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补偿纠纷属于哪种案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16:55:30 169 人看过

对该问题的认识,存在着二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法院以房屋拆迁合同纠纷(民事案件)立案是正确的。理由是,原告的起诉符合《民诉法》第108条规定之条件,有明确的被告,且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属法院民事案件立案的范围。

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应以行政案件立案为宜。理由如下:房屋拆迁合同是指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房屋拆迁条例规定的补偿、安置等问题签订的书面协议。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房屋拆迁具有行政性的特点,从本案情况分析,原、被告双方并没有达成房屋拆迁的协议,在双方没有达成协议的情况下,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作出房屋拆迁裁定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该案原告要求按原地回迁其实是对该行政裁决不服。根据1996年7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第一条之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人民政府或城市房屋主管行政机关依职权作出的有关房屋拆迁、安置等问题的裁决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作为行政案件立案。

租赁合同案件中的违约金是哪类违约金呢

租赁合同中的违约金属于约定违约金。

根据违约金产生的依据,违约金可分为约定违约金和法定违约金。

约定违约金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自行协商约定的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的违约金,这是司法实践中最普遍的违约金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19: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拆迁安置相关文章
  • 拆迁安置房属于民事纠纷还是赔偿纠纷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只有符合国家赔偿的若干规定的行为才能申请国家赔偿,而且这种行为还必须得对被害人造成损失,因此,拆迁安置违法究竟是不是国家赔偿,要根据拆迁安置违法的具体行为类型加以判断,而不能一概的予以认定一、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应该包含的要件国家侵权赔偿责任构成要件: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国家赔偿责任的成立必须具备的条件,即国家在具备什么条件下才能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条规定,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可以概括成以下四个要件。(一)主体——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赔偿责任的主体要件所要解决的是谁的行为可以引起国家赔偿责任问题,该主体具体包括:职务违法行为、损害与因果关系四个部分组成。职务行为主体是指执行国家职务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国家赔偿责任的主体要件及其工作人员。谁的行为可以引起国家赔偿责任问题。(二)行为——行使职权时的具体行为违法。国家赔偿责任的行为要件所要解决的
    2023-06-23
    376人看过
  •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纠纷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可以申请由同级拆迁管理部裁决,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起诉。针对不同的事由,被拆迁人作为原告的,可以采取起诉手段,运用法律的武器保障自己的台法权益;拆迁人作为原告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或强制执行。对于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在租赁期限未满时,则承租人对该拆迁房屋享有使用权,对此承租人有要求拆迁人和房屋产权人返还已付租金并赔偿其损失的权利。如果房屋所有权人进行了产权调换,承租人与原房屋所有权人之间的租赁关系应当继续维持。在过渡期限内,承租人自行安排住所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对于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应按城市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此拆迁人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当自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一、杭州余杭区拆迁能赔多少(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
    2023-04-05
    177人看过
  •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
    案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诉讼当事人:原告重庆长某轮船公司(以下简称长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某中区陕西路2号。法定代表人何某平,总经理。被告长某房屋建筑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南岸区怡丰花园45栋。法定代表人刘某绪,董事长。被告重庆银某贸易公司(以下简称银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某中区道门口35号。法定代表人罗某杨,经理。被告重庆某原兴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原兴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某北区塔坪120号。法定代表人朱服兵,董事长。被告中国银行某中支行(以下简称中行某中支行),住所地重庆市某中区民族路104号。负责人范某立,该行行长。代理小结:重庆天之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接受被告银某公司的委托、被告中行某中支行的委托,担任其代理人。案件事实情况:原告重庆长某轮船公司诉称:1993年5月25日,原告与被告长某公司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书》,约定因被告长某公司需拆除原告自有产权
    2023-06-08
    241人看过
  • 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
    拆迁补偿安置
    城市房屋拆迁既关系到城市建设能否顺利进行,又与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这一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专业要求高,是各种观念和各方利益的交叉点,涉及的法律关系也较为复杂,处理不好对社会影响较大,极易引起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据某省信访局2001年度信访接待统计资料显示,因城市房屋拆迁而引起的上访、咨询占该局全年信访量的28.7%.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的法律特征(一)涉诉客体的特殊性。从我国的立法体例来看,城市房屋拆迁问题已经纳入房地产法律规范的范畴,它具有明显的商法性质,和一般的房屋案件相比有着明显的不同,只有涉诉的房屋必须是被确定拆迁或已被拆迁这一客观事实的发生,才能引起涉诉主体间相关的民事法律关系或行政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和终止。(二)涉诉法律事实的复合性。2001年11月1日施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拆迁管理一章中,相继规范了城市房屋拆迁中的两种法律事实,就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已签
    2023-06-07
    453人看过
  • 拆迁安置补偿纠纷答疑
    网友提问:遇到拆迁安置合同的补偿纠纷该如何处理?律师回答:由于拆迁人占比例较多的是房地产开发公司,这些部门的性质,决定其必须追求最大利润,因此,实践中这些部门往往以低廉的价格拆迁原居民住宅,对拆迁人的补偿费用往往过低或者违反拆迁安置合同没有进行有关补偿,这类纠纷诉至法院的也很多。对于补偿纠纷的处理,在审理时,如果拆迁安置合同有约定,应按照拆迁安置合同的约定来处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来履行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一、怎么处理拆迁安置的合同纠纷(一)关于履行合同,限期拆迁纠纷被拆迁人与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后,未按期搬迁,拆迁人起诉要求被拆迁人拆迁的,受案后,拆迁人还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因为政府的房屋主管部门向拆迁人核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是一项具体行政行为。(二)关于被拆除房屋的承租人涉诉的法律地位房屋拆迁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补偿安置达成了协议,但是房屋的承租人有正当理由而拒不腾迁
    2023-03-25
    296人看过
  • 拆迁补偿安置有哪几种方案
    目前,我国法律对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方式一般有货币补偿和房屋安置两种方式,但总的原则还是很低的。具体计算方式为: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一、动迁安置与征收补偿的区别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和赔偿的对象是一样的,都是被拆迁人。但补偿只是针对当地房价直接给与金钱补偿,给的是货币。拆迁安置是指在政府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需要办理的土地征用、建筑物拆除、居民动迁和
    2023-03-01
    167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安置的方式,主要表现为两种: 1、原地安置; 2、是异地安置,具体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拆迁补助费。过渡期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 更多>

    #拆迁安置
    相关咨询
    • 关于拆迁安置补偿纠纷
      辽宁在线咨询 2021-04-09
      由于拆迁人占比例较多的是房地产开发公司,这些部门的性质,决定其必须追求最大利润,因此,实践中这些部门往往以低廉的价格拆迁原居民住宅,对拆迁人的补偿费用往往过低或者违反拆迁安置合同没有进行有关补偿,这类纠纷诉至法院的也很多。对于补偿纠纷的处理,在审理时,如果拆迁安置合同有约定,应按照拆迁安置合同的约定来处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来履行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 关于拆迁补偿安置纠纷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25
      拆迁人在安置房建设过程中,擅自改变安置房的结构、面积、朝向等,致使拆迁安置合同无法履行,被拆迁人坚持要求依照协议补偿或安置的,应判令拆迁人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履行给付补偿或安置的房屋,拆迁人拒绝执行的,可采取划拨拆迁人款项,在房地产交易市场按协议约定的内容购置商品房交付给被拆迁人的方法,予以强制执行。对于拆迁人将同一房屋安置给数个被拆迁人,应作为房屋确权纠纷案件审理,未取得争议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被拆
    •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纠纷属于民事还是行政案件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5-26
      1、过去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时代,由于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通常都是由拆迁公司与被征收人签订的,而拆迁公司是民事主体,不是政府及其部门,签订的协议不具有行政协议的属性,而是民事主体之间签订的协议,因而属于民事诉讼受案范围。2、20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了只有市县人民政府有权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具体由房屋征收部门负责实施,通常都是由其与被征收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但是关于该协
    • 拆迁补偿安置纠纷案例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26
      请问: 1、我们可以诉讼要求拆迁协议无效吗 2、胜诉概率大吗 3、还可以从什么角度起诉呢?增加补偿?恢复原状?请专业拆迁律师回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咨询相关部门之类套话的律师请不要回答,!我们村很几百户人家准备起诉,准备聘请合适律师代理,请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解答,以方便我们选择,!你的上述问题都不是三言二语可以回答清楚的,而且律师的答复意见都是要有证据相支撑的。就凭你介绍的这点信息就要求律师准确答
    • 拆迁补偿安置纠纷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15
      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拆迁安置诉讼撤诉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原告申请撤诉,另一种是法院依法作出撤诉,原告申请撤诉的,由法院裁定是否允许。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第五十八条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