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一百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公安和检察院发现有犯罪事实的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举报,对于不属于管辖范围的,应当采取措施,移送其他主管机关。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是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七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零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邮寄送达的,应当将诉讼文书、送达回证挂号邮寄给收件人。挂号回执上注明的日期为送达的日期。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
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审查案件的时候,对公安机关的勘验、检查,认为需要复验、复查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复验、复查,并且可以派检察人员参加。
第107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刑诉法》第110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第一百七十三条的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
310人看过
-
七一九个必须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104人看过
-
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具体有哪些
79人看过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328人看过
-
刑诉法六十四条规定的内容具体是什么样的
316人看过
-
刑诉法第七十七条具体解读
455人看过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针对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如果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若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核查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也... 更多>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内容是什么,具体内容是什么宁夏在线咨询 2022-01-26《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条是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规定,其内容是:第十七条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其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当负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第十八条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
-
-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具体规定内容是哪些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18(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刑诉法第一百零一条具体解读重庆在线咨询 2023-11-09本条是关于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在刑事诉讼的进行过程中,前提是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直接造成了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一般来说,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应是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或者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
-
审理刑事案件程序的具体规定第一百五十条具体内容是什么?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11人民检察院在抗诉期限内撤回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予立案;如果是在抗诉期满后撤回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并通知第一审人民法院和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