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又变更为启东市**有限公司,2008年6月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宋某。2006年度账面营业收入74.5万元,利润-43.28万元。2007年该公司未有生产和销售,利润-6.56万元。
电源公司张某于2007年7月4日与**公司孙某签订了一份《土地、厂房转让合同》,规定电源公司将厂房和土地所有权以388万元转让给**公司。**公司同意电源公司以资产作价250万元投资入股,注册资本为610万元。启东市国土资源局批文同意电源公司土地使用权作价149.92万元入股,并于2007年8月3日将土地使用权变更至**公司名下。事后,**公司未按股东会议决议中规定的610万元注册资本办理增资手续,注册资本仍是原有的360万元。
2008年12月,启东市地税局稽查局接到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转来的举报材料,反映电源公司在房地产转让等方面弄虚作假、逃避缴纳税款。稽查人员首先找到本案的实名举报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某进行约谈、询问。孙某向稽查人员出示了以现金支付给张某149.92万元土地款项的证据,以及已转至**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证。
接着,稽查人员调取了电源公司的账册进行审核,但未发现有土地转让这笔收入,无形资产账上也未转销。在约谈、询问电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时,他矢口否认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稽查人员于是向其出具了与**公司签订的《土地、厂房转让合同》等证据。对此,张某解释说,曾经签订过这份合同,但并未执行,因为电源公司与**公司达成了以土地使用权和部分实物资产作价250万元投资入股的协议。张某称已办的土地权属变更是投资入股,还向稽查人员出示了**公司的股东会议决议以及市国土资源局的批文。稽查人员质疑:既然是投资入股,为什么公司账上“长期投资”科目未有任何记载,原“无形资产”科目也未有任何变动,已收取的对方款项为何至今未归还?张某搪塞说,由于企业生产经营不正常,所以未及时记账。至于已收对方款项是地上建筑物的预收款,张某不能自圆其说。
由于变更土地使用权权属以及股东投资涉及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土资源两部门,故稽查人员决定到这两个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市国土资源局的经办人员证实,确有电源公司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公司之事,并向稽查人员提供了双方公司当时提交的申请报告,出具了文件批复。在市工商局的档案资料中,稽查人员只发现公司名称的多次变更,惟独没有公司更名后两者之间的土地使用权和实物资产作价投资入股的增减变动。
至此,张某乘电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并将进入破产程序之际,企图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的手法达到逃避缴纳税款一案已浮出水面。电源公司将其土地使用权变更至**公司名下,属土地使用权转让,应按无形资产转让征税。经查,电源公司共逃避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城建税、印花税等各项地方税款66.8万元。
目前,孙某和张某已为产权纠纷进入司法程序,电源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阶段,其房产的归属有待法院作出裁定。
-
个税逃税处罚条例规定怎么处罚逃税?
180人看过
-
安妮股份财务造假被处罚
73人看过
-
造假账或不设置账簿偷逃税款的案例
232人看过
-
假停业真逃税被查税有什么处罚呢
465人看过
-
逃税罪案例
310人看过
-
假合同制作逃税会被怎么样处罚
449人看过
-
个税逃税处罚条例甘肃在线咨询 2023-08-25个税逃税处罚条例规定处罚逃税事如果逃税的数额较大,并且逃税的数额占应该缴纳的数额的百分之十以上的情况,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数额巨大的情况,判处三年到十年的有期徒刑。
-
造假避税刑事处罚北京在线咨询 2024-09-03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剥夺自由刑的主刑,其刑罚幅度变化较大,从较轻犯罪到较重犯罪都可以适用。所以,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有期徒刑居于中心地位。
-
我因逃税被税收处罚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04企事业单位偷税构成犯罪的,对纳税单位判处所偷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纳税人的漏税行为如果被税务部门发现,对纳税人除限期追补漏缴税款外,还可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倍以下的罚款。偷税、骗税、抗税、欠税等故意行为不但要如数缴纳税款和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还要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法》没有单列漏税条款的法
-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处罚的案例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201、犯了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一般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金额2%-10%的罚金; 2、若单位犯本罪则应处相应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则应处以本罪个人犯相应的处罚。
-
现在怎么处罚被处罚逃税的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1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