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立即执行是刑法中最严厉的处罚了,因此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时应当特别谨慎,如果案件有以下情况,可以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1)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2)已查获的毒品数量未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到案后坦白尚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其他毒品犯罪,累计数量超过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
(3)经鉴定毒品含量极低,掺假之后的数量才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或者有证据表明可能大量掺假但因故不能鉴定的。
(4)因特情引诱毒品数量才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
(5)以贩养吸的被告人,被查获的毒品数量刚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
(6)毒品数量刚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确属初次犯罪即被查获,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7)共同犯罪毒品数量刚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但各共同犯罪人作用相当,或者责任大小难以区分的。
(8)家庭成员共同实施毒品犯罪,其中起主要作用的被告人已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他被告人罪行相对较轻的。
(9)其他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
一、走私海洛因多少就会被判处死刑
59克以上的走私海洛因将被判处死刑。
可以判处死刑的数量因毒品种类而异,达到以下数量的可以判处死刑: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苯丙胺类药物100克以上;大麻油5公斤,大麻脂10公斤,大麻叶和大麻烟150公斤以上;可卡因50克以上;吗啡一百克以上;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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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可以判死刑立即执行,死刑立即执行的具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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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毒多少克判死刑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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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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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案件中,哪些情形可以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死刑的五种情形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8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冰毒)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继2007年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办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之后,最高人民法院深入总结毒品犯罪案件的审判经验,逐步统一死刑裁判标准。以下5种情形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1)具有毒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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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毒死刑立即执行死刑可不可以见到家属呢广东在线咨询 2023-09-041、毒品犯罪是指涉及毒品的犯罪,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均为犯罪行为。毒品犯罪主要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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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刑事犯罪还能申诉吗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30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判决,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立即执行判决,并不得上诉。如果被告人及其亲属认为案件确有错误,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申诉不影响判决的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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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死缓不应当立即执行?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06死缓不是独立的刑种,是我国独创的死刑执行的制度。适用死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1)罪当处死。如果所犯罪行不应当判处死刑,就不存在在宣告死刑缓期执行的问题。(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即当时不是非杀不可的。对于“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从审判实践的情况看,有自首或立功表现的,民愤不是极大的;有多名主犯,罪行相对较轻的主犯;属于限制责任能力的;被害人有明显过失,而引起罪犯一时激愤而杀的等一般可视为“不是必须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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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什么情况可以立即的停止执行死刑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10原审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之前如果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死刑,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1、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3、罪犯正在怀孕的。 在停止执行的情况下,执行死刑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用书面形式报告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由院长签发停止执行死刑的命令。经过审查核实,如果认为原判决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