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购股东有哪些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7 09:30:52 179 人看过

公司收购股东股权条件有:

1、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但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3、公司章程规定解散事由出现,通过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

4、对上述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上市公司收购的收购方式有哪些

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投资者依法购买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上市的股份,从而获得该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行为。

(一)要约收购:

1、定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不是部分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2、公告:收购人在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

3、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30X60)

4、撤销: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5、变更: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事先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出报告,经批准后,予以公告。(经批准,可变更)

6、适用:

(1)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上市公司的所有股东。

(2)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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