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九条规定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个体工商户注销后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是谁
个体工商户注销后的诉讼主体资格是个体户户主。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个体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个体工商户注销需要提出注销申请,公司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向税务机关提出注销税务登记的申请,税务部门会对公司清查之后,出具注销意见书,申请公司注销,工商局会让公司在公开媒体出具清算公告,在一定的时间内,如果别的单位没有对注销提出意见的,那么工商局会办理注销手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十九条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
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第六十条在诉讼中,未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被推选的代表人,应由全体合伙人出具推选书。
-
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是否有诉讼主体资格
484人看过
-
原告主体资格如何在行政诉讼中确认
262人看过
-
在诉讼中怎样确定个体工商户的当事人
58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诉讼主体资格怎样审查确认?
242人看过
-
在刑事诉讼法中,哪些主体有资格对裁判提出上诉?
115人看过
-
个体工商户转公司后诉讼主体
178人看过
个体工商户是指有经营能力,且从事工商业经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的自然人。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更多>
-
个体工商户如何确定诉讼主体???湖南在线咨询 2024-08-23个体工商户因为涉及到的案件不同,如果选择诉讼主体有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涉及到劳动争议诉讼,那么应当以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当应当注明业主的情况,但是当登记业主与实际业主不一致时,应当将字号和实际经营者都列为当事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之规定,劳动者与起字号的个体工商户产生的劳动争议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以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是应
-
行政诉讼中,法定行政诉讼时主体资格的确认贵州在线咨询 2021-10-29一、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有关规定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000年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扩大了原告的资格。第十二条规定: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
-
个体工商户业主资格不适格的起诉广西在线咨询 2022-01-26依据《民通意见》第41条和《民诉法意见》第46条,可以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名义起诉,这和《劳动法解释(二)》有冲突,最终法院可能要求变更原告。下面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第一百零八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如果原告身份不适格
-
商标侵权中的诉讼主体资格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2提出申请的利害关系人,包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注册商标财产权利的合法继承人。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被许可人中,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在商标注册人不申请的情况下,可以提出申请。
-
民间借贷中债务人的诉讼主体资格确认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2(1)主张次债务人代替债务人直接向其偿还债务的;(2)主张债务人的出资人、发起人和负有监督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等直接向其承担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责任的;(3)以债务人的股东与债务人法人人格严重混同为由,主张债务人的股东直接向其偿还债务人对其所负债务的;(4)其他就债务人财产提起的个别清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