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物权期待权可否抵押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2 20:41:12 70 人看过

一、民法典物权期待权可否抵押

物权期待权不能抵押。可以的抵押的物权是动产或者不动产的所有权,而物权期待权不是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四条【物权的定义及类型】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一百一十五条【物权客体】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百九十五条【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二、实现抵押权的方式

1、折价方式。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折价的方式清偿债务。采用折价方式,也应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以后,而不能在订抵押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在债务不能清偿债务时,抵押物就归债权人所有。因为,在订立抵押合同时,债务人处于紧迫需要的弱势地位,如果允许此时协议折价,易产生对债务人不公平的后果。即使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双方协议,也应当参照市场价格对抵押物折价,实行多退少补的原则。

2、拍卖方式。拍卖又称为竞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方法把标的物卖给出价最高的人。采用拍卖的方式能够最大限度地体现被拍卖财产的价值,公平地体现抵押物的担保效能。有条件采取拍卖方式的,应当首先采用拍卖方式。

3、变卖方式。变卖是一种普通的买卖方式,为了公平地体现抵押物的价值,要求变卖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5日 06: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相关文章
  • 民法典中房产抵押可否变更产权
    一、民法典中房产抵押可否变更产权民法典中房产抵押不可以变更产权,房屋签了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权设立,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的房屋,但要通知抵押权人,并且不得损害抵押权人利益。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二、房产变更和过户的区别1.操作方式不同:房产更名是通过开发商完成的,购房者在购房阶段通过修改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使房屋的所有人转变成另一个人或者是多人共有,该过程中房屋所有权人不会发生变化。房产过户则是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完成的,通过过户,房屋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所有权人发生变化。2.是否有不动产证:房产更名是在房屋的不动产证尚未办理下来之前进行的更名行为,通过在开发商处登记备案,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即可。房产过户则是建立在原业主已拥有房屋不动产证的前提下的,通过转让房屋所有权实现过户的。3.费用不同无论是房产更名,还是房产过户,在处理的过程中,都会产生一定的费用。但两者的金额和收取形式都有很大的
    2023-05-06
    240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抵押物拆迁了抵押权怎么办
    可以行使物上代位权。物上代位,是指标的物因出卖、出租、消灭或毁坏,发生以金钱或其他财物代替时,担保物权人可以对此行使权利。一、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特征表现在哪些方面1.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的从权利。代位权不能脱离债权人的债权而存在,是依附于债权的一种特别权利,随债权的产生、移转和消灭而产生、移转和消灭。代位权与代位追偿权不同。代位追偿权通常是指在连带之债中某一连带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全部债务后,即取代了债权人的位置,享有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债务人偿还其应当承担的份额的权利。代位追偿权是主权利,债权产生的时候,代位追偿权并不同时产生,只有在债权因保证人、其他连带债务人等履行了债务而消灭的时候,保证人及已负清偿债务责任的债务人才对原债务人或未负清偿债务责任的债务人产生代位追偿权。2.债权人代位权是实体权利。代位权是债权人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害及债权人的权利实现时所行使的权利,尽管债权人与次债务人
    2023-03-18
    385人看过
  • 民法典有哪些规定物权抵押的权利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民法典关于物权转让的规定是什么民法典关于物权转让的规定如下:1.《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2.《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3.《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4.《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
    2023-08-14
    275人看过
  • 民法典担保物权会不会就是抵押权
    一、民法典担保物权会不会就是抵押权按照民法典规定,担保物权不是抵押权,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担保物权还包括留置权和质押权。担保物权是指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对担保物享有的优先受偿的权利。《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二、抵押物灭失抵押权会不会消灭抵押物灭失抵押权不完全消灭。抵押物所担保的债权未届清偿期抵押物毁损灭失,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不应予以支持;抵押物灭失得到赔偿金的,抵押权人可就该赔偿金而优先受偿。《民法典》第三百九十条担
    2024-01-13
    209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设立抵押权的抵押物有哪些
    一、民法典规定设立抵押权的抵押物有哪些民法典规定的可以设立抵押权的抵押物包括交通运输工具,建设用地使用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等。对于需要进行抵押登记的抵押财产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二、民法典优先于抵押权的有哪些优先于抵押权的有留置权和先于抵押权设立的租赁权。同一动产上如果设立了抵押权或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在抵押权设立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且被转移占有的,原来的租赁关系不受影响。《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
    2024-01-18
    129人看过
  • 民法典物权是否有效力待定
    一、民法典物权是否有效力待定民法典规定,效力待定的合同,要经合同权利人追认才具有法律效力,没有追认的,合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第一百六十八条【禁止自我代理和双方代理及例外】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二、效力待定合同可以撤销吗可以。相对人除了有催告权
    2023-04-18
    265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抵押期限到期后抵押权是否继续有效
    抵押期限到期后,抵押权继续有效。抵押期限到期与否并不对抵押权的效力产生影响,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只有其担保的债务履行完毕后,债权消灭,抵押权才会随之消灭。根据法律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抵押权证上的抵押期限抵押权证上的抵押期限原则上与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期限一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其履行期限与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致。首先根据《民法典》规定,抵押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抵押合同无效。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即抵押合同的履行期限优先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期限来履行。其次因为抵押合同是从权利,其是基于主债权而设立的,需要依附于主债权而存在,如主债权合同无效的,其设立的抵押合同也一并无效,即抵押合同的履行期限与主债权合同一致。其次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
    2023-07-22
    287人看过
  • 民法典破产是否中止抵押权
    一、民法典破产是否中止抵押权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不中止抵押权,但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到期,申报债权时,要载明债权有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第四十九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二、破产债权清偿顺序规定的适用目的法律之所以作出这种清偿顺序的规定,是因为:(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职工在为企业创造财富的过程中,付出了与其应得报酬相等的劳动,这应得报酬,即是职工的工资,他是职工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职工赖以生存的基本物质条件,企业破产后,拖欠的职工工资实际上是破产企业的债务,是债权之首。劳动保险费,是指破产企业依法应当支付的用于职工养老、就医、伤残、失业等费用,企业应当在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确保职工
    2023-06-19
    161人看过
  • 抵押权能否善意取得民法典
    一、抵押权能否善意取得民法典1.在探讨抵押权能否善意取得时,我们首先需明确我国《民法典》对于善意取得的相关规定。2.根据《民法典》的条款,我们得知善意占有人取得之权利类型并不仅限于动产所有权,实际上,不动产所有权以及动产或不动产的其他物权同样适用于善意取得的原则。因此,从这一法律基础出发,我们可以明确得出结论:抵押权同样能够善意取得。二、不动产抵押权善意取得的理论基础不动产抵押权善意取得的理论基础,主要源于物权公示的公信力。在我国民法典中,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公示方法,而动产物权则以占有为公示方法。1.物权公示的公信力意味着,依法定方式进行公示的物权,具有使社会一般人信赖其正确的效力。2.即使公示的物权状况与真实的权利状态存在出入,法律仍然会保护那些信赖公示并基于公示信息行事的善意第三人。3.在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过程中,如果发生不动产所有权权属登记错误,社会公众可能会产生错误认识,以为登记簿
    2024-07-11
    150人看过
  • 民法典抵押人破产抵押权人可以申报债权吗
    一、民法典抵押人破产抵押权人可以申报债权吗抵押人破产的,抵押权人是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的。《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债权申报的法定期限是多久根据公司法规定,债权申报的法定期限为
    2023-06-19
    375人看过
  • 民法典抵押权的登记
    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的有: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海域使用权4.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民法典抵押权的效力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
    2023-08-13
    181人看过
  • 人民法院能否确认物权期待权
    一、人民法院能否确认物权期待权人民法院可以确认物权期待权,期待权是指将来有取得与实现的可能性的权利。根据期待权的特点可以知道,期待权是一现实的权利,期待权作为一项独立的权利,它并不是将来的不确定的权利,而是一项现实的,且受法律保护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二、物权请求权包含哪些物权请求权包括返还原物、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和损害赔偿请求权。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侵害物权,造
    2023-05-06
    53人看过
  • 民法典信托受益权可否作为质押物
    一、民法典信托受益权可否作为质押物民法典中,规定信托受益权不能作为质押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权利质权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二、质押与抵押的区别1.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否则就不是质押而是抵押。第二个大区别就是,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如房产),因为不动产的转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记。2.抵押与质押是经济活动中两种常见的担保方式。但实践中常常有人将二者混同,例如本是质押,却在合同中写成抵押。要知道,抵押与质押是两种不同的担保方式,其法律后果是
    2023-06-19
    186人看过
  • 民法典不动产权证是否可以抵押贷款
    一、民法典不动产权证是否可以抵押贷款不动产权证可以抵押贷款,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不动产是抵押人所有,不动产产权和使用权没有争议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第三百九十九条【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
    2023-06-19
    120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
    词条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抵押
    相关咨询
    • 民法典抵押权到底是否是担保物权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27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
    • 物权法实施后,债权人能否享有抵押物的物权期待权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21
      债权人不能依据以房抵债协议而享有物权期待权。 当双方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财产属于债权人,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在完成房屋变更登记交付房地产,是以消除金钱债务为目的的债务的履行方式,在完成房屋变更登记 以房抵债协议不形成优于其他债权的利益,破坏了债权平等受偿的原则,损害了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因此,不能根据抵押协议确定产生物权期望权和物权本身。合同的订立不能阻止其他合法权利的第三人基
    • 民法典担保物权未设立是否放弃抵押权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5
      1、担保物权包括抵押和质押两种,担保物权未设立的,抵押权也未设立,未设立抵押权,就不存在放弃抵押权的情形。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
    • 民法典里的物权是指抵押物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5-19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担保物权不只是抵押权,还包括质权、留置权。因为担保物权是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都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
    • 民法典担保人是否有权处理抵押物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4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但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