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职责可否单独提起行政诉讼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4 19:11:13 484 人看过

一、履行职责可否单独起诉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非法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利益的,受害人可以单独提起行政诉讼维权。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第四十四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16: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履行职责相关文章
  • 提起行政诉讼是否可以暂缓行政处罚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如果是处行政拘留或者罚款的,被处罚人在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时,可以申请暂缓执行。一、如何申请酒驾暂缓执行如果酒驾的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暂缓执行,是指执行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因法定事由依职权或根据当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决定对某一项或几项执行措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担保暂缓执行的一种制度。二、行政拘留二十多天可以暂缓执行吗违法行为人被行政机关作出行政拘留二十天的处罚的,若符合条件则可以申请暂缓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三、一旦行政拘留就没法撤案吗可以进行更改的或者撤案的。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在行政机关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后,当事人如果对处罚不
    2023-06-21
    163人看过
  • 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吗
    一、案情简述常女士家住吉林市某市某镇,因某县政府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履行信息公开职责,常女士向吉林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吉林市政府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要求原行政机关某县政府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后的15日内向常女士公开相应信息公开申请事项。期间,某县政府通过电话联系到常女士,要求常女士到县政府复印材料,并试图要求常女士在领取材料后签字。但是,某县政府向常女士公开的材料并非常女士所申请公开的信息,经过几次沟通未果,常女士向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决某县政府履行吉林市行政复议决定。二、争议焦点笔者与多位拥有丰富行政诉讼实务经验的律师讨论,但对于该案,律师们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争议焦点集中在该案是否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一种观点认为,根据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
    2023-08-15
    252人看过
  • 行政事实行为能否提起诉讼?
    由于行政事实行为不属于法律行为,当事人是不能对其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而它又不是行政主体的私法行为,也不能对它提起民事诉讼,但是可以提起赔偿。行政事实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基于职权实施的不能产生、变更或者消灭行政法律关系的行为,具有行政性、不能产生、变更或者消灭行政法律关系、可致权益损害性的行政行为。行政法律行为和行政事实行为的区别有哪些1、行政法律行为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力,产生法律效果以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目的的行为,比如行政处罚行为;行政事实行为是行政行为不以实现某种特定的法律效果为目的,而以影响或者改变事实状态为目的实施的行为;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为依法提供资讯或者情报信息的行为,即属于典型的行政事实行为。2、行政事实行为表现为一种客观状态。行政事实行为一经做出,即表现为一种客观存在,行为的后果是实际存在的,不能恢复到行为前的状态;这种行为不能象具体行政法律行为那样被有权机关撤销或变更
    2023-07-29
    474人看过
  • 行政诉讼可否提起再审或者抗诉
    行政诉讼可以提起再审或者抗诉。1、如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如人民法院驳回申请再审,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诉。行政诉讼再审的提起程序:《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1、原审人民法院院长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必须报经审判委员会决定。2、上级人民法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3、人民检察院抗诉,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程序: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法律效力的裁判向最高人民法院抗诉;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向同级人民法院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由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对于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人民法院应当
    2023-02-28
    111人看过
  • 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单独方式指的是什么
    (1)赔偿义务机关与赔偿请求人对行政行为违法性已无争议,但行政赔偿问题达不成协议。(2)行政行为已被复议机关撤销或变更,但复议机关未对行政赔偿问题作出裁决,或者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机关的裁决。(3)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为终审裁决,赔偿请求人不得起诉,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义务机关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不服的。(4)行政行为已被法院的判决确认为违法,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请求。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以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为前提,主要是因为诉讼的目的在于解决争议,如果赔偿请求人不具体明确地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就无法确定是否存在赔偿争议。可见,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程序有利赔偿的明朗化、特定化,可以使大量行政赔偿争议解决在行政程序之中,从而减少诉讼,减少人力、物力的投入,也可以使赔偿请求人尽快得到赔偿,使损失早日得到补救。
    2023-06-13
    175人看过
  • 能否单独对诉讼费提起上诉
    一、能否单独对诉讼费提起上诉?当事人不得单独对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的决定提起上诉。二、对于诉讼费用有异议的,应该如何处理?当事人单独对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院长申请复核。复核决定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决定诉讼费用的计算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请求复核。计算确有错误的,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更正。三、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情形有哪些?1、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2、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4、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5、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特别提示: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四、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交诉
    2023-05-02
    19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提前履行合同如果符合当事人约定的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当事人提前履行损害对方当事人利益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在合理情况下让其进行赔付、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责任如下: 1、要... 更多>

    #履行职责
    相关咨询
    • 行政机关在60日内不履行法定职责能提起诉讼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12
      行诉解释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但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提起申诉的原行政行为未过诉讼时效是否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8
      不是“申诉”,而是“复议”吧。复议期间不得提起行政诉讼。
    • 请问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效力如何?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9-01
      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须以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为前提。赔偿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确定的赔偿数额有异议或者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的,赔偿请求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单独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案件由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具有请求资格;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赔偿请求和受损害的事实根据; (4)加害行为为
    • 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必须以哪些为前提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什么情况下属于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5-1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一并受理。 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须以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为前提。除此之外还要求: 原告是适格的赔偿请求人; 有明确的赔偿义务机关; 有具体的赔偿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以及受诉法院是有管辖权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