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的正规流程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25 02:11:03 282 人看过

一、土地征收的正规流程是什么

土地征收的正规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报批前,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制作《征地告知书》并公告或者直接发布《拟征地公告》,将拟征土地的用途和位置告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在征地调查确认阶段,需要函告征地情况,组织征地听证,并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组织征地听证: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有申请听证权利,向他们送达听证告知书。

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之后,市、县级政府要组织人员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查询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同时也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拟定“一书四方案”:根据调查和评估结果,拟定“一书四方案”,包括《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

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在拟定补偿安置方案阶段,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公告,公布听证复核结果。

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一书四方案”等相关资料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审查情况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公告征收土地公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并发布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办理补偿登记:被征收人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签订补偿协议:被征收人与市、县级人民政府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实施补偿安置方案:根据协议内容实施补偿安置方案,交付土地。

以上是土地征收的正规流程,具体操作可能因地区和相关法律法规而有所不同。在进行土地征收时,应该遵循法律法规,确保公平公正,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二、征收基本农田的征收程序

征收基本农田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由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2.征收农用地需要先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需要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3.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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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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