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条件的遗嘱公证能否进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5 15:41:11 174 人看过

附条件的遗嘱公证能进行的,这主要是依据我国公证法的规定,附条件遗赠协议属于自然人与自然人或者法人之间的协议,附条件遗赠协议是可以公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

一、遗赠抚养协议如何公证

从遗赠方来说,最基本的条件是要有一定的能够供其处分、赠与的财产,扶养人则应有扶养能力,这种能力主要指经济上的,兼顾考虑对遗赠人日常生活照料的能力,当然这些条件的要求是相对的,最终是以双方互相满意为准。另外扶养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

根据《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细则》第八条申办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当事人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申请表;

2、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

3、扶养人为组织的,应提交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4、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遗赠人的家庭成员情况证明;

5、遗赠财产清单和所有权证明;

6、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扶养人的经济情况和家庭成员情况证明;

7、扶养人有配偶的,应提交其配偶同意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书面意见;

8、遗赠扶养协议;

9、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有什么区别

遗赠扶养协议虽然具有遗赠财产的内容,但它又不同于遗赠。它们二者有以下根本区别:

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在遗赠方和扶养方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才能成立。凡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准则的遗赠扶养协议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必须遵守,切实履行。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变更或解除。如果一方要变更或解除,必须取得另一方的同意。而遗赠是遗嘱人单方的法律行为,不需要他人的同意即可发生法律效力。遗赠不仅可以单方面订立遗嘱,而且还可以随时变更遗嘱的内容,或者撤销原遗嘱,另立新遗嘱。

2、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的、相互附有条件的,它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而遗赠是财产所有人生前以遗嘱的方式将其财产遗赠给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行为,它不以受遗赠人为其尽扶养义务为条件。

3、遗赠扶养协议不仅有遗赠财产的内容,而且还包括扶养的内容。而遗赠只是遗赠财产,没有扶养的内容。

4、遗赠扶养协议从协议成立之日起开始发生法律效力,而遗赠是从遗赠人死亡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日常生活当中大多数情况下所看到的都是没有附条件的遗嘱,也就是当立遗嘱的人死亡之后就会按照遗嘱内容来发生继承,但是附条件的话,必须要在所附的条件实现的时候才能够执行遗嘱的内容,但不管是哪一种类型的遗嘱都可以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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