤害死亡的从侵权行为开始计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或有的因受害人死亡不计算误工费,因死亡赔偿金已补偿预期收入)。医疗事故误工费怎么计算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2、无固
    2023-07-07
    284人看过
  • 确定行政案件管辖权的考虑因素
    一、确定行政案件管辖权的考虑因素1.一般管辖《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特殊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二、如何正确理解行政诉讼期限正确理解行政诉讼期限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
    2023-09-19
    348人看过
  • 确定孩子的抚养权时要考虑的因素有什么
    确定孩子的抚养权时要考虑的因素有:(一)子女的年龄;(二)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三)父母双方的生活环境。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一、男人出轨孩子的抚养权能给女方吗男方出轨不代表子女抚养权给女方。男方出轨是一方过错,这与离婚时子女抚养权没有直接关系。子女抚养权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根据双方财产、接受教育情况、与子女生活关系、与子女感情、子女年纪、子女意愿(8周岁以上)等方面确定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二、离婚怎样才能得到子女抚养权夫妻双方离婚争取抚养权时可以拿出相关证明自己可以给孩子提供良好生活环境的证据,具体可以提交
    2023-04-04
    84人看过
  • 退休时有无单位的考虑因素
    这两者还是有很大区别的:灵活就业人员被纳入医疗保险保障范畴,是医疗保险全面覆盖的一个体现。近年来,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全面医疗保障,各地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让更多的人一朝参保终身保障。参保范围不相同:个体劳动者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为劳动年龄范围内具有劳动能力的、居住在城区内具有城镇户口并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居民医保参保范围包括中专、技校、职高、高中、初中、小学学生及入托幼儿;大专院校在校学生;非在校及非从业城镇居民;未参加职工医保的一、二级残疾的居民;无用人单位的低保居民或低保边缘户;没有参加其它医疗险的企业(含个体)退休人员等。事业单位企业单位退休1、养老金统筹的办法不一样,即企业人员是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机关事业单位的则由国家财政统一筹资。2、养老金支付的渠道不一样,即企业人员由自筹账户上支付,而机关事业
    2023-07-03
    218人看过
  • 确定抚养权时需要哪些因素可以考虑
    一、确定抚养权时需要哪些因素可以考虑确定抚养权时需要下列因素可以考虑:1.子女利益最大原则是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决定性因素;2.抚养人的抚养能力,不仅包括直接抚养人的经济能力。还包括直接抚养人的身体健康情况等;3.直接抚养人对抚养子女的态度、感情等;4.子女的意愿、子女的受教育环境的继续性适应性等。二、能放弃孩子抚养权吗不能放弃孩子抚养权。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这种义务是法定义务,是不能以任何理由放弃的,否则涉嫌违法,情况严重的,还可能涉及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三、直接抚养孩子一方能给孩子改姓吗直接抚养孩子一方不能给孩子改姓,需要经过双方的同意。法律对变更姓名
    2023-05-06
    305人看过
  • 认定合同效力的考虑因素
    合同效力是指合同对双方当事人的法律约束力。合同可以分为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和可撤销合同。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1.有效合同。是指具备了合同的生效要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合同。2.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3.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4.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合同。合同效力状态合同效力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概念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所发生的法律后果;狭义概念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所具有的法律约束力。根据已成立合同对生效要件的不同满足程度,可将合同效力状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合同生效。(2)合
    2023-07-06
    206人看过
  • 合法性视角下考虑强制拆迁的因素
    1、拆迁人应当依法办妥拆迁手续,如拆迁许可证等。2、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已届满:(1)补偿安置协议、裁决所定的拆迁期限已经届满;(2)主管部门或人民法院签发的公告指定的搬迁期限已届满。3、被拆迁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搬迁的。4、经多次劝解,做思想工作仍不能奏效的。5、拆迁人须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被拆迁人拒绝接受的,拆迁人可以申请提存,以保证被拆迁人获得权利的补救。6、拆迁人已经为被拆迁人做了必要的安置和补偿,被拆迁人无正当理由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期限内仍拒绝搬迁,此项条件是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7、在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向公证机关办理被拆除房屋有关事项的证据保全。证据保全目的是使其能证明被拆除房屋基本情况的原始证据事实不会因拆除等原因而消灭或破坏,一旦事后发生纠纷时可以及时查询。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有用途给予补偿。
    2023-07-05
    424人看过
  • 确定孩子抚养权时,如何考虑眼睛因素?
    抚养权是不能由权利人据此决定对方不能见孩子的,而是由法律规定予以决定。法律对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的探视权有进行明确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同时,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孩子刚出生离婚抚养权如何判决孩子刚出生离婚抚养权一般是会判给女方的,因为法律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如果母亲存在以下情况的,则孩子抚养权会判给父亲:(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
    2023-08-09
    358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探视权
    词条

    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对子女享有按约定,或者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遵循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看望由另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或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的方式一般可以分为探望性探视和和逗留式探视。... 更多>

    #探视权
    相关咨询
    • 监狱在考虑减刑时,会考虑哪些因素?
      香港在线咨询 2024-11-28
      1. 新修订的监狱减刑规定如下:对于不满五年刑期的罪犯,需要执行一年以上才可以减刑;对于五年以上不满十年刑期的罪犯,需要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才可以减刑;对于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需要执行二年以上才可以减刑。有期徒刑减刑的计算从执行判决那天开始。如果罪犯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一次减刑不超过九个月有期徒刑;如果罪犯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如果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一次减刑
    • 加拿大买房要考虑哪些因素?如果买房子时要考虑哪些因素?如何考虑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10
      在加拿大的几个大城市中,温哥华的房价最贵。所以多数人都会考虑在多伦多买房。澳星旗下澳星国际地产顾问公司温馨提醒您买房前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一、地点(locatio)在选择买房地点时,交通,购物,上班,上学是通常要考虑的。一般来说,他们喜欢把地点选在比较好的区域。好地区的特点是房屋质量好,学校质量好,社会治安好,居民素质较高,交通发达,购物方便。在多伦多,同类房屋在不同地区有不同价格。据统计,中国人
    • 同时考虑抚养权归属的因素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2-08
      1、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2、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3、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 认定主犯的几个考虑因素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7-06
      认定主犯最主要的是确定其在共同犯罪中是否起到主要作用,认定主犯具体考虑以下因素: 1.犯意发起者,犯意的发起者并且参与犯罪实施的,往往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 2.纠集犯罪者,在参与共同犯罪的人中,每个人参与的主动程度并不是完全相同的,这往往表现在纠集与被纠集的关系上,而犯罪的纠集者一般都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 3.积极参与者,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在共同犯罪中直接实施犯罪行为,其虽不是犯罪活动的组织、策
    • 离婚时,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要考虑哪些因素,法院会考虑哪些因素?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1-19
      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要考虑:一、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二、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