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工者当庭获得存在劳动关系判决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5 11:22:37 245 人看过

职工在职期间发生伤害事故,经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可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但是,如果双方对是否在职发生争议,工伤认定就成了麻烦事。外地来沪打工的小刘认为自己手指被切断时还在工作,而公司认为他已经辞职了。今天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二审审理并当庭作出宣判,小刘最终拿到了确认自己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终审判决。

去年,小刘从贵州老家来到上海打工,在郊区一家橡胶公司找到一份做冲床的工作。5月7日,小刘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期限为2010年5月7日至2011年5月7日。工作四个多月后,小刘因有事要回老家,提出辞职,但公司要求写书面辞职报告,不经批准擅自离职要视为旷工。小刘遂于9月24日递交辞职书,后因家人未来接其回家,小刘继续留在上海。2010年10月26日下午一点半,小刘在调试车床时两根手指不幸被切断。此后,双方对赔偿未能协商一致。今年3月2日,小刘向青浦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其与橡胶公司在2010年4月至2010年10月26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得到仲裁委支持。橡胶公司对裁决不服,起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认为,无证据证明小刘辞职后仍继续在橡胶公司工作,其也未及时通知公司,故无法确认橡胶公司与小刘在2010年10月22日之后还具有劳动关系。由于未得到法院支持,小刘提起上诉。

二审中,小刘提出其虽曾提交一份离职申请,但公司领导一直没有批准,仍在安排其工作。10月26日当天,他也是按照领导要求在车间备料、调试车床,手指也确是车床切掉的。因此,自己与公司之间在2010年5月7日至10月26日期间有劳动关系。公司则认为,小刘于9月24日提出辞职申请,公司已于10月6日签字同意其离职,此后双方已不存在劳动关系。公司并不清楚小刘为何10月26日来到公司,也没人安排其工作,事故发生后在车床的旁边也没有关于公司的任何产品。

(吴玲张明良)

■法官说法■

用证据确认关系

上海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小刘提出辞职时双方劳动合同尚未到期,橡胶公司陈述小刘辞职已经公司批准,但并无证据证明其早已通知小刘同意其辞职。鉴于公司有对未经批准离职将做旷工处理的规定,法院认为小刘在未获通知情况下仍继续工作的说法存在合理性。

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处于管理地位,相应管理资料亦为其掌握,橡胶公司提供的手工考勤记录并无小刘签字。此外,橡胶公司主张双方劳动关系在10月22日已经解除,但其并未能举证与小刘办理过离职手续、结清工资,反而其还支付了小刘10月份的全月工资。同时,考虑到伤害事故系发生在橡胶公司上班时间,地点也在公司车间,小刘受伤手指确实是被公司机器切断等事实及日常生活的常理,结合双方的举证能力、接近证据的远近,法院最终采信了小刘的意见,并当庭作出判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22: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申请仲裁相关文章
  • 劳动者如何证明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者证明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方式是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工作服”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一、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二、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何确认劳动关系的存在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
    2023-03-27
    448人看过
  • 劳动者怎么才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首先要证明的就是双方劳动关系的存在。存在劳动关系是劳动者基于此主张其他权利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劳动者持劳动合同自然就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但如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掌握的话,劳动者就应当提供其他证据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根据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在证明劳动关系时,劳动者也可以提供工资卡、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工作服、工作
    2023-04-02
    455人看过
  • 如何证明劳动者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合同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未签劳动合同的可以通过考勤卡、工资发放凭证、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社会保险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等举证确定劳动关系。一、在公司上班半年没有签合同上班半年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采取以下方式:1、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的工资。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因此,劳动者或劳动保障部门可以从以上方面去证明或认定。司法实践中,还可以用公司业务往来的文件,录音证据等来证明劳动关系。二、未签订合同怎么确认劳动关系未签订劳
    2023-03-20
    292人看过
  • 劳动者怎么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员工名册、入职登记表、工作服、工作牌、考勤记录、同事证人证言、工资发放记录、社保记录等体现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管理提供劳动获得报酬的证据也可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一、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劳动诉讼中怎样举证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
    2023-03-29
    242人看过
  • 判决确认存在劳动关系的依据是什么
    (一)劳动关系成立需要同时具备的情形,即: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二)认定存在劳动关系的参考凭证及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一、属于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事实劳动关系,指的是
    2023-02-11
    355人看过
  • 劳动者存在双重劳动关系时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原用人单位履行告知义务,不得对原用人单位的工作造成严重影响。当原用人单位明确告知不予同意,要求改正的,劳动者不得再另行建立劳动关系,否则,原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形下,若劳动者的第二用人单位给原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与第二用人单位还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双重劳动关系违法吗劳动者有和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是可以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双重劳动关系是违法的,但对非全日制用工,是不违法的,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二、治病期间可以解除合同吗?劳动者在规定医疗期内治病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合同。我国
    2023-04-01
    289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申请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异于诉讼和审判,仲裁需要双方自愿。... 更多>

    #申请仲裁
    相关咨询
    • 法院判决劳动关系存在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1
      法院判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方式是参照以下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 法院判决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3
      法院判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方式是参照以下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 企业职工因工伤或者因工负伤,在国家劳动关系中应当获得如何获得补偿?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06
      (一)拆迁资产补偿费用法律、行政法规也没有进行规定。在法律实践中,补偿的标准、依据常常由市一级地方政府以政策性文件规定,各地补偿标准不同,计算方法也不同,这在立法上未免是一个遗憾。(三)拆迁补偿费用1、设备搬迁安装费对于可搬迁的设备,应当本着继续利用的原则,进行异地搬迁安装,继承投入使用。据此产生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是拆迁引起的必然损失,拆迁人应当予以补偿。2、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因拆迁而解聘
    • 企业员工和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21
      劳务关系。主要有两点:第一,劳动者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合同终止,即再也无法形成劳动关系。第二,该劳动者的业务不是该用人单位的组成部分,不受用人单位规则制度的管理。按照《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 判决劳动关系存在后何时申请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6
      《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可以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情况特殊的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