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贿赂罪的内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6 16:53:22 137 人看过

一、贪污贿赂罪的内容

贪污贿赂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或国有单位实施的贪污、受贿等侵犯国家廉政建设制度,以及与贪污、受贿犯罪密切相关的侵犯职务廉洁性的行为。刑法从382条至386条的15个条文中,规定了贪污贿赂犯罪的各种具体罪名和处罚规定,具体可以分为三类:

(一)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非法占有、使用、私分国有财物或公共财物的犯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款物罪。

(二)就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事项,实施的提供、介绍、非法收受或者索取公私财物的犯罪。包括:个人受贿罪、斡旋受贿罪、单位受贿罪、个人行贿罪、个人向单位行贿罪、单位向单位行贿罪、单位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介绍贿赂罪。

(三)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不明和隐瞒境外存款的犯罪。包括: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不申报罪。

二、贪污贿赂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构成要件如下:

(一)贪污贿赂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廉政建设制度。

(二)贪污贿赂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侵害国家廉政制度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本类犯罪的主体包括两类,一类是自然人,一类是单位。

(四)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贪污贿赂罪的主体是指什么?

本类犯罪的主体包括两类,一类是自然人,一类是单位。就自然人来说,大多数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少数犯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如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就单位来说,既有纯正的单位犯罪,如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也有不纯正的单位犯罪,如对单位行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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