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的要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0 09:50:27 424 人看过

留置权的成立条件为:

1、双方必须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2、债权人依合同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3、债权和债权人占有财产之间存在牵连关系,债权和标的物的占有取得是基于同一合同关系而发生;

4、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

一、留置权有什么设定

留置权的设定,具体如下;

1、留置权的成立要件主要包括,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可以产生留置权,如保管合同、加工合同等;

2、债权人基于合同规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3、债务已到清偿期,债务人未履行义务,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不需要当事人的约定,但必须符合法定的构成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或者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留置权的概念是什么

留置权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享有留置权的债权人是留置权人,留置权人留置的财产是留置物。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

三、留置权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内容

留置权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内容:

1、债权人占有的财产必须是债务人名下拥有的动产;

2、债权人的债权与债务人的债务有必要的联系;

3、债权清偿期是指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期已到,但是仍未履行债务的。

法律规定,留置是指债权人依照规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保留财产,以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格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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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3日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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