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用户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类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21:31:41 182 人看过

一、网络用户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类型

1、网络用户利用网络侵害他人人格权

(1)姓名权。我国民法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自然人的姓名。

(2)名称权。任何人不得假冒、盗用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的名称,否则便是侵害其名称权的行为,应承担民事责任。

(3)肖像权。肖像权的内容主要表现为:肖像制作权,肖像使用权,维护肖像完整权。

(4)名誉权。名誉权是指民事主体对自己获得的社会评价所享有的不受非法侵害的人格权。名誉权代表民事主体的人格尊严,是民事主体参与社会活动的基本法律条件。名誉权是纯精神性的权利,故不具有可转让性。名誉权的主体具有广泛性,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

(5)隐私权。隐私权是指基于特定的自然人而存在的,本人对于不愿公开的私人生活和私人信息依法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隐私权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

2、网络用户利用网络侵害他人著作权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5)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6)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7)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8)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9)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0)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二、网络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有加害行为。加害行为是指行为人做出的致他人的民事权利受到损害的行为。加害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作为侵权是指不该作而作不作为侵权,是指该作而不作。

2、有损害事实的存在。损害事实是指他人财产或者人身权益所遭受的不利影响,包括财产损害、非财产损害,非财产损害又包括人身损害、精神损害。一般而言,损害事实必须具备以下特征:损害事实是侵害合法权益的结果损害事实具有可补救性损害事实具有可确定性等

3、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包括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和责任范围的因果关系。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是指行为与权益受侵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考量的问题是责任的成立。责任范围的因果关系,是指权益受侵害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涉及的是责任成立后责任形式以及大小的问题。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过错是指行为人的主观状态。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

三、怎么理解网络侵权

网络侵权是指在网络环境下所发生的侵权行为,是知识侵权的一种形式,网络侵权行为与传统侵权行为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即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和人身权利,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致人损害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1日 22: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个人合伙相关文章
  •  网络用户侵犯权利人的维权途径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等必要的措施。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侵犯权利人的权益,权利人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屏蔽或断开侵权网帖的链接。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侵犯权利人的权益,权利人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屏蔽或断开侵权网帖的链接。《民法典》的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等必要的措施。 权 利 人 如 何 维 权 ?权利人维权是指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自己的利益。在维权过程中,权利人需要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维权的合法途径和方式。权利人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权,这是最常见的一种方式。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要求被告履行义务或赔偿损失。在诉讼过程中,权利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权利和被告
    2023-09-13
    229人看过
  • 著作版权网络侵权的类型
    1、未经许可,擅自将网络作品通过传统媒体进行传播这种侵权行为最为常见,也是侵权行为较为严重和泛滥的领域。通常指的是侵权行为人在没有得到网络作品的著作权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网络作品整篇幅或者大篇幅的通过传统媒体这种媒介传播出来,诸如将在网络上的学术论文、博客文章下载下来,稍作整理或东拼西凑混合而成文之后发表于刊物、报纸等媒体。上面我们提到的陈*华诉**电脑商情报社侵犯其网络著作权一案便是这种侵权类型。2、未经许可,擅自将传统媒体上已发表的作品通过网络媒体进行传播此种侵权方式和前一种侵权方式在顺序上呈现出逆向的一个过程。即网络传播者未经过作品著作权人的同意和许可,擅自将已经在传统媒体上发表的作品通过网络媒体传播出来。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普及,尤其是网络传播的迅捷性,使得网络媒体在传播商业信息上的价值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和推广,更有一些居心叵测之人利用此特点来达到传播非法信息的目的,诸如网络广
    2023-04-29
    426人看过
  • 网络侵权有什么特征,网络侵权类型有哪些?
    一、网络侵权具有什么特征网络侵权的特征包括:1.侵权行为难以认定;2.侵权主体复杂隐密;3.侵权后果域宽速快。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第63条明确规定了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七类证据,本着证据法定主义原则,如果当事人提出的证据不在法定类型的范围内,则难以产生证据效力。对网络侵权行为的认定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计算机领域的证据资源,可能因无法归入法定证据形式,法律地位不明确而无法释放其应有的效能。二、网络侵权的类型有哪些网络用户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是侵害人格权。主要表现为:(1)盗用或者假冒他人姓名,侵害姓名权;(2)未经许可使用他人肖像,侵害肖像权;(3)发表攻击、诽谤他人的文章,侵害名誉权;(4)非法侵人他人电脑、非法截取他人传输的信息、擅自披露他人个人信息、大量发送垃圾邮件,侵害隐私权。2.是侵害财产利益。基于网络
    2023-06-06
    358人看过
  • 网络隐私权侵权的表现类型
    侵害网络隐私权的主要形式有:(一)个人的侵权表现。个人未经授权在网络上宣扬、公开、传播或转让他人或自己和他人之间的隐私;未经授权截取、复制他人正在传递的电子信息;未经授权打开他人的电子邮箱或进入私人网上信息领域收集、窃取他人信息资料。(二)网络经营者的侵权表现。某些网络经营者把用户的电子邮件转移或关闭,造成用户邮件内容丢失,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泄露;未经用户许可,以不合理的用途或目的保存或收集用户个人信息;对他人发表在网站上的较明显的公开宣扬他人隐私的言论,采取放纵的态度任其扩散,未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删除或屏蔽;未经调查核实或用户许可,擅自篡改个人信息或披露错误信息;未经用户许可,不合理的利用用户信息或超出许可范围滥用用户信息,将通过合法途径获取的信息提供给中介机构、广告公司、经销商等用来谋利,造成用户个人信息的泄漏、公开或传播。(三)商业公司的侵权表现。某些专门从事网上调查业务的商
    2023-02-27
    469人看过
  • 什么是网络著作权侵权?网络著作权侵权的基本类型
    什么是网络著作权侵权?网络著作权侵权是指未经权利人许可,又无法律依据,擅自在网络上传、下载、转载或以其他不正当的方式行使专有权利人享有的权利的行为。在我国较为普遍与社会公众法律意识的淡薄有关,很多人在网络上浏览、复制、下载作品时,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利益,或明知是侵权行为却贪图免费的资源而一意孤行。而作为著作权人一方也没有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明知自己的作品被其他人使用,却因为举证困难、诉讼成本高等原因而放弃交涉或起诉,助长了此现象的滋长。网络著作权侵权的基本类型有哪些?1.未经作品权利人许可,擅自发表其作品。网络环境下侵犯著作权人的发表权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1)未经作者许可,将其创作的作品公开化;(2)违背作者的意愿,提前或推迟公开作品;(3)不遵从作者的意愿,以其他形式公开作品。2.未经许可擅自以复制、展览、发行、放映等方式将作品用于网络传播。以复制、展览、发行、
    2023-06-13
    64人看过
  • 如何判断信息网络侵害了他人的人身权益
    一、如何判断信息网络侵害了他人的人身权益网络案件具有不同于其他类型案件的一些显著特征,如网络空间的全球化、虚拟化、非中心化等特点,这些特点无疑动摇了传统管辖的基础,使法院对网络民事侵权纠纷的管辖面临挑战。网络是技术含量极高的领域,其举证、质证、确认救济方式无一不与技术有着密切联系。因此,确认管辖权时,还要对法院能否应对技术问题加以考虑,在审级上加以限制,或由一些具备条件的法院集中受理,从而为案件的及时解决创造便利条件。中国应加快网络立法,尽快解决传统法律不适应网络空间之处,弥补司法解释的不足,借鉴外国的司法实践,针对网络特性,制定出一套适应中国当前司法形势的管辖制度。具体可表现为坚持侵权行为地、侵权结果地和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则。对侵权行为地认定,赞成《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观点,侵权行为地是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侵
    2023-06-07
    324人看过
  • 网络发布言论侵害他人权益怎么赔偿?
    网络上每天都有发布言论,如果说遇到有人在网上发布言论侵害了自身的权益是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等法律责任,至于具体的赔偿数额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网络发布言论侵权行为发生的话,作为被侵权人首先要明确网络发布言论侵害他人权益是需要承担责任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网络发布言论侵害行为可能会侵害公民的人格尊严,此外,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当你确定对方的行为属于侵害你的人格权时,此时就应该收集相关的证据,例如保留发布言论网页截图,网站域名等等,收集到相关的证据后可以根据情况进行维权。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
    2023-04-30
    331人看过
  • 依法制裁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他人隐私权行为
    依法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各级法院审结一审民事案件522.8万件,同比上升5.7%。其中,婚姻家庭、抚养继承等案件161.9万件,人身损害、劳动争议、教育、医疗、住房等案件149.4万件,民间借贷案件102.4万件,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纠纷、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21.9万件。依法制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判处罪犯753人。出台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规定,明确上下班途中等情况下工伤认定标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审理就业性别歧视案件,切实保护女性平等就业权。一些法院在审理赡养纠纷案件中判决子女定期回家探望父母,保障老年人权益。制定司法政策,加强对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依法制裁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他人隐私权行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首例在华外国人非法获取公民信息案,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发布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司法解释,各级法院审结资源开
    2023-06-07
    86人看过
  • 有哪些侵犯他人权益的网络行为
    一、有哪些侵犯他人权益的网络行为网络用户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是侵害人格权。主要表现为:(1)盗用或者假冒他人姓名,侵害姓名权;(2)未经许可使用他人肖像,侵害肖像权;(3)发表攻击、诽谤他人的文章,侵害名誉权;(4)非法侵人他人电脑、非法截取他人传输的信息、擅自披露他人个人信息、大量发送垃圾邮件,侵害隐私权。2.是侵害财产利益。基于网络活动的便捷性和商务性,通过网络侵害财产利益的情形较为常见,如窃取他人网络银行账户中的资金,而最典型的是侵害网络虚拟财产,如窃取他人网络游戏装备、虚拟货币等。3.是侵害知识产权。主要表现为侵犯他人著作权与商标权:(1)侵犯著作权。如擅自将他人作品进行数字化传输,规避技术措施,侵犯数据库等。(2)侵犯商标权。如在网站上使用他人商标,故意使消费者误以为该网站为商标权人的网站,恶意抢注与他人商标相同或相类似的域名等。二、网络侵权责
    2023-09-18
    251人看过
  • 权利人被网络用户侵权的可以如何维权
    如果权利人被网络用户侵权,能够依法要求网络服务的提供者删除、屏蔽、断开该侵权网帖的链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等必要的措施。权利人被网络用户侵权的可以如何维权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2-06-23
    151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利用网络侮辱他人是侵权行为吗
    利用网络侮辱他人是侵权行为。依据法律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民法典哪些行为是侵权行为1、侵害人身的侵权行为。2、侵害人格利益的侵权行为。3、侵害身份权的侵权行为。4、侵害财产权的侵权行为。5、侵害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九条【人格权编的调整范围】本编调整因人格权的享有和保护产生的民事关系。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定义】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第九百九十一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不受侵害】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2023-08-02
    267人看过
  • 利用网络上的PS材料侵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57条的规定,在互联网上使用PS材料是否构成侵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二)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类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同类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四)擅自伪造、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擅自销售伪造、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六)故意为他人侵犯商标专用权提供便利,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损害著作权侵权的特征著作权侵权的主要法律特征如下:。侵权客体的多样性
    2023-05-07
    102人看过
  • 利用网络侵权司法解释
    法律综合知识
    一、利用网络侵权司法解释利用网络侵权司法解释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主要内容是关于网络侵权案件的类型、管辖等事项,例如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他人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等人身权益引起的纠纷案件都属于网络侵权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是指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他人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人身权益引起的纠纷案件。二、网络侵权责任诉讼时效是多久网络侵权责任诉讼时效为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
    2023-01-08
    262人看过
  • 论网络运营商对用户隐私权的侵害
    “网管”有必要,但过当造成对用户隐私权的侵害。隐私权是自然人的一项重要的人格权,作为隐私权客体的隐私包括私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领域三大类。对隐私权的保护,世界上有三种模式、两种方法,我国应建立隐私权的直接保护制度。网络运营商对网络用户隐私权的侵害,是其滥用或不当使用网管权的结果,应通过立法或建立特别制度来加强对网络用户隐私权的保护。网管软件对个人接入用户进行实时“抓屏”和监控构成对隐私权的侵害,对单位内部员工在事先未告之的情况下进行实时“抓屏”和监控也构成对隐私权的侵害。主题词:网络运营商网络用户隐私权隐私权保护一、从某网管软件说起21世纪是互联网的世纪,上网在当前不但已经成为一种时尚,而且也已经成为人们生活和工作的工具和手段。但是,互联网作为除报刊书籍、广播、电视之外的第四媒体,在一些情况下或在某些板快,如BBS、聊天室、文章评论部分、寄生的个人主页等,具有相对较高的不可控性,因而就可
    2023-06-13
    415人看过
换一批
#合伙企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的民事主体。 个人合伙由合伙人共同决定经营活动,并由合伙人执行和监督,也可以推举负责人由负责人进行管理控制。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协议或按出资比例承担,合伙人对... 更多>

    #个人合伙
    相关咨询
    • 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用户利用其网络侵害他人权益而未采取措施应承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12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侵害他人名誉权或荣誉权的,如何承担侵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12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 网络暴力侵害名誉权吗?网络还会侵害公民的什么权利呢?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22
      侵犯网络著作权一般有以下行为1、未经许可,擅自将网络作品通过传统媒体进行传播,这种侵权行为最为常见,也是侵权行为较为严重和泛滥的领域。通常指的是侵权行为人在没有得到网络作品的著作权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网络作品整篇幅或者大篇幅的通过传统媒体这种媒介传播出来,诸如将在网络上的学术论文、博客文章下载下来,稍作整理或东拼西凑混合而成文之后发表于期刊、报纸等媒体。2、未经许可,擅自将传统媒体上已发表的作品通
    • 用网络侮辱他人侵犯民法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2-27
      利用网络侮辱他人是侵权行为。依据法律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规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4-05-15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规定具体如下:1、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3、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