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不适用于房产继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3 10:12:14 110 人看过

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使用权房、小产权房以及他人名下房产不能主张继承。

一、当事人的商铺遗产过户费怎么算

1、登记费:100元/件;

2、合同印花税:继承房屋评估价的0.05%;

3、权证印花税:5元/本;

4、交易手续费:5元/平方米;

5、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6、房产继承中不存在遗产税。

7、房产继承中是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但继承后对外出售需要按照房价的20%征收个税,但如果继承的房产满五年且是家庭少有住房的是可以免征个税的。

8、如果继承人间对房产的价值有分歧的,还可能发生房屋评估费用。

二、办理房产继承过户的时间:

1、房产继承从房屋所有权人死亡之日起即可办理,原则上没有时间限制,何时申办都可以。

2、房产继承应尽快办理,拖得时间越久,办理的手续可能越麻烦,而且费用可能会增加。

三、办理房产继承过户的流程: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或向房产所在地法院提起继承诉讼;

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凭公证书或生效判决书、调解书,到房产交易核心办理房产过户登记。

四、公证继承的流程:

(一)公证继承适用的情形:

一般来说,如果继承人之间没有纠纷,法律文件齐全,急需办理继承手续的,可以优先选择继承公证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二)办理公证继承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身份证、户口簿、派出所出具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等)(原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原外销房需公证);

3、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户口簿;夫妻户口不在一起的需提供结婚证(原外销房需公证);

4、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由被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意见并盖章;没有单位的,由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的,可由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并提供相应证明)(外销房需公证);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由放弃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

6、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继承人办理;

7、遗嘱继承人应提供经公证或经司法鉴定的遗嘱(适用于遗嘱继承)。

这类房屋在当事人死亡后,应立即办理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办理。办理时,应积极的提供相关房屋的证明材料,按照法律规定流程进行办理,过户到这类合法继承人的名下进行办理。相关的小产权、使用权房不可以办理这类房屋的过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9: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产继承相关文章
  • 哪些情形适用于终身监禁?
    一是明确终身监禁适用情况,主要针对判处死刑及时执行过重,一般判处死缓轻重大贪污受贿罪犯,可以定为终身监禁。二是明确判处终身监禁的,在一二审作出死缓判决的同时,必须一起作出终身监禁决定,在死缓执行期满之前不能作出终身监禁,强调终身监禁一旦决定,就不会受到执行期间服刑表现的影响。终身监禁要劳动吗依据我国监狱法的规定,被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服刑期间,是需要接受劳动改造的,除了劳动改造还有思想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条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第四条监狱对罪犯应当依法监管,根据改造罪犯的需要,组织罪犯从事生产劳动,对罪犯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技术教育。第五条监狱的人民警察依法管理监狱、执行刑罚、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等活动,受法律保护。第六条人民检察院对监狱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依法实行监督。第七条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
    2023-08-18
    479人看过
  • 无期徒刑适用于哪些情形?
    1、依法由人民法院判决的,犯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罪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无期徒刑;2、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3、无期徒刑主要适用于部分性质最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的犯罪。一、那些罪犯适用死缓变更适用死缓变更: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二、两年后能执行死刑吗死缓全称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执行死刑的一种制度。死缓执行两年后是否执行死刑,主要的决定因素是犯罪行为人在这两年期间的表现,最通常的情况是,犯罪行为人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死缓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刑2年执行,实行
    2023-06-20
    153人看过
  • 被继承人去世房产适用于继承期限吗
    遗产房继承不适用于继承期限,但遗产房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2年。以遗赠形似继承房产的,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一、哪些人可以继承遗产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
    2023-06-22
    241人看过
  • 监视居住适用于哪些情形?
    一、监视居住是否折抵刑期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监视居住未完全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该条的规定表明,监视居住的场所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另外一种是指定的场所,如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的场所指定为宾馆等场所,都属于法律规定的可以采取监视居住的场所,这种强制措施不仅是名义上的监视居住,其性质也依然是监视居住,并未完全剥夺和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其强制的程度毕竟不如拘留、逮捕等羁押措施,因此,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二、监视居住适用于哪些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
    2023-04-28
    335人看过
  • 不适用于继承履行合同的情况
    1、不能履行不能履行,使合同失去标的,失去意义,应当消灭,而不是也不能强制履行。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所谓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指债务的性质不宜强制履行,比如委托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演出合同、出版合同等。这些合同通常具有人身专属性,不能够由其他人代替履行,在性质上决定了不适于强制履行。所谓履行费用过高,是指对标的物若要强制履行,代价太大。比如为履行合同专门进口一台设备,花的代价远远超过合同上的利润。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之所以规定此种情形,实际上是想以此督促债权人及时主张权利,行使其履行请求权。如果债权人并不积极行使其履行请求权,主张强制履行,待一段很长的时间后始主张强制履行,则对于债务人未免不公。如果没有违约行为发生,那么此时仅为债务履行问题,债权人有履行请求权,债务人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尚属第一次义务阶段,谈不上作为第二次义务的强制履行问题。就违约形态
    2023-06-24
    151人看过
  • 不可继承的财产几种情形有哪些
    不可继承的财产具体如下:1、被继承人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财产;2、不属于被继承人所有的财产;3、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4、与被继承人的人身密不可分的财产;5、不可继承的其他财产。一、婚前公证时的财产可以继承吗婚前公证的财产可以继承,婚前公证的个人财产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不需要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先与其配偶进行分割,可以直接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分配继承。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是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二、遗产具有的法律特征1、遗产具有范围上的限定性;2、遗产只能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具有时间的特定性;3、遗产具有合法性;4、遗产具有可转移性。遗产继承是指
    2023-06-19
    371人看过
  • 转继承在哪些情况下适用?
    转继承适用的范围和条件如下: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适用代位继承的条件有哪些(一)被代位继承人须于继承开始前死亡,否则就不存在代位继承的问题。(二)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三)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四)代位继承人的代位权基于被代位继承人的继承权而成立,如果被代位继承人丧失继承权,代位继承权就不能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
    2023-07-14
    320人看过
  • 有哪些情形不适用于交通事故调解
    有哪些情形不适用于调解?(1)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3)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4)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对于该上述情形不适用于调解时,交通警察可以在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事故认定书交付于当事人。有前述情形之一的或者当事人没有达成调解协议的及调解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能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023-04-26
    280人看过
  • 过失性辞退适用于哪些情形
    因劳动者有过失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一般为劳动者经试用不合格,或者劳动者违纪、违法达到一定严重程度,当出现此类许可性条件,用人单位无需向对方预告就可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一、试用期间被辞退补偿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代通知金,应当区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1、若因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其他劳动者个人原因导致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例如:劳动者违纪、造成重大损失、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时,用工方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代通知金;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因用工方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用工方需要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二、解除劳动合同的种类有什么解除劳动合同的种类包括:1、协商一致解除;2、劳动者单方解除;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
    2023-02-28
    476人看过
  • 经济补偿金适用于哪些情形
    适用于经济补偿金的额情形有:按发生原因划分,以下七种情况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1、单位单方面解约须支付的经济补偿金;2、员工被迫解约须支付的经济补偿金;3、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终止劳动合同须支付劳动合同;4、额外补偿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5、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情形;6、克扣拖欠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一、非法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进行
    2023-03-12
    55人看过
  • 非羁押诉讼适用于哪些情形?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情节较轻,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能保证刑事诉讼正常进行的,应当适用非羁押诉讼:(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系特殊群体1、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或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3、盲人、聋哑人或身体不适合羁押的残疾人;4、严重疾病患者;5、正在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1、防卫过当或紧急避险过当的;2、犯罪预备、中止或未遂的;3、共同犯罪中的从犯或胁从犯;4、犯罪后自首或立功的。(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1、系初犯、偶犯,且主观恶性较小、积极退赃、有效控制损失或积极赔偿损失的;2、涉嫌过失犯罪,有效控制损失、防止危害结果继续扩大的;3、涉嫌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轻伤害等案件,犯罪后主动向被害人赔礼道歉、积极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并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第六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023-03-13
    51人看过
  • 公民的扭送适用于哪些情形
    扭送的适用情形:第六十三条【扭送】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通缉在案的;(三)越狱逃跑的;(四)正在被追捕的。延伸阅读:扭送的法律地位: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定教材《刑事诉讼法学》(王国枢主编),就认为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为了保障侦查和审判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强行剥夺或者加以一定限制的方法。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有五种,即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和拘留。这实际上排除了扭送作为强制措施的性质。然而,强制措施的本质特征在于它强行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其根本目的则在于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跑、自杀、毁灭、伪造证据或者威胁证人、继续犯罪,以逃避侦查、起诉与审判。从这个角度来看,扭送恰恰符合强制措
    2023-04-25
    427人看过
  • 契税适用于哪些法定继承人?
    法定的遗产继承人包括: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这里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这里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房屋契税有哪些征收类型?契税分类(一)是按成交价格计算。成交价格经双方敲定,形成合同,税务机关以此为据,直接计税。这种定价方式,主要适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二)是根据市场价格计算。土地、房屋价格,绝不是一成不变的,比如,北京成为2008年奥运会主办城市后,奥运村地价立即飙升。该地段土地使用权赠送、房屋赠送时,定价依据只能是市场价格,而不是土地或房屋原值
    2023-07-05
    300人看过
  • 继续履行的不适用情形
    并不是什么情况下都可以继续履行,对于非金钱债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采取继续履行的方式:(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比如已属破产财产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特定的标的物已经毁损、灭失的。这些都表明已不能继续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比如基于人身信赖关系产生的合同和提供服务的合同,包括委托、合伙、雇佣等基于信任关系的合同,以及表演等依赖于当事人的特殊技能的合同。(三)履行费用过高。即在经济上不合理,履行将导致与所获利益不平衡,或需耗费大量时间。比如船已沉没,如果打涝则拆船合同的履行费用过高,得不偿失。(四)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在这几种情况下,当事人只能采取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的方法予以补救。一、如果不履行合同怎么办(一)自救手段依《民法典》第563条的规定,对于预期违约,守约方享有合同解除权,可单方解除合同,并可请求对方赔偿损失。(二)司法救济依《民法典
    2023-02-26
    401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产继承人继承顺序是: (一)遗赠扶养协议的受赠人; (二)遗嘱继承人; (三)配偶,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四)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 更多>

    #房产继承
    相关咨询
    •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都适用于哪些情况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25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均适用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的这种情况
    • 关于不可以继承父母的房产的情形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9
      一般来讲,继承父母的房产需要按照以下的步骤来进行: 第一、确定遗产的范围,继承人需要到房管部门核实房屋的登记情况,是否登记在父母的名下,有没有贷款抵押登记或者是相关的债务问题,如果有则在继承之前要先进行清偿。 第二、确定继承的方式,查明被继承人名下有没有立有遗嘱,该遗嘱是否合法有效。如果合法有效,那么则按照遗嘱来进行继承。如果没有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则按照法定来进行继承。 第三、确定继承人的范围。
    • 2022年哪些情形可以适用法定继承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29
      以下情形下适用法定继承: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 上诉不加刑适用于哪些情形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16
      上诉不加刑原则,只适用于被告人和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起的上诉案件。而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或者自诉案件自诉人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判决时,不受该原则的限制,这是刑事诉讼法第190条第2款所规定的上诉不加刑原则的例外情况。第二审人民法院具体运用上诉不加刑原则时,应当执行下列具体规定: 1.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既不能加重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不能加重其他
    • 通常哪些情形适用法定继承,有哪些规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9-01
      1、被继承人生前没有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遗赠,也没有遗赠抚养协议。 2、合法有效遗嘱中未处分到的遗产,之后按照法定方式继承。 3、遗嘱继承人活着受遗赠人明确表示或者默认表示放弃继承或接受遗赠。 4、遗嘱继承人丧失了继承权的。 5、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在被继承人之前去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