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补偿索赔案件是否可以被检察院查询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11:03:37 341 人看过

如果被拆迁人是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或是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亦或是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应该提起行政诉讼。

交警移送案件到检察院流程是怎么样的?

检察院会在受理案件后进行讯问,审查案件材料,如果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可以退回公安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后,再次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子从派出所移交检察院,是指侦查终结,查明犯罪事实,证据充分,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刑事诉讼法》一百六十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23: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拆迁安置相关文章
  • 拆迁安置补偿应如何进行索赔
    拆迁安置补偿要求索赔的方式有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法律规定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一、土地征收协议是否是行政诉讼?土地征收协议纠纷是行政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诉讼。因此,土地征收协议纠纷属于行政诉讼范畴。二、限期拆除决定服可否提起行政诉讼限期拆除决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
    2023-03-19
    290人看过
  • 拆迁安置补偿能怎样要求索赔
    一、拆迁安置补偿能怎样要求索赔拆迁安置补偿可以索赔房屋土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房屋装修费、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费、房屋拆迁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各项家电移机补偿费、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二、安置房拆迁怎么去进行补偿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
    2024-01-26
    349人看过
  • 拆迁赔偿案件安置补偿的诉讼时效
    房屋拆迁补偿诉讼时效为6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必须在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交。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因房产起诉案件自行政行为出台之日起二十多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出台之日起五年以上,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欠款案件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欠款的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1、欠款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2、如果欠条注明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从还款日期次日起计算三年;3、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是必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2023-08-18
    156人看过
  • 人可以向检察院询问案件吗
    如果是犯罪嫌疑人亲属,可以持您的身份证明到承办案件的检察机关咨询犯罪嫌疑人的相关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办案机关有责任告知您该犯罪嫌疑人被关押的地点并应该向直系亲属送达《刑事拘留通知书》或者《批准逮捕通知书》,通知书上应该载明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关押的地点。如果到了案件审查起诉阶段,亲属去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部门咨询,将被告知可以为被告人委托律师等事项。一、公诉案件可以自诉么公诉刑事案件如果符合自诉条件的,被害人可以自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对于以下二类公诉案件,被害人可以向法院自诉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1、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
    2023-02-21
    283人看过
  • 承租人是否可以索要拆迁安置费?
    房屋承租人是否可以要求分配拆迁安置费要看情况。如果是租赁的私人房屋,房屋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不可以要求分配拆迁安置费,但可以获得相应的租金退还或补偿。如果是租赁的公房,按照各地的拆迁政策,可能可以分配拆迁的安置费。承租人可以获得拆迁补偿款吗承租人是否可以获得拆迁补偿这一规定,我国各地的情况都不太一样。在北京,拆迁人必须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这个被拆迁人就包括承租人,但是承租人必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按照国家规定的租金正式承租房屋,而且必须是长期居住才能获得拆迁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023-07-06
    436人看过
  • 拆迁安置协议怎样才能查询到?
    一、拆迁安置协议怎样才能查询到?1、拆迁安置协议可以到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调取查阅,也可以直接向拆迁单位提出查询请求。(1)也可以去县级或以上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查询拆迁补偿款,带上身份证及拆迁房相关资料或者在网上点击拆迁办App进行查询。(2)拆迁合同除被拆迁人持有外,拆迁人、拆迁办、档案馆、税务等处均有存放,但是想要调取拆迁合同需要具备相关的手续。2、拆迁补偿协议通常是一式四份,拆迁人、被拆迁人、拆迁公司和当地拆迁管理部门(即拆迁办)各持一份。(1)如果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不幸遗失,可以带上当事人的派出所户籍证明,身份证,拆迁补偿协议上所列的被拆迁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等证明性的文件资料,到当地拆迁办,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借用复印一份(注意:复印后要盖章,不盖章的没有法律效力)。(2)拆迁补偿协议即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
    2023-06-15
    180人看过
  • 拆迁安置补偿款是否可以个人申请
    拆迁安置补偿符合条件可以提起诉讼。第四十九条,提起诉讼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四)由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和受理人民法院管辖。第五十条,起诉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按被告人数提交复印件。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关于离婚后的拆迁安置补偿款怎么分割离婚后的拆迁安置补偿款应该平分,算在夫妻共同财产。不是拆迁私房权利人,婚姻存续期间房屋拆迁,安置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离婚时,一方主张房屋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院支持。私房拆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资所购房屋,虽未转移物权归属。但离婚一方主张拆迁利益也可支持。《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
    2023-08-07
    308人看过
  • 拆迁安置补偿的索赔应如何操作
    一、拆迁安置补偿的索赔应如何操作拆迁安置补偿要求索赔的方式有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法律规定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二、对拆迁安置协议不服如何办对拆迁安置协议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
    2023-10-27
    128人看过
  • 治安案件会到检察院吗
    人民检察院可否对公安机关的治安案件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涉及两个方面。具体如下:1、检察机关的监督可否延伸到治安管理行政处罚的领域;2、公民针对公安机关的治安处罚决定,除了可以提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外,是否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监督申请,寻求司法救济。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一、派出所不立案去哪投诉控告人如认为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做法不当,可有三种救济方式:第一是向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第二是请求人民检察院予以立案监督;第三是提起自诉。法律赋予控告人对公安机关立案活动实行监督的权利,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接到申请复议后,应当认真及时地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通知控告人。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并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
    2023-04-04
    457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的补偿协议是否可以撤销?
    拆迁安置房的赠与协议可以撤销。在房产权利转移给受赠人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增与协议,但是该协议已经被公证,或者是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协议的,则不能撤销。一、口头赠与能否撤销赠与财产转移前可以撤销口头赠与,但经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性、道德义务性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赠与财产已经转经转移,或者赠与合同已经公证,合同属于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依法不得撤销的,只有受赠人有下列情形的,才能撤销,否则不能撤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二、民法典规定能否撤销赠与合同能撤销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2023-03-22
    88人看过
  • 合肥拆迁安置三榜查询
    各地的拆迁范围会发布在拆迁公告,拆迁公告会在当地市、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询。拆迁公告,又名拆迁公示,指的是市政府因建设规划需要或土地征收需要对区县市的某个待拆迁区域公告的文书,告知该区域因规划需要被拆迁。其中包括:拆迁原因、拆迁目的、拆迁期限、拆迁单位。拆迁公告是由国家城建主管部门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公文。一、农村征地拆迁怎么申请?进行征地的程序:1、办理用地申请。2、拟定征地方案。3、征地审查。4、征地审核与批复。5、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6、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7、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8、补偿安置的实施。9、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拆迁的程序:1、用地单位申请领取规划用地许可证。2、申请拆迁许可。3、进行拆迁宣传。4、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5、暂停有关活动。6、拆迁人向房管部门确定拆迁实施方案。7、拆迁人委托评估机构对被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等进行拆迁评估
    2023-04-10
    297人看过
  • 安置房拆迁是否有赔偿
    有,还是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一、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合同有效吗1、如果拆迁安置房有不动产登记证书,当事人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2、如果拆迁安置房没有不动产登记证书,当事人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一般没有法律效力。二、安置房有房产证吗安置房拆迁有房产证。1、因为拆迁安置房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对被拆迁户进行的安置补偿,故凡是通过正规拆迁程序,由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开发商开发建造的安置房屋,被安置人将来都能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只是相对要经过更长的时间才能取得房产证。2、安置房为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
    2023-03-16
    478人看过
  • 检察院是否会取代公安继续侦查案件?
    案子到检察院公安机关是否还能侦查分两种情况:一种是移送到检察院进行批捕。然后案件还回到公安机关,公安可以继续侦查,然后送到检察院起诉。另一种情况是,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在起诉过程中,检察院认为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的,可以要求侦查机关补充侦查,这时公安机关又有权进行侦查。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案件公安机关能取保候审吗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是否批准需要根据具体案情由办案机关决定。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
    2023-07-04
    300人看过
  • 检察院是否可以将案件退回?
    法院能把案子退回到检察院。一般是由于证据不足而退回。法院退回检察院主要存在两种情况:第一,法院认为检察院的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要求检察院补充证据;第二,法院认为案件无法定罪,建议检察院撤回起诉。案子到检察院检察院判刑有没有?案子到了检察院不一定意味着要判刑。《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中
    2023-07-05
    482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安置的方式,主要表现为两种: 1、原地安置; 2、是异地安置,具体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拆迁补助费。过渡期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 更多>

    #拆迁安置
    相关咨询
    • 检察院可以查到法院查询的人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0-19
      检察院不可以随便调查受害人账户的,其调查受害人账户是根据案情需要的调查。检察院立案调查,调查账户是取得证据的方法之一,也是事件的必要性,不仅是嫌疑犯,相关账户也可以根据事件的需要决定是否调查,检察院也有法律赋予的权利,检察院可以出示相关的法律手续看公民和公司的银行账户。
    • 拆迁安置补偿是否应该得到赔偿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09
      当然应该得到赔偿,具体来说: 1,产权调换的情况下;拆迁住宅用房以期房调换的,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按照被拆迁住宅面积和当地住宅租赁平均价格确定。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拆迁非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支付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搬迁补助费和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直接经
    • 怎么查询要到检察院办的案件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4-29
      1.先到侦查的办案机关询问是否将案件移交到检察院。或者直接到检察院询问是否有某当事人的案件移交过来。 2.辩护人带律师证、律师事务所公函、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查询即可;最高人民检察院已经开通了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律师可以选择省份登录查询。 《刑事诉讼法》
    • 检察院撤回补充侦查的案件, 检察院是否必须撤销案件以及撤销案件?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21
      不必要撤销案件,因为不起诉决定在法律后果上属于无罪。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2、人民检察院对于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3、犯罪嫌疑人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 轻伤案件是否可以到检察院调解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6
      不能,刑事案件是不能调解的,不仅侵害的是被害人的人身权利,还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犯罪嫌疑人只能就损害赔偿问题和被害人达成协议,请求被害人谅解,可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