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结束上下班遇车祸争议最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21:22:13 327 人看过

记者昨天从国务院法制办获悉,《工伤保险条例》修正案(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结束。从7月24日到8月15日的20天间,共计5030人登录国务院法制办官方网站,提交意见。专家认为,该条例颁行5年来的首次修改,将成为工伤保险体系变革的契机。

争议:“一删一缩”引关注最多

7月24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条例》,向公众征求意见,这是2004年该条例施行以来的第一次大规模修改,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8月15日,通过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提交意见的共有5030人。

国务院法制办表示,将把建议作为立法依据和参考,进行修正。一些专家和律师对修法表示了极大的关注,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就向国务院法制办提交了“万言书”。

在工伤保险立法中,工伤认定向来是争议最多的领域,同样,此次修法中关于工伤认定范围的“一删一缩”也成了争议最多的条款。

“一删”是指,上下班途中受到的机动车事故伤害不再被认定为工伤,这一改动,引起了公众热议。腾讯网调查表明,2597人支持这项修改,131798人反对这项修改,公众中,反对“取消”之声可谓一边倒。记者采访的多位专家,则对此意见不一。

“一缩”是指,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行为,导致受伤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被删除。这增大了对劳动者保护范围和力度,但是,存在可以预见的制度风险和道德风险。比如,有人就忧虑,这是否意味着与人打架斗殴受伤了也可以认定工伤,违规驾驶发生车祸是否也可以认定工伤。

激辩:上下班遇车祸是否算工伤

上下班遇车祸是否算工伤引发争议最大,专家对此的说法也十分不一致。

劳动保护方面的专家左祥琦律师支持“不算”工伤。他说:“这一措施平衡了各方利益,更具合理性。”因为一般的职业伤害,如机器致伤,往往没有第三人侵权的行为。而上下班途中遇车祸,却牵扯到第三方。按照2004年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当事人在得到了第三方的民事赔偿后,还可以申请工伤保险赔偿,等于在一场事故中,享受了两次赔偿。这种合法行为显然缺乏合理性。

而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黄乐平则认为,取消这项赔偿,缩小了工伤赔偿范围,不符合扩大职工保障的趋势。另外,上下班遇车祸,占工伤赔偿的比重越来越大,取消一说不符合现实情况。他认为,修法不但不应取消这项补偿,还应扩大赔偿范围,把上下班遇非机动车伤害也算作工伤。

遗憾:工伤处理程序亟需简化

多名专家认为,此次修法最大的遗憾是,工伤处理程序仍不够简化。

此次修改虽然包括“简化工伤认定、鉴定、复查鉴定及纠纷处置程序;取消行政复议环节。”但据现行《条例》,农民工打完一起工伤案件维权官司,最长时间需要6年7个月。市农民工法律援助站发布的全国329件农民工工伤案件调研报告显示,农民工的维权程序复杂、漫长,仅去掉行政复议一环远远不够。

“现在尴尬的是,花费大量时间后,受伤农民工可能仍无法得到及时赔偿,还有可能因时间推移、证人推翻证言而导致最终不能确认劳动关系及认定工伤事实。”市农民工法律援助站主任佟丽华建议《条例》简化维权程序和降低成本,规定不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再加付最高50%的赔偿金等。

黄乐平则建议《条例》明确规定“作出工伤认定的结论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定标准落实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3: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广州:上下班遇车祸等视同工伤
    日前,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崔仁泉在市政府纠风办主办的有关电视节目中透露,一些缴纳养老保险费不满十年就退休了的职工,由于缴费年限不足而无法按月领取养老金,而市政府已经通过了广州市贯彻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他们可通过延缴来解决这个问题。此外,针对禁摩失业人员就业难的问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正与交委和市财政局协商,允许银行为他们提供一次性小额贷款7000元,可以一年后还清。崔仁泉也透露,今年内非本地户口女职工有望纳入生育保险,年内还将推出高血压7个慢性病优惠门诊。崔仁泉说,据统计,禁摩失业人员有4000多人。现场一位以前是摩托车主现转当出租车的市民说,仅仅是培训根本解决不了再就业问题,83人培训只有十几个人合格,出租车公司要求签合同时还要每人拿出1.5万元押金,但他们根本拿不出来。而出示再就业优惠证,但很多单位都不承认。就业处马处长补充说,针对经济困难的个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正在和交委、市
    2023-06-10
    259人看过
  • 上下班遇车祸不算工伤商业保险欲雪中送炭
    8财记者徐维强报道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全文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其中调整了工伤认定范围,尤其是删去了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的规定,立即引起普通市民尤其是上班族的热议。记者调查了解到,已经有保险公司闻风而动,相应地有所动作,健康意外险成为一个研究重点。对于工伤认定取消上班路上伤害后出现的空白,保险专家建议上班族可以通过商业保险来加以弥补。交强险补偿低,商业保险来补充对于此次工伤认定范围的调整,记者昨日联系了深圳保险学会相关专家,他认为社保虽然是广泛覆盖的,但也需要个人负担一定比例的费用,社会医疗保险的自费部分需要人们通过购买商业医疗保险进行必要的补充,比如可以购买住院补贴类商业健康保险,或者可购买一定金额的商业医疗保险来弥补社会医疗保险费用报销的不足部分。一般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少则几万,多则达几十万,而社会医疗保险在统筹基金的应用上通常规定了最高支付限额,
    2023-06-09
    150人看过
  •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办法下班遇车祸被认定工伤
    《新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上下班途中地点怎样认定?近年来,工伤赔偿一直是劳资双方发生纠纷的重点领域,加之当前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的大量使用,将原本简单的劳资关系复杂化,更易在工人发生工伤后出现扯皮和纠纷。那么,对于工人来说,明确工伤保险该由谁交、一旦受了工伤该找谁赔等问题尤为重要。今年40岁的詹某,下班途中乘坐公司车辆遭遇交通事故,导致头部受伤,脸部多处骨折。公司没有跟她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购买社会保险,虽然詹某后经认定为工伤,但是她不服公司仅支付9000元医疗费,最终将其告上了法庭。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工伤认定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最高法司法解释明确四种上下班途中工伤日前,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并赔偿工伤保险待
    2023-06-08
    267人看过
  • 工伤认定争议:返城遇车祸为上班还是为回家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工伤。那么周一凌晨,在看望父母的归途中发生车祸死亡,是否属于工伤(亡)呢?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对相关案件审理后,认定白班员工在凌晨遭遇车祸,即使是跨城市归途,也不属于合理的上下班时间。2012年6月30日,乌鲁木齐市民林某和妻子张某去新疆昌吉州奇台县看望父母。7月2日凌晨1时20分许,林某乘坐张某驾驶的轿车返回乌市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林某当场死亡。经交管部门认定,张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据了解,林某于2008年8月4日跟新疆某地产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双方约定合同期限为5年,林某从事监理工作,每天工作7.5小时,每周一至周六工作。2013年6月,张某向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林某工伤(亡)认定申请,张某称:林某为了赶单位晨会,途中遇到交通事故死亡。随后,张某向乌市劳
    2023-06-08
    63人看过
  • 上班出车祸未享社保工伤待遇
    ■原因:当事人找工作时为瞒报年龄做假身份证导致难以索赔■律师:用假证个人权益无法保障但可要求社保部门退还已交纳的保险费车祸夺走老张的团圆梦老张夫妇来深圳打工已有三四年的光景。老张在蛇口码头工作,妻子则在南山一家公司做清洁工。两人工资虽不算高,但与那些为打工天各一方,长期分居的夫妻来说,他们还是幸运的。这一天,他俩与往常一样,在简陋的住处吃完早餐,夫妻互相道别,各自上班去了。老张心里一直盘算着再干个一年,就可以实现挣够10万元的目标了,到那时,两人就回四川老家,在镇上盖一栋两层楼的房子,一楼开个铺面,二楼自己住,过一家人团团圆圆的日子。小孩慢慢长大了,要考高中了,父母不在身边,光靠爷爷奶奶对孩子将来教育不利。老张很庆幸妻子四十多岁的人还能在深圳找到工作。老张时常想,多亏自己当年出来的时候想得周到,让妻子在派出所用小妹的年龄办了一张身份证,这样一来照片是妻子的,年龄可就小了8岁。这不,妻子去应
    2023-04-22
    376人看过
  • 《工伤保险条例》有补充说明加班出车祸算工伤
    职工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时,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在哪个单位出了工伤,就由哪个单位依法承担责任。劳动保障部近日对《工伤保险条例》的8处规定做出补充说明,旨在更全面地保护职工利益。《工伤保险条例》是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此次劳动保障部对其作出的补充说明除上述内容外,主要还包括以下方面:除正常上下班途中以外,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出车祸也应认定为工伤;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岗位上突发各类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其中48小时以医院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起算时间;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时,是否需要治疗应由治疗工伤职工的协议医院提出意见,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出工伤或患职业病的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工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单位是否同意不是必经程序;职工因工死亡后,其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应按职工死亡
    2023-06-07
    126人看过
  • 提前下班遇车祸按工伤处理
    一名女工早退绕路去超市购买东西,却在超市附近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经认定她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女工以她在下班途中受到非她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为由,向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同意工伤认定,双方将官司打到了法院。早退绕路办私事30岁的顾XX,在江苏一家包装材料公司已经工作多年,这家公司的白班工作时间为早上八点至晚上八点。包装材料公司坐落于镇江市大港新区,顾XX家住大港新区紫竹苑,位于包装材料公司的西南偏南方向。从单位回家,顾XX有几条线路可以选择,其中由单位向南再向西线路最短,是她平时回家的常走路线。2011年7月29日,顾XX上白班。当晚19时许,全班组完成了当天的全部工作。时间尚早,大家就坐在一起闲聊。其间,顾XX说:现在到下班还有一点时间,如果没有什么其他事,我想到超市去买点东西回家。正巧,我也要到超市去买东西。反正今天也没有什么事了,我和你一起去超市吧。于是,顾XX和罗雨霏牵着手,跟
    2023-06-09
    185人看过
  • 工伤保险条例中下班喝酒工伤吗
    一、工伤保险条例中下班喝酒工伤吗不算工伤,对于下班喝酒的状况,并不是在工作中,因此,一旦受伤,当事人只能够自行承担损失,不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对工伤范围作出了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伤,当事人只能够自行承担损失,不算工伤。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
    2023-04-13
    422人看过
  • 上下班途中遇车祸算工伤吗民事赔偿不够工伤保险补差价
    周某在首府一家房产销售公司工作,上下班都自己开车,公司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及公司保险。上个月,在上班途中,她驾驶的车辆与其他车辆出现了严重的交通事故,导致她小腿骨折,需要住院治疗。交警部门认定,对方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近日,她打来热线咨询,自己的这种情况是以事故责任方赔偿为主,还是以工伤赔偿为主?专家解读像周某这种上下班途中驾车造成交通事故的,工伤和民事赔偿不矛盾,两个可以同时走程序。显而易见,周某开车上下班,遭遇交通事故是工伤,在交通事故中会有民事赔偿。如果事故责任方的赔偿远远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由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作为事故受害一方,一定要收集好相关的商业票据,在人身损害的民生赔偿以及享受保险待遇时,在相关栏目当中进行张贴报销。四种情形属上下班途中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
    2023-06-08
    463人看过
  • 工伤保险条例拟修改国务院法制办征求各界意见
    国务院法制办24日全文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后报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一、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4年1月1日施行以来,对于及时救治和补偿受伤职工,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09年6月,全国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已达1.4亿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条例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第一,各地对工伤认定范围问题,特别是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以及因违反治安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受到伤害是否认定为工伤问题争议较大,需对工伤认定范围进一步加以界定;第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争议处理程序复杂,落实待遇时间过长,严重影响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第三,对不参保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不够,影响了用人单位的参保积极性;第四,未参保工伤职工的伤亡待遇难以落实;
    2023-06-07
    457人看过
  • 偏离最佳上班路线,遇车祸受伤是工伤吗
    偏离最佳上班路线,遇车祸受伤是工伤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工伤保险条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视同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
    2023-06-11
    233人看过
  • 最新《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全文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促进和规范快递业健康发展,保障快递安全,保护用户合法权益,加强对快递市场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快递业务经营、使用快递服务以及对快递市场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快递和快件含义】本条例所称快递,是指在承诺的时限内将信件、包裹、印刷品等(以下统称快件)按照封装上的名址快速递送给特定单位或者个人的活动,包括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第四条【服务基本要求】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加强服务质量管理,完善安全保障措施,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快递服务。第五条【快件安全保障】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利用快递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或者非法检查他人快件。第六条【监督管理职责】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国
    2023-05-29
    258人看过
  • 北京:上下班遇车祸纳入工伤赔偿范围
    在工伤认定中,如果用人单位不承担举证责任,社保行政部门可以根据自行调查取得的或者职工以及其近亲属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决定。市人力社保局发布了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8个配套文件。今年1月1日起,本市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扩大,将本市国家机关、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也纳入到工伤保险制度范围内。至此,工伤保险已经涵盖了所有类别的用人单位,实现了制度全覆盖。对新纳入的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铁路、轮渡、地铁事故造成伤害的工伤认定情形中,强调其申请材料中应当附具司法机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铁道等部门或者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组织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
    2023-06-05
    318人看过
  • 上下班遇车祸能否要求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
    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如果该交通事故又属于工伤,劳动者既可以选择交通事故索赔,也可以选择工伤事故索赔。但是,如果劳动者已获得交通事故责任方的民事赔偿,用人单位不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一、交通事故赔偿后工伤还可以赔吗交通事故赔偿后工伤可以赔偿。在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工作的职工,职工或其近亲属可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如果职工是在上下班途中遭受交通事故,在被认定为工伤后,可获得第三方民事赔偿和工伤保险双重赔偿。工伤范围是工伤认定的前提,一般由法律直接规定。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范围采取列举式立法模式,通过肯定性列举和否定性列举相结合的方式,明确了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拟规范的工伤范围。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
    2023-04-07
    449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工伤保险待遇争议开庭后多久结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11
      工伤保险待遇争议开庭后结案时间与伤残等级无关,劳动争议应当在受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的可以延期15日;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审一般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二审一般在3个月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
    • 上班途中出了车祸可否行使工伤保险待遇请求权?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8
      工伤保险待遇请求权,是指公民在工作期间受到第三人侵权后享有向受雇人请求赔偿的诉权。其构成要件如下:首先,责任主体必须适格,公民必须是劳动者,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换取合法劳动报酬。受雇人需合格,如果是个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在工作过程中支配另一方主体的劳动,如果是单位须具备法人的构成要件即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同时能够独立承
    • 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意见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22
      一、受伤之后,应当立即申请工伤认定;即使用人单位不主动申请,受伤的员工也应主动申请。 二、有了工伤认定的结论,员工可以依法要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三、用人单位未对员工进行赔偿违反《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 四、若有证据证明(包括在招聘时的书面承诺、用人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所说的员工入职后一年转正,用人单位没有办理,也属违法。
    • 上班时间受到车祸伤害,上下班时间受到伤害,可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8
      您能将问题说清楚一些吗? 1、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 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里,要理解和把握“事故”的本质是“意外的损失或灾祸”,有渐进性(比如慢性中毒、血吸虫感染等)和突发性(比如工架垮塌、高空坠物伤及等)两种,不可拘泥于突发性一种情况。 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1
    • 退休人员工伤待遇争议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20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应当不属《工伤保险条例》的调整范围,对其发生之损害赔偿争议,可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解决。理由是:对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又受聘到新的工作单位工作,在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争议焦点在于,该类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法》所规定的劳动关系。若构成劳动关系,则应适《工伤保险条例》,反之,则不应当适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