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罪追诉前主动供述如何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6 14:40:47 306 人看过

一、行贿罪追诉前主动供述如何认定?

1、投案交待的必须是犯罪事实。

如果投案人交待的不是自己所犯罪行,而是违法或者违反道德的行为,不构成自首。

2、投案人交待的必须是自己的犯罪事实。

投案人交待的是自己应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也包括与他人共同犯罪的事实,如果投案人只交待他人的犯罪事实而不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不构成自首。

3、投案人必须如实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

投案人应当将自己的犯罪事实原原本本地交待清楚,不虚构、不伪造、不避实就虚、不避重就轻、不推诿塞责,否则不构成如实交待,也不能认定自动投案,也就不能认定为自首。

二、行贿罪的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行贿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行贿的立案标准

1、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2、行贿数额不满1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

(2)向3人以上行贿的;

(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

(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已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主动供述可以视为犯罪嫌疑人有自首情节,不过公安机关也不会根据犯罪嫌疑人供述的内容直接定罪量刑的,对犯罪嫌疑人交代的这些事情,公安机关还是要进行调查的,证据跟犯罪嫌疑人供述的事实是一致的,才能确认犯罪嫌疑人供述的内容是真实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9: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认罪认罚前供述的后果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但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后,对起诉书载明的主要犯罪事实、罪名和认罪表述提出异议或变更的,视为撤回《认罪认罚具结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反悔,撤回《认罪认罚具结书》,但同时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确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的,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会承担较此前《认罪认罚具结书》量刑建议更重刑罚的不利后果。签了认罪认罚书的后果是什么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并签署具结书。认罚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检察机关建议判处的刑罚种类、幅度及刑罚执行方式均没有异议。是否积极退赃、退赔,主动缴纳罚金,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也是评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罚的重要标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的,不影响认罚的
    2023-07-07
    321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追诉主体如何认定?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即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其动机是通过寻衅滋事活动,追求精神,填补精神上的空虚。在结伙寻衅滋事中,“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主犯应当按照其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可见,主犯应对在他指挥下的犯罪及其后果承担全部责任,但对超出他的指挥范围的犯罪,一般不能要求其承担责任。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寻衅滋事犯罪多发生在公共场所(也有一些发生在偏僻隐蔽的地方),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但是寻衅滋事罪一般侵犯的并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而主要是指向公共秩序,向整个社会挑战,蔑视社会道德和法制。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标准由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第2
    2023-04-19
    412人看过
  • 主动供述自己的罪行是什么
    主动供述自己的罪行,是犯罪分子自动投案的行为依据,是指犯罪分子自动投案后主动如实向司法机关交待自己的犯罪行为,不隐瞒、不伪造,这是认定自动投案的依据,也是构成自首的基本条件。主动供述自己的罪行应符合以下情况:一、投案交待的必须是犯罪事实。如果投案人所交待的不是自己所犯罪行,而是违法或者违反道德的行为,不构成自首;二、投案人所交待的必须是自己的犯罪事实。也就是投案人交待的是自己应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当然也包括与他人共同犯罪的事实,如果投案人只交待他人的犯罪事实而不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不构成自首;三、投案人必须如实地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即投案人应当将自己的犯罪事实原原本本地交待清楚,不虚构、不伪造、不避实就虚、不避重就轻、不推诿塞责,否则不构成如实交待,也不能认定自动投案,当然也就不能认定为自首。一、与自首相关的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2023-03-14
    428人看过
  • 如何认定自首中的如实供述
    1、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2、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仅如实供述所犯数罪中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犯罪的行为,认定为自首。3、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4、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一、自首是指什么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现也指主动如实的承认自己的错误。自动投案的认定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进行审查:一是时间;二是方式和动机。自动
    2023-06-27
    119人看过
  • 行贿罪判多少年?行贿罪如何认定?
    行贿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与受贿的形式相对应,行贿也分为两种情形:一是行为人主动给予受贿人以财物。在这种情况下,无论行为人意图谋取的正当利益是否实现,均不影响行贿罪的成立。二是行为人因国家工作人员索要而被动给予其财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行为人是因被国家工作人员勒索而被迫交付财物,只有在行为人获得不正当利益的情况下,才能构成行贿罪。如果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此外,根据刑法第389条第2款之规定,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也应以行贿论处。根据第三百九十条规定,对行贿罪的处罚有以下情形:1、对一般行贿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2、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情节恃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
    2023-03-09
    144人看过
  • 行贿罪立案标准行贿罪应该如何认定
    一、行贿罪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第八条犯行贿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行贿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二)行贿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
    2023-04-03
    98人看过
  • 如何区分受贿罪主从犯认定
    受贿罪的从犯就是在受贿中起次要作用的行为人。《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第三百八十六条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第三百八十八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
    2023-02-07
    455人看过
  • 受贿罪怎么认定如何认定受贿罪
    一、受贿罪怎么认定(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另据本法第93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当然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拟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由故意构成,只有行为人是出于故意所实施的受贿犯罪行为才构成受贿罪,过失行为不构成本罪。如果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谋利益,而无受贿意图,后者以酬谢名义将财物送至
    2023-06-26
    447人看过
  • 行贿罪概述
    法律综合知识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含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的行为。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不以行贿罪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指为自己正当利益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国有公司工作的人员以及这些机关、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和那些依法律规定依法从事公务工作的人员。
    2023-06-12
    281人看过
  • 认定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要注意的问题
    在认定“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仅如实供述所犯数罪中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犯罪的行为,认定为自首。2、在共同犯罪案件中,作为一般共同犯罪成员的犯罪人,如果要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就必须交代自己所知的同案犯的罪行,否则对“自己的罪行”的供述不可能“如实”;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尤其是集团犯罪中的首要分子,如果要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就必须交代整个共同犯罪的全部罪行,否则其对“自己的罪行”的供述也不可能“如实”。特别要注意的是,有的犯罪人出于掩护其他共犯人目的,有预谋地投案包揽共同犯罪的全部责任的,不能视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3、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4、由于客观因素,不能全部交代所有的犯罪事实,但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的,也应属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但如果隐瞒主要
    2023-03-26
    469人看过
  • 如何定性行贿罪?自首如何认定?
    行贿罪的自首认定标准:1、在贿赂案件中,公诉人应当举证被告人自动投案后是否供述了主要案件事实,主要案件事实的认定按金额计算。被告人在自首后供述了主要案件事实;2、受贿人起诉受贿人行贿。侦查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即行贿人采取强制措施前,经司法机关说服,教育后如实供述犯罪的,视为自首;3、被侦查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行贿人如实供述侦查机关尚未掌握的行贿事实,也可视为自首。怎样认定自首中的自动到案根据自首制度的立法精神与有关司法解释,下列情形也应视为自动投案:1、犯罪嫌疑人向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2、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的,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3、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查询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4、犯罪后逃跑,在通缉、追捕的过程中,主动投案的;5、经查实犯罪嫌疑人确已准备投案,或者正在
    2023-07-16
    247人看过
  • 被告人供述如何认证
    刑事诉讼法
    一.什么是刑诉中的言辞依据言词依据,又称人证,是法官在刑事司法实践中认证的要点和难点。言词依据通过人的陈说内容来反映案子真实状况,包含证人证言、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供述与辩解、被害人陈说、鉴定人的鉴定定论(一种较为特别的言词依据,是鉴定人对司法和执法人员提交的与案子有关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出具的书面定论。)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说和被告人供述是依据品种中最不稳定,也是潜伏着证明虚伪现实状况“危险性”最大的一类依据,正确认证关于确保案子的裁判质量密切相关。二.被告人供述怎么认证被告人供述无疑是言词依据中危险性最大的依据,但它的确是实践中使用最频繁的依据之一,对它怎么认证无疑是法官在认证中的焦点。首要,要把握的是被告人的口供是不是属于不合法获得的,也就是说是不是侦办机关用刑讯逼供、诱供或其他的欺骗方法获得的依据。承当不合法依据的证明责任,应由侦办机关来承当。以往由公安机关口头或书面证明自己在取
    2023-06-14
    205人看过
  • 被动行贿与主动索贿是怎么认定的?
    一、被动行贿与主动索贿是怎么认定的?1、行贿人为了谋取利益,主动给予或暗示、答应事成之后给予受贿人好处,并以此作为利用受贿人职权为自己谋利的条件,此时受贿人是明知对方意图而贿赂为他人谋利,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客观上表观为以权换财。这样的行为,应当视为主动贿赂的行为,可以叫做主动受贿。2、如果双方没有任何交易的约定,受贿人也不能预知对方会向自己行贿,受贿人在已经为他人谋利之后,对方为了感谢主动送给钱物,受贿人到此时明知对方意图,由于不好拒绝或不能拒绝而钱物的行为,主观上表现为事前并不明知而没有前者的直接故意的行为,表现为间接故意。这样的行为,应当视为被动贿赂的行为,可以叫做被动受贿。二、《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
    2023-06-03
    388人看过
  • 主动坦白受贿要如何定罪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受贿主动坦白的构成受贿罪,构成受贿罪能够主动坦白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所谓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从而构成的犯罪。二、单位受贿与受贿罪的区别(一)两者最明显的区别是主体不同。单位受贿罪的主体是单位,而且只能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国有单位。受贿罪的主体则限于自然人,而且只能是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或者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自然人,通常在上述单位受贿罪的主体范围内从事公务的人均能成为受贿罪的主体,然而受贿罪的主体又不局限于此,还包括所属单位虽非上述单位但其本人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派到该类非国有性质的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如农村村民委员会、城镇的居民委员会等单位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而这些人员所在的单位都不可能成为单位受贿罪的主体。可见,单位受贿罪
    2023-04-11
    6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如何判定主动供述罪行有效?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7-08
      认定主动供述罪行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定: 1、投案交待的必须是犯罪事实。如果投案人交待的不是自己所犯罪行,而是违法或者违反道德的行为,不构成自首。 2、投案人交待的必须是自己的犯罪事实。投案人交待的是自己应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也包括与他人共同犯罪的事实,如果投案人只交待他人的犯罪事实而不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不构成自首。 3、投案人必须如实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投案人应当将自己的犯罪事实原原本本
    • 怎样判定主动供述罪行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7-08
      认定主动供述罪行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定: 1、投案交待的必须是犯罪事实。如果投案人交待的不是自己所犯罪行,而是违法或者违反道德的行为,不构成自首。 2、投案人交待的必须是自己的犯罪事实。投案人交待的是自己应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也包括与他人共同犯罪的事实,如果投案人只交待他人的犯罪事实而不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不构成自首。 3、投案人必须如实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投案人应当将自己的犯罪事实原原本本
    • 行贿被追诉前主动的事实是怎么来认定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12
      现阶段对行贿犯罪的惩治不力,除了宽纵行贿的传统执法理念作祟外,还与司法中对刑法第390条第2款“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规定受到误读有关实务中查办的行贿案件,相当一部分都被认定为“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而被谅解或者不起诉,公众对此颇有质疑要堵塞司法轻纵行贿的借口,须正确把握行贿人“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规定 首先,“被追诉前”的认定何为“被
    • 只凭受贿人的供述认定行贿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1-09-06
      不能的;《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如果只有行贿人的证言没有受贿人的供述或其他证人的证言证据是不能定罪量刑的。
    • 行贿者追责前主动交代如何处理?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16
      现阶段对行贿犯罪的惩治不力,除了宽纵行贿的传统执法理念作祟外,还与司法中对刑法第390条第2款“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规定受到误读有关。实务中查办的行贿案件,相当一部分都被认定为“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而被谅解或者不起诉,公众对此颇有质疑。要堵塞司法轻纵行贿的借口,须正确把握行贿人“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