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国梁受贿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0:54:58 216 人看过

\"【题目】叶国梁受贿案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全文

被告人叶国梁,男,46岁,捕前系浙江省金华市委宣传部长。

1997年10月20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叶国梁受贿案立案侦查。1998年4月28日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认定案件事实如下:

1993年至1997年2月被告人叶国梁在担任金华县委书记、金华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35次收受杨尚荣、周建平、虞新法、吴纯、陈光辉、杨清华、张德福、黄寅初、吴均良、叶志春、贾小如等人贿赂23.7万元,为他人在任职、亲属调动、落城市

户口以及在征用土地税收、工程承包中享受优惠等问题上提供帮助,谋取利益。

1998年6月11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叶国梁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被告人叶国梁在开庭审理中认罪态度较差。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但起诉书指控的1996年1月,被告人叶国梁在家中收受周建平

贿送的人民币8000元应属违纪行为,公诉机关认定为受贿定性不当。为严厉打击贪污贿赂犯罪活动,维护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及声誉,保证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

款第(一)项、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一、被告人叶国梁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二、已扣押的赃款赃物,由金华市人民检察院上交国库。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叶国梁不服,以“原判认定部分事实有误,本人没有利用职务之便为行贿人谋利”为由,提出上诉,请求从轻处罚。

1998年11月5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判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6日 20: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行贿受贿案件立案的规定
    个人行贿受贿的立案基础为1万元以上,单位行贿受贿的立案基础为20万元以上。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个人的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大量财物的违法行为。在经济往来中,违反规定给予工作人员以数额较大的财产或物品,违反国家的法规,以各种名义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吃回扣、手续费,以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立案: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2、向三人以上行贿的;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什么是借贷形式的行贿受贿借贷形式的行贿受贿是指行贿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借民间借贷形式进行贿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借为名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利益的行为。其特点是,表现为公开性、长效性。公开性,表现为行贿人与受贿人之间不再以秘密形式交付收受财物,往往开门见山,公开交易。长效性,表现为行受贿双方互相利用,已不再是一己、一时之利行贿受贿,
    2023-07-01
    168人看过
  • 受贿罪一案
    委托辩护
    刑事判决书(2006)石刑初字第8号公诉机关石泉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唐某,男,1951年8月7日出生于陕西省石泉县,汉族,中专文化程度,1970年参加工作,1978年5月调到石泉县电力局工作至今。1989年底任石泉县电力局会计,1991年至今任财务科长兼会计。住石泉县电力局家属楼。被告人唐某未委托辩护人。石泉县人民检察院以石检刑诉字(2006)0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唐某犯受贿罪,于2006年2月2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唐某于2002年11月至2003年4月,在石泉县电力局农电工程队核销应由其个人承担的电话费共计1350元;2003年下半年,唐某收受石泉县电力局农电工程队MP3一部,价值800元;2004年9月,唐某为自己购买一台数码相机,后由石泉县电力局农电工程队为其核销现金4
    2023-06-11
    132人看过
  • 叶呀抢夺案
    有期徒刑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04)穗中法刑二终字第569号原公诉机关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叶呀,化名叶振华,男,现年21岁,汉族,出生地广东省信宜市,文化程度初中,住广东省信宜市(均自报)。因本案于2004年7月2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l0日被逮捕。现关押于广州市越秀区看守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审理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叶呀犯抢夺罪一案,于2004年9月22日作出(2004)越法刑初字第1033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叶呀不服,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认为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审判决认定,2004年7月20日上午7时许,被告人叶呀在本市环市西路广州火车站西广场,乘被害人雷冬梅不备,将其佩戴的1条带吊坠的铂金项链(18K铂金项链重5.95克,价值788元)抢走。随后,公安人员将被告
    2023-06-11
    84人看过
  • 陈健受贿案
    有期徒刑
    被告人陈健,男,38岁,原系****北京市委办公厅副主任、市委秘书。被告人陈健受贿一案,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移交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审查起诉。1996年5月13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认定被告人陈健犯罪事实如下:1993年6月至9月。被告人陈健伙同原北京市某国家干部李敏及何世平(均另案处理),参与谋划帮助原北京首钢公司助理总经理周北方(另案处理)办理其妻张铮赴港事宜,并进行了具体分工。后收受周北方给予的贿赂款港币20万元(折合人民币14.9万余元)。1994年10月李敏案发后,被告人陈健惟恐罪行败露,将贿赂款通过何世平退给周北方。1994年3月至5月,被告人陈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北京泛美国际货物储运公司贷款提供帮助,后收受巨额贿赂,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严惩。鉴于其能够坦白部分犯罪事实,揭发检举他人犯罪或提供他
    2023-06-11
    478人看过
  • 铁英受贿案
    有期徒刑
    被告人:铁英,女,66岁,山东省人,原系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因本案于1996年2月8日被逮捕,1997年6月24日被取保候审。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以被告人铁英犯受贿罪,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此案。查明:被告人铁英于1992年至1995年,在先后任北京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兼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市政府办公厅主任和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给予的巨额财物如下:一、1992年11月至12月,被告人铁英在出任北京投资贸易洽谈会市人民政府代表团总团副团长兼秘书长赴香港招商期间,收受港商刘常名给予的ROLEX牌总统型男、女手表各1块(共价值人民币15.27万元)、SONY牌CCD——TR303E型摄像机1台(价值人民币8800元)、金项链3条(价值人民币2060元)。回京后,铁英接受请托,为刘常名与北京市人民政府所属
    2023-06-11
    146人看过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2万元是否受案?
    该段内容讲述的是非公职人员接受贿赂后自首的刑罚问题。根据涉案金额,个人贪污、受贿5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而对于自首情节,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或免除处罚。非公职人员接受贿赂后自首,刑罚的轻重取决于涉案金额。个人贪污、受贿5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情节特别严重情形另行规定。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投案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非 公 职 人 员 受 贿 立 案 标 准 是 什 么 ?非公职人员受贿立案标准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非公职人员受贿犯罪的规定。根据该法规定,非公职人员受贿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受贿罪”,并依法立案侦查。非公职人员受贿罪是指非国家
    2023-09-05
    83人看过
  • 徐炳松受贿案
    经济犯罪
    \"【题目】徐炳松受贿案【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全文被告人徐炳松,男,56岁,捕前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自治区第九届人大代表。1998年5月22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九届第三次会议决定罢免了徐炳松人大代表资格。1998年5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受贿罪对徐炳松立案侦查,6月6日依法逮捕。1998年11月28日侦查终结。根据案件管辖范围,1998年12月31日,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999年1月22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审理认定案件事实如下:1994年初,被告人徐炳松到凭祥市检查工作时与个体户林坤(另案处理)相识,同年10月27日,林坤找到徐炳松,请徐为其在玉林开办典当行向玉林市有关领导打招呼,徐炳松当即给时任玉林市委书记的李乘龙写信,要求李支持林坤在玉林办实业,林坤将此信交给李乘龙后,很快便取得了典当行的
    2023-06-11
    338人看过
  • 成克杰受贿案
    \"【题目】成克杰受贿案【颁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发文编号】法公布(2000)第33号【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00)刑复字第214号全文被告人成克杰,男,1933年11月13日出生,壮族,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林县人,大学文化,原系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曾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副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住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新城区新城所七星路片区党委大院七星路128号。2000年4月25日被逮捕。现在押。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被告人成克杰犯受贿罪一案,于2000年7月31日以(2000)一中刑初字第1484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成克杰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被告人成克杰不服,提出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00年8月22日以(2000)高刑终字第4
    2023-06-11
    282人看过
  • 胡建学受贿案
    1995年1月25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以受贿罪对被告人胡建学立案侦查。1995年1月27日,经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省检察院关于提请许可逮捕八届人大代表胡建学的报告,将胡建学依法逮捕。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交泰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1995年9月10日,泰安市人民检察院向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认定被告人胡建学犯罪事实如下:1990年1月至1995年1月,被告人胡建学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趁泰安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为市、县一些领导调整工作、晋升职称之机,收受原****泰安市委常委、秘书长卢胶青(另案处理)、原泰安市副市长孔利民(另案处理)、原泰山市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徐洪波(另案处理)等人贿赂的财、物、股票等计99次,总价值人民币61.6余万元。其中股票10.2万股,价值人民币20.2万元,美金1.46万元,折合人民币9.8余
    2023-06-11
    406人看过
  • 高森祥受贿案
    被告人高森祥,男,50岁,原系中信实业银行深圳分行行长。1990年8月10日被逮捕。被告人高森祥受贿案,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院经公开审理查明:1988年6月至1990年7月,被告人高森祥在担任中信实业银行深圳分行(简称中信分行)行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批准为企业贷款或为企业担保贷款过程中,收受他人贿赂现金及实物折款共计港币172、3万元,人民币63、03万元,美金5000元。具体受贿事实如下:1989年3月,中国正信集团化工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泛信磁电厂总经理陈民先向被告人高森祥提出,要求中信分行为其在香港的320万美元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银行担保,可给港币100万元的好处费。高森祥同意后,于3月6日签发了银行担保书。陈民先得到贷款后,从中提出30万美元汇给其合资股东香港永诚行经理陈剑帆,让陈剑帆从中在香港支付给高森祥港币100万元。陈民先告知高森祥,可在陈
    2023-06-11
    153人看过
  • 胡少坤受贿案
    被告人:胡少坤,男,26岁,原系九龙海关文锦渡分关工作人员。1988年2月9日被逮捕。被告人胡少坤受贿案,由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公开审理查明:被告人胡少坤与香港走私分子吴清泉(另案处理)从1987年3月开始,经多次密谋,商定由胡少坤为吴清泉与港商进行走私活动搞假核销,逃避海关监督,从中收受贿赂。之后,吴清泉找人私刻了文锦渡海关进出口货物审单的印章,并联系货主、收集《加工装配和中小型补偿贸易进出口货物登记手册》(简称登记手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简称报关单)。吴清泉在货主已填好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值等项目的登记手册和报关单上,填上出口日期、运输车牌号码和盖上私刻的审单印章后,按约定将报关单交给胡少坤。胡少坤利用其在文锦渡海关工作的便利条件,将假报关单混入待寄往各地海关核销的出口货物报关单里寄往各地,进行假冒核销。自
    2023-06-11
    467人看过
  • 靳建辉受贿案
    有期徒刑
    \"【题目】靳建辉受贿案【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全文被告人靳建辉,男,59岁,原系陕西省民政厅厅长。1997年2月3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靳建辉受贿案立案侦查。1997年5月6日侦查终结,由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认定案件事实如下:被告人靳建辉任陕西省民政厅厅长期间,从1992年底至1995年初,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7.9万元:1993年5、6月间,被告人靳建辉在国营烽火无线电厂通信公司承建全省民政系统短波通讯网工程期间,收受该公司经理郭亚东感谢费9000元;1994年4、5月间,被告人靳建辉在给宝鸡县宝丰农工商总公司批借100万元救灾扶贫周转金过程中,先后两次在其家中和办公室收受该公司董事长陈宝元送的2万元现金;1993年9月、1995年初,靳建辉先后两次在其办公室收受省民政厅农救处副处长王兴茂从宝丰公司、通信公司索要回扣款中的2.5万元,案发前退给
    2023-06-11
    406人看过
  • 黄纪诚受贿案
    有期徒刑
    1996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黄纪诚受贿案立案侦查。1996年12月30日侦查终结,交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审查起诉。1997年3月10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认定案件事实如下:被告人黄纪诚任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主任、市长助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贿赂,共22万元。1992年11月至12月被告人黄纪诚出任北京投资贸易洽谈会市政府代表团总团副团长赴香港招商,收受港商刘常名手表、摄像机、金项链等贵重物品,价值人民币16.9万元。回京后,被告人黄纪诚为刘常名协调解决与北京新大都实业总公司合资项目中征用土地问题。1993年2月间,被告人黄纪诚协调、解决天平利园酒店有限公司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问题,收受该公司董市长李路松下牌彩电,价值人民币1.05万元。1993年6月间,被告人黄纪诚协调、解决北京富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审批成立
    2023-06-11
    205人看过
  • 辛业江受贿案
    有期徒刑
    被告人:辛业江,男,63岁,湖南省临澧县人,原系海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经海南省人大常委会,1996年12月27日第26次会议审议许可,辛业江被逮捕。辩护人:赵建平、范丽娜,天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海南省海口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辛业江犯受贿罪,向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海口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辛业江收受海南省海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药公司)的内部职工股5万股股金后,利用职务之便,为该公司谋利益。辛业江犯受贿罪,请予依法判处。被告人辛业江辩称:我原作收受海药公司5万内部职工股的坦白是违心的,实际我付了股金款;我没有讲过要为海药公司股票上市帮忙的话,在省证券委开会推举上市公司时,也没有投海药公司的赞成票;在上报文件上签“同意”二字,是我的正常工作范围。我没有为海药公司谋过利
    2023-06-11
    35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吕梁受贿定义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5-22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 吕梁受贿罪的意见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0-29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由故意构成,只有行为人是出于故意所实施的受贿犯罪行为才构成受贿罪,过失行为不构成本罪。如果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谋利益,而无受贿意图,后者以酬谢名义将财物送至其家中,而前者并不知情,不能以受贿论处。在实践中,行为人往往以各种巧妙手法掩盖其真实的犯罪目的,因而必须深人地加以分析判断。如在实践中,有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益,收受财物,只象征性地付少量现金,实际上是掩盖受
    • 铜梁区受贿罪判多久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1-17
      受贿罪,一般会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会判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的,会判十年以上有期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能构成受贿罪吗铜梁区受贿罪判多少年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19
      受贿罪,一般会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会判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的,会判十年以上有期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受贿案件国有公司委派人员的受贿认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2-19
      国有公司委派人员的受贿认定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接受国有公司委派监督、管理国有财产,属于从事公务,收受贿赂行为应构成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