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离婚案件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4 14:20:34 351 人看过

遵循以下原则处理:

1.保护被害人安全和隐私。此类案件首先保护被害人的安全。对与案件有关的个人隐私,应当保密,但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2.尊重被害人意愿。办理此类案件既要严格依法进行,也要尊重被害人的意愿。

3.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哺乳期妇女、重病患者特殊保护。

4.依法及时、有效干预。针对家庭暴力持续反复发生,不断恶化升级的特点,人民法院对已发现的家庭暴力,应当依法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进行妥善处理。

一、自诉刑事案件包括哪些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3.虐待案;4.侵占案。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故意伤害案;2.非法侵入住宅案;3.侵犯通信自由案;4.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5.遗弃案;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7.侵犯知识产权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8.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本项规定的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其中证据不足、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二、刑事立案的意义是什么

刑事立案的意义如下:

1、有利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立案是准确评价社会治安形势和进行正确决策的重要依据;

3、有利于准确、及时地揭露和惩罚犯罪。

刑事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法定阶段,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一种职权,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立案。其作用是为了准确、及时地揭露和惩罚犯罪,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是准确评价社会治安形势和进行正确决策的重要依据。其材料来源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的犯罪事实或者获得的犯罪线索;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的报案或者控告;犯罪人的自首 。只有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

刑事诉讼中的立案,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以及自诉人起诉的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法定阶段,同时,这一诉讼阶段具有相对独立性和特定的诉讼任务,简而言之就是决定是否开始刑事诉讼程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9日 22: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婚姻自由相关文章
  •  受贿罪既遂案件的法律处理原则是什么?
    受贿罪既遂的判罚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点:1. 在一般情形下,受贿数额较大或其他较重情节,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2. 如果受贿数额巨大或其他严重情节,判处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3. 如果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等等;4. 以上情况都会同时处以罚金或没收财产。受贿罪既遂的判罚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点:1.在一般情形下,受贿数额较大或其他较重情节,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2.如果受贿数额巨大或其他严重情节,判处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3.如果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等等;4.以上情况都会同时处以罚金或没收财产。 受 贿 罪 既 遂 的 处 罚 有 哪 些 ?受贿罪既遂标准是关键,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认定不构成受贿罪。这一规定可以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07年7月9日发布的
    2023-09-23
    241人看过
  • 离婚案件审理的相关原则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遵循下列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2、照顾子女和妇女利益的原则;3、有利于生活,方便生活原则;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5、夫妻一方所有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损坏、损失的,另一方不予赔偿的原则。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属于夫妻,离婚时夫妻双方有权要求平等分割,孩子对此没有影响。但是,有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果对方同意,该抚养费可以在分割财产时直接从对方的份额中扣除。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
    2023-07-03
    303人看过
  • 人民法院处理赡养纠纷案件的原则是怎样的
    1、法定义务原则。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的义务,不赡养老人是违法行为。2、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建立在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的基础上的,二者之间是相互对应,密切联系不可分割的关系。3、调解原则。4、加强精神赡养原则。一、什么条件解除赡养义务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赡养,指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帮助。赡养义务是每个成年子女对年老父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之一,是不可以解除的,但是,父母子女遇有下列情形的,子女可免除赡养义务:(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
    2023-04-03
    438人看过
  •  酒驾死亡案件:法院的判决原则是什么?
    在一般醉酒驾车导致人身伤害的情况下,相关当事人可能会在3年内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若存在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酒后驾驶撞死人是过失犯罪,饮酒到死是故意的行为,但是饮酒不是撞死人的直接原因,驾驶中的过失行为才是撞死人的直接原因。在一般醉酒驾车导致人身伤害的情况下,相关当事人可能会在3年内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若存在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酒醉驾驶撞死人是过失犯罪,饮酒到醉是故意的行为,但是饮酒不是撞死人的直接原因,驾驶中的过失行为才是撞死人的直接原因,为此酒醉驾驶撞死人只是过失犯罪,属于交通肇事罪。醉酒驾驶只是一个加重的情节。 醉 酒 驾 车 判 刑 标 准 是 什 么 ?醉酒驾车处罚新标准已更新。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对
    2023-09-19
    106人看过
  • 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时候应该按照哪些原则分割财产
    一、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时候应该按照哪些原则分割财产(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
    2023-05-06
    214人看过
  • 原告缺席法院对案件如何处理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涉及缺席判决的规定有下列条款: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2023-04-22
    261人看过
换一批
#结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婚姻自由是我国《民法典》的一项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和不结婚的自由。 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构成了婚姻自由原则完整含义,结婚自由是实现婚姻自由的先决条件,离婚自由是结婚自由的重要补充,没有离婚自由,就不可能有完全的婚姻自由。 婚姻自由... 更多>

    #婚姻自由
    相关咨询
    • 离婚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是什么, 离婚案件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5
      一、离婚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 法院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原则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所谓“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所谓“
    • 法院处理赡养纠纷案件的原则是怎样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16
      1、法定义务原则。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的义务,不赡养老人是违法行为。 2、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建立在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的基础上的,二者之间是相互对应,密切联系不可分割的关系。 3、调解原则。 4、加强精神赡养原则。
    • 刑事案件的法院执行是什么原则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02
      刑事案件法院执行的依据包括: 执行的依据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1)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 (2)终审的判决和裁定; (3)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裁定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核准死刑的判决和裁定; (4)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和法定刑以下处刑的判决和裁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因特殊情况不受执行刑期限制的假释的裁定。
    • 法院管辖民事案件的原则是什么,法院管辖民事案件的适用原则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07
      法院管辖民事案件的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原告应该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如果双方有约定管辖,按约定管辖起诉;法律规定原告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
    • 离婚诉讼中法院管辖权的确定原则是什么,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是哪个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04
      一、离婚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二、特殊情况下,离婚案件的管辖 (一)特殊情况下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如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