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对手的加盟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8 10:32:10 362 人看过

由于竞争对手的加盟商对该行业、产品以及市场运作比较熟悉,企业可以利用其这方面的优势快速启动市场。由于竞争对手的经加盟对行业非常熟悉,因此,要想将竞争对手的加盟商变为自己的加盟商并不容易。企业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寻找:

1、经营状况不良的加盟商。

这类加盟商要确定是由于厂家的支持不够或由于厂家自身经营不善,从而导致加盟商业绩欠佳,而非加盟商自身原因造成。加盟商已经对竞争对手失去信心。我们可以说服他们放弃竞争对手,成为我们的加盟商。

2、经营状况良好,但对厂家不满的加盟商

此类加盟商经营状况良好,虽然有很好的销量,但是,由于竞争对手的承诺实现不了,使加盟商的利益不能保障,加盟商对竞争对手很不满意,我们可以说服他们放弃竞争对手,成为我们的加盟商。

3、经营状况良好,对厂家也很满意的加盟商

这类加盟商对竞争对手有较高的忠诚度,但是我们可以利用与部分对手的价格差异,来说服他们另开一家店,可以重复地利用公司的销售和售后服务人员来进行经营。由于两个产品的价位不同,所面对的目标消费群不同,不会对原店构成威胁,对加盟商而言是一个两全其美的事情。

是否可以雇佣竞争对手离职的管理者

法律咨询:

雇佣竞争对手离职的重要管理者,是否合乎商业伦理,是否合法?

律师解答:

与管理者有竞业禁止协议并支付补偿金时,该行为不合法。没有竞业禁止协议,不违法。法无禁止不为罪。

相关法律知识:

2008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竞业禁止作出如下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6日 09: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竞争对手相关文章
  • 间接竞争对手
    竞争对手
    所谓间接竞争对手,是同企业基础条件存在一定差异的同类企业或生产替代品的企业。这些对手通常以主体企业的市场为目标有着相同或相似的价值评价,但销售不同的产品。间接竞争对手,则主要是那些生产经营具有替代性产品或服务的企业,营销依旧锁定同一目标市场。间接竞争对手的表现间接竞争对手主要表现为企业之间的产品或服务具有一定的差异或具有替代性。间接竞争对手一般来自于其他行业、新产品对老产品行业的替代等。比如,半导体工业对真空管工业的竞争威胁;再如,一家法式西餐厅和一家供应意大利菜的西餐厅之间就是一种间接竞争关系。由于间接竞争对手最容易被忽视,所以具有很大的威胁性。如何才能确定你的竞争者呢?只要一个企业在下列七项条件对比中达到三近四同,那么,它就是你的竞争对手。1.生产规模接近生产规模越接近者,就越有可能成为最主要的竞争对手。2.产品形式接近产品形式接近的企业,才会成为竞争的企业3.价格接近市场零售价格接近
    2023-04-24
    479人看过
  • 排挤竞争对手
    排挤竞争
    排挤竞争对手的含义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在市场中使现有的竞争对手严重受挫或难以为继,二是使新的竞争对手无法进入市场或难以建立、生存。具体认定时应着重考虑以下几方面因素:第一,行为人的经营规模与市场地位。排挤竞争对手往往是具有较强实力、在市场中具有优势地位的大型企业。如果经营者规模不大,在市场中也没什么地位,那它就不具备排挤竞争对手的前提条件。第二,以低于成本价销售的期间长短。行为人只有在相当一段时间内持续地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才有可能使购买者认识到该经营者与其他竞争对手在售价上的不同,从而给竞争对手的销售额、价格趋势、利润、资金周转、投资增长等方面带来影响,产生排挤竞争对手的结果。如果低价销售时间很短暂,在市场上未引起明显反应,则谈不上排挤竞争对手。第三,受影响企业的数量与经营状况。只有经营状况良好的竞争对手较多地受到影响,才有可能认定为排挤竞争对手,如果只是个别经营状况本身就很差的
    2023-04-24
    210人看过
  • 找准你的竞争对手
    竞品基本上是所有企业无不提及的一个名词,无能是企业战略规划还是具体执行方案,竞品都将是很重要的组成部分。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是竞品被如此重视的出因。不知道敌人在哪里,战斗者必然会成为战败者市场侵略是一种主动攻击、强占市场利益的竞争行为,其具有明确的针对性。特别是当一个企业在一个时期内面对着许多同类企业的时候,如对竞争对象确认不当,就会发生企业销售战略错误,那将是一件十分可怕的事情。目前很多企业,特别是一些中小型企业,对竞争者的确定就很模糊,放眼望去强手如林,觉得他们都是竞争者,这样,当然只能疲于应付了,消耗了大量的资源不说,结果往往会收效甚微;还有些企业,把竞争者往往确定为行业的领导者,其结果可向而知。如何才能确定你的竞争者呢?竞争者是被打击的目标,在市场侵略论中,我们把市场主体用精确的市场份额界定为四种类型,即市场领导者——捍卫型企业;市场挑战者——攻击型企业;市场追随者——追击型企业;
    2023-04-24
    384人看过
  • 特许加盟有哪些不正当竞争纠纷?
    特许,不正当竞争,纠纷,经营,企业,消费者在特许经营领域,由于打的是品牌战,同行之间各有特色,因此,因同行业竞争引发的纠纷,相对较少。相反,由于特许经营合同解除后,加盟者继续从事与特许者相同的行业所产生的不正当竞争纠纷,以及特许者的离职员工,利用在特许企业工作期间掌握的商业秘密或专有技术,展开与受聘企业的不正当竞争纠纷,在特许经营企业中也时有发生。在宣传中使用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解的语言文字,误导消费者仍然认为其与某知名特许品牌有关联,以便到达搭车目的,即为明显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商业特许经营是什么意思商业特许经营意思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适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商业特许经营的核心是知识产权的授予使用、特许人具备成熟的经营模式和持续指导能力、被特
    2023-04-10
    434人看过
  • 特许加盟有哪些不正当竞争纠纷?
    特许加盟竞争纠纷特许经营在特许经营领域,由于打的是品牌战,同行之间各有特色,因此,因同行业竞争引发的纠纷,相对较少。相反,由于特许经营合同解除后,加盟者继续从事与特许者相同的行业所产生的不正当竞争纠纷,以及特许者的离职员工,利用在特许企业工作期间掌握的商业秘密或专有技术,展开与受聘企业的不正当竞争纠纷,在特许经营企业中也时有发生。在宣传中使用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解的语言文字,误导消费者仍然认为其与某知名特许品牌有关联,以便到达搭车目的,即为明显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2023-06-09
    102人看过
  • 特许加盟有哪些不正当竞争纠纷
    特许,不正当竞争,纠纷,经营,企业,消费者在特许经营领域,由于打的是品牌战,同行之间各有特色,因此,因同行业竞争引发的纠纷,相对较少。相反,由于特许经营合同解除后,加盟者继续从事与特许者相同的行业所产生的不正当竞争纠纷,以及特许者的离职员工,利用在特许企业工作期间掌握的商业秘密或专有技术,展开与受聘企业的不正当竞争纠纷,在特许经营企业中也时有发生。在宣传中使用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解的语言文字,误导消费者仍然认为其与某知名特许品牌有关联,以便到达搭车目的,即为明显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2023-06-14
    308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竞争对手是指与本企业在市场上进行竞争的其他企业或个人。他们可能提供相同或相似的产品或服务,争夺相同的市场份额和客户资源。 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 更多>

    #竞争对手
    相关咨询
    • 总部滥增加盟店造成恶性竞争加盟商怎么维权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29
      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果用书面形式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双方签订的《冰激凌特许经营合同》属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商业特许经营合同的特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属于合法有效的合同,合同双方应当依约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总部就在距离您的冰激凌店1000米区域内连开两家冰激凌加盟店,该行为违反了《冰激凌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已经构成违约,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总部滥增加盟店造成恶性竞争加盟商怎样维权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29
      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果用书面形式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双方签订的《冰激凌特许经营合同》属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商业特许经营合同的特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属于合法有效的合同,合同双方应当依约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总部就在距离您的冰激凌店1000米区域内连开两家冰激凌加盟店,该行为违反了《冰激凌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已经构成违约,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总部滥增加盟店造成恶性竞争加盟商如何维权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29
      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果用书面形式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双方签订的《冰激凌特许经营合同》属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商业特许经营合同的特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属于合法有效的合同,合同双方应当依约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总部就在距离您的冰激凌店1000米区域内连开两家冰激凌加盟店,该行为违反了《冰激凌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已经构成违约,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总部滥增加盟店造成恶性竞争加盟商该怎么维权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13
      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果用书面形式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双方签订的《冰激凌特许经营合同》属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商业特许经营合同的特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属于合法有效的合同,合同双方应当依约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总部就在距离您的冰激凌店1000米区域内连开两家冰激凌加盟店,该行为违反了《冰激凌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已经构成违约,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总部滥增加盟店造成恶性竞争加盟商要如何维权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29
      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果用书面形式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双方签订的《冰激凌特许经营合同》属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商业特许经营合同的特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属于合法有效的合同,合同双方应当依约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总部就在距离您的冰激凌店1000米区域内连开两家冰激凌加盟店,该行为违反了《冰激凌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已经构成违约,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