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国道征地补偿需要签署协议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4 08:06:48 66 人看过

福建国道征地补偿需要签署协议的。公民应当与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因为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是事先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部门。政府征收集体经济组织的地,就只需要和政府(或者国土管理部门)签协议就好。

一、土地征收签订征地补偿协议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1、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

村委会或村民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或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

3、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

4、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就协议主要内容按照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议事程序等民主程序作出决议。

村委会作为被征收主体的,签订协议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向农村村民公示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9日 21: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房屋征收相关文章
  • 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和进行征地补偿
    一、案件基本情况:1997年6月,B县卢集乡卢集村民委员会与B县卢集农机服务站签订用地协议,由该站使用卢集乡卢集村民委员会南圩组2亩土地,并对土地使用进行了土地补偿和青苗损失补偿。2005年8月8日,该省国土资源厅以[2005]101号函《关于批准B县2005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通知》,告知B县卢集镇卢集村民委员会等村计28.281公顷集体农用地转化为建设用地并被征收为国有。2005年9月12日,经群众上访,B县国土局出具了信访事项受理告知书和对该组该组部分群众的说明,认定该份用地协议无效,土地仍归卢集村南圩组小组使用。2006年12月7日,原卢集农机站出资与他人在原址成立新合伙企业威武农机站,并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2006年12月9日第三人威武农机站提出土地登记申请。12月20日,B县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根据第三人威武农机站的申请,对该宗土地进行了地籍调查,卢集村民委员会与第三人威
    2022-04-17
    53人看过
  • 征地必须签订补偿协议吗
    不是必须签的。国家在征收土地的时候,是必须要进行公告,与被征收人进行协商一致签订协议才能够征收土地的。因此是不能够强制被征收人签订协议的。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应当按照土地原用途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同时土地补偿费必须严格执行区片综合地价。一、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方式由谁决定村集体有权以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决定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村集体可以用集体收入设立集体企业,发展公益性建设,分配给被征用土地的村民承包经营。村集体应当承认解决土地征用一切补偿安置的合法性。村集体分配补偿费的,补偿费的权利依法转让。地面附件和苗木的补偿应由地面附件和苗木的所有人拥有。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土地使用者应当赔偿由于土地征收而使他人可预期收入减少而造成的权益
    2023-03-22
    311人看过
  • 国道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要求
    在我国相关的国家道路交通系统在进行相关的建设国道时,需要对土地进行相应的征收。国道的征收标准是按照我国土地耕地前三年的实际产值,进行相应的6-10倍土地赔偿,有相关政府进行下发。保护这类土地被征者的土地权益和经济效益不受侵害。国家建设依法征用集体土地时付给被征地者补偿所丧失的土地权利的费用。其计算方法是: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规定。一、2020最新征地补偿新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
    2023-06-02
    214人看过
  • 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署后是否有挽回的余地?
    一般来说,《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一经签订,房屋拆迁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不允许反悔。但是,由于房屋拆迁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如果存在以下四种情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可以反悔。第一、房屋拆迁依托于政府的行政许可,如果政府行政许可行为被撤销或确认为违法,据此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的合法性就存在问题,当事人可依法请求确认《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无效。第二、房屋拆迁依托于房屋估价机构的估价行为,如果房屋估价机构不是依法选定的,或者房屋估价机构不依法进行估价,或者房屋估价结果显失公平,当事人可依法请求变更或撤销《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第三、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如果在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过程中存在其他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情形,存在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合同的情形。第四、未成年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签定的协议。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
    2023-07-08
    98人看过
  • 福建省厦门市国家建设征地补偿标准
    (1989年3月21日厦府〔1989〕综063号)第一条为切实做好厦门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补偿和劳力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福建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按照厦门市至2000年城市建设发展区域规划,征用土地规划区范围为:(一)厦门岛;鼓浪屿岛;(二)集美区:(1)集美镇;(2)后溪乡的孙厝、叶厝、风林村;(3)海沧镇的嵩屿、海沧、后井、贞庵、渐美、熬冠、温厝、锦里村;(三)杏林区:(1)曾营;(2)杏林乡的高浦、内林、西滨、杏林、马銮、前场、锦园、西亭村。第三条耕地亩年产值计算标准:耕地亩年产值,可按前三年的农产品价格实际情况,进行测算调整,年变动幅度超过10%的,每年进行一次调整,低于10%的,每三年进行一次调整。1989年耕地亩产值计算标准如下:(一)蔬菜地:分为常年菜地、一般菜地、新菜地三种,亩年产值分别为2000元、1
    2022-04-29
    384人看过
  • 拆迁补偿协议无法签署的解决之道
    1、空白协议不能签被拆迁人要注意以下条款:(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一定要具体明确,空白协议和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协议都绝不能签。虽然拆迁补偿协议采用空白协议和约定不明确的协议形式都是不合法的,但在实际维权过程种,被拆迁者因举证困难而时常陷入被动。提醒广大被拆迁人,切记一定不要在约定不明确的协议上签字,签字前一定要仔细审阅各项条款,同时在签订补偿协议时可以积极保存好录音录像等证据。2、内容不合理不能签拆迁补偿协议不合理的情况在实际拆迁过程中屡见不鲜,拆迁方通常为了节省拆迁成本获得更大的利益压低补偿款,以威逼利诱的方式与被拆迁人签订不合理的拆迁补偿协
    2023-07-05
    466人看过
  • 征地要不要和农民签补偿协议
    需要签订补偿协议。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一、农村房子拆了赔偿标准一般是多少国家正在大力提倡乡村振兴战略,对农村进行改革发展势在必行,免不了需要征用部分土地,因此,合理的补偿是农民最关心的问题。在对农村房屋拆迁过程中,应当先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补偿应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具体费用由当地相关部门制定。二、征地拆迁补偿费包含哪些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
    2023-02-20
    113人看过
  • 签署补偿协议后补偿款需要多长时间到账
    一、签署补偿协议后补偿款需要多长时间到账签署补偿协议后补偿款需要3个月拿到拆迁款。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拆迁补偿协议会约定补偿支付的期限,按协议约定支付补偿款,如果一方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二、无法达成补偿协议会有什么后果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该条例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三、补偿协议的诉讼时效赔偿协议行政诉讼有效期是六个月、行政
    2023-07-17
    353人看过
  • 离职签署竞业协议是否需要补偿金
    一、离职签署竞业协议是否需要补偿金1.劳动者在决定自愿离职之际,其是否能够享受到竞业禁止协议所赋予的补偿待遇,这主要依赖于当事人之间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达成的具体约定。2.如果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当中明确载明了有关竞业禁止的条款,并且有明确提到补偿事宜的,那么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结束雇佣关系或者劳动合同终止以后,他们有权依据这些约定向用人单位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3.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那些承担着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完全有权利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里和劳动者协商并确立相关的竞业禁止条款,同时还需要特别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后,在竞业禁止期限内每月向劳动者支付约定的经济补偿。若劳动者违反了竞业禁止的约定,则必须按照事先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
    2024-07-27
    333人看过
  • 道路代征地需补偿吗
    代征地是指城市建设工程沿道路.铁路.河道.绿化带等...是对原用地单位的一种补偿,并不是支付给土地所有者。代征地费用确定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参考基准地价评估,根据新的基准地价体系中的熟地价和毛地价水平,经过修正可得出征地费用,一种是根据代征地上的房屋现状按照征地拆迁政策进行评估。本文根据拆迁征地政策进行试算,参照住宅用途和非住宅用途房屋拆迁的有关法规,代征地费用可表达如下:(1)代征用城区范围内非住宅用地现状代征地楼面费用=区位价格;现状容积率调整系数;房屋现状用途调整系数;位置临路修正系数+地上物补偿价格该公式主要参照非住宅拆迁补偿办法(2)代征用城区范围内住宅用地现状代征地楼面费用=(基准地价;k+基准房价);建筑面积+地上物补偿价格该公式参照住宅房屋补偿款公式确定。K值为容积率调整系数,基准地价.基准房价以及k值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地上物的补偿,参考多数项目的拆迁水平确定。需要说明
    2023-06-15
    400人看过
  • 签署协议时需要盖章吗?
    公章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印章。由于公安部对解决刻制印章的手续未作统一限定,所以各地公安机关对刻制印章手续的限定有所分别。根据刻制印章的种类分别,手续也不相同。合同专用章是指在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是指合同当事人经过商量,在达到的书面合同上各自加盖本公司的合同专用印章的做法。公司合同专用章的法律意义:对合同当事人而言,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表明两方当事人对订立合同的要约、答允阶段的完成和对两方权利、义务的最终确认,从而确定了合同经当事人两方商量而成立,并对当事人两方发生了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基于合同的商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私盖公章违法吗私自盖公章不一定犯法,只是合同有效待定。只是为了维护自身利益需要,没有其他违法的目的,虽然私盖公章的行为违法单位的管理制度,但其行为违法性值得商榷;如单位认可证明内容,则问题容易解决,如单位不认可证明内容,须提交其他证据佐证,并有可能面临被单位追究
    2023-07-18
    202人看过
  • 福建省签发征地补偿有哪些新标准?
    根据福建省政府日前出台的《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从3月1日开始,我省征地补偿将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度,全省各地根据地类、产值、土地区位等因素划分为四个区域类别。最低标准省政府此次划定的征地补偿综合地价标准为最低标准:一类区价格38750元/亩二类区价格为37750元/亩三类区价格为36750元/亩四类区价格为35750元/亩省政府明确,各地在征收耕地时,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乘以1.0系数计发;除耕地外的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调整系数由各地根据实际自行确定,但补偿标准不得低于现行征地补偿标准。除了细化到区一级的征地补偿最低标准之外,省里还要求县(市、区)人民政府划定当地的征地补偿综合地价。各县(市、区)要在综合考虑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因素基础上,将辖区划分3-5个区片,明确区片范围
    2023-04-19
    337人看过
  • 征地拆迁需要签协议书吗
    一、征地拆迁需要签协议书吗进行征地过程中,与被征收人签订拆迁协议乃是至关重要的环节,此举旨在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充分维护。在签署的拆迁协议中,以下基本要素必须详细载明:首先,协议的主体双方——也即征收人以及被征收人的相关信息,如姓名、地址等均需明确列出;其次,补偿方式、具体金额以及支付期限,这些都是被征收人最为关注的核心问题,因此务必在协议中予以明确规定;再者,搬迁期限亦应在协议中明确标示,以确保被征收人能够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搬迁事宜;此外,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亦须在协议中详尽阐述,以便双方都能严格遵守协议条款;最后,违约责任的设定也是必不可少的部分,若有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协议约定,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签订拆迁协议之际,被征收人务必要认真审阅协议内容,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
    2024-07-04
    361人看过
  • 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应该由哪方签署
    一、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应该由哪方签署拆迁协议应该由房屋征收管理部门与房屋所有人签订。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二、房屋补偿安置方式有哪些房屋补偿安置方式有:1.货币补偿,即按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补偿;2.产权调换,即以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3.结合型补偿,即由被拆迁人自行选择拆迁补偿方式,可以二者结合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
    2023-06-06
    370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征收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征收是指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市建设部门在项目审批的基础上,对居民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回收。房屋征收部门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和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和补偿的具体工作... 更多>

    #房屋征收
    相关咨询
    • 政府不能签署和补偿协议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2
      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的话一般不可以随意在变动了,依据双方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履行;除非协议存在违法或可撤销、显示公平。
    • 道路征地需要征地补偿款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8-16
      道路代征地也是需要进行补偿的,具体的补偿标准需要由被征收地的有关部门来进行确定,代征地和一般的征地是有一些区别的,一般来说主要是对原用地的单位进行一种补偿,并不是对土地的所有者来进行补偿。
    • 征地上必须签补偿协议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0-14
      征地不一定要签订补偿协议,双方当事人能够就补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支付补偿款之后也是可以不签补偿协议的。征地补偿款需要由征收土地一方支付,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等。
    • 国道扩建征地有哪些补偿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1
      具体的补偿标准由当地的政府结合当地经济水平、土地性质等因素制定,但不得低于以下标准:法律规定,国家征用土地,应该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土地补偿包括三部分: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这两项标准是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0倍)、地上物和青苗费(需经评估,按照评估后的价值赔偿),可以结合实际的情况估算一下。
    • 签订建筑合同需要签补充协议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01
      一般当建筑合同中关于质量、价款等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