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的免责条款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26 22:20:57 274 人看过

免责条款根据分类方法可以分为四类:根据免责条款的有效性、根据免责条款排除责任的程度、根据免责条款的受要约人是否可以要求修改或提出反要约、根据免责条款排除责任的性质。

根据分类方法的不同,免责条款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根据免责条款的有效性,免责条款可以分为三类:绝对无效的免责条款、相对无效的免责条款和有效的免责条款。

2.根据免责条款排除责任的程度,免责条款可以分为两类:完全免责条款和限制免责条款。

3.根据免责条款的受要约人是否可以要求修改或提出反要约,免责条款可以分为两类:可协商的免责条款和不可协商的免责条款。

4.根据免责条款排除责任的性质,免责条款可以分为两类:排除合同责任的免责条款和排除侵犯责任的免责条款。

-不可协商的免责条款

不可协商的免责条款是一种在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其内容表明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不得向对方主张权利,也不得寻求法律或公正的解决途径。这些条款通常在合同中以显眼的方式出现,旨在告知对方合同中的重要条款。

不可协商的免责条款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当事人的利益,但也可能对双方关系产生不利影响。在合同中,如果出现争议或纠纷,当事人应首先查阅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了解是否有不可协商的免责条款。如果确实存在这些条款,当事人应遵守这些条款的规定,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然而,不可协商的免责条款也可能对当事人产生负面影响。如果在合同中规定了这些条款,当事人可能会在出现争议或纠纷时选择遵守这些条款,而不是寻求法律或公正的解决途径。这可能会导致问题的拖延和解决难度加大。

因此,在合同中规定不可协商的免责条款需要谨慎考虑。虽然这些条款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利益,但它们也可能对双方关系产生不利影响。在制定合同条款时,应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利益和关系,以确保合同的公平和合理。

免责条款是合同中重要的一环,其分类方法可以根据有效性、排除责任的程度、受要约人是否可协商以及排除责任的性质等方面进行划分。了解这些分类方法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遵守合同中的相关条款,维护自身的权益。但同时也要注意不可协商的免责条款可能对当事人产生的负面影响,需要在充分考虑利益和关系的前提下谨慎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17: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免责条款相关文章
  • 什么是免责条款,哪些免责条款在合同中是无效的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事先约定免除或者限制某一方当事人未来责任的合同条款。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免责条款无效:1、显失公平的无效。2、以各种方式、手段订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恶意串通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订立合同中设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均属无效。3、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未向对方当事人提醒注意和详细说明的无效。4、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5、因故意、重大过失致他人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一、民法典人身损害赔偿免责条款有效吗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合同中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根据该规定,只要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均不能免责。与此不同,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只有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才无效。合
    2023-03-16
    361人看过
  • 违约责任的一般条款中具体规定了什么内容
    一、违约责任的一般条款中具体规定了什么内容违约责任的一般条款中具体规定的内容是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合同一方违约的,需要支付违约金;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条款。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二、违约责任的类型根据违约责任的特点和性质,《民法典》将违约责任具体划分为以下几种:1.预期违约责任,是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
    2023-10-05
    442人看过
  • 探究合同责任的具体内容
    合同责任包括以下几种:1、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合同一方违反基于诚信原则的先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责任;2、预期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在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向对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客观事实表明其不能按照合同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客观事实表明其不能按照合同履行合同义务,造成的责任是预期违约责任;3、违约责任,是指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当承担的责任;4、无效责任。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有哪些特征月子中心的瑕疵行为同时涉及合同违约和对宝宝的侵权,关于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主要有以下特征:1、必须是同一不法行为。如果行为人实施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不法行为,引起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同时发生的,应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定,承担不同的责任。2、同一不法行为既符合合同责任的构成要件,又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使两种民事责任
    2023-07-05
    288人看过
  • 借款合同中具备的内容
    1、借贷双方名称、法定地址。2、借款用途。3、借款贷币、金额、期限、利率、费用及计收方法。4、借款先决条件。5、提款与还款。6、借款人承诺和保证。7、违约及违约处理。8、特别约定事项。9、适用法律。10、签约合同日期、地点、有权签字人签字。一、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1、借款的种类借款的种类决定借款的期限、利率和其他合同条款。因此,合同中必须规定好借款的种类。2、借款的币种借款合同的标的是作为特殊商品的货币,根据不同情况可以是人民币也可以是外币。因此,合同中必须约定借款的币种。3、借款用途这是借款合同的最主要内容,出借方可以据此监督借款方的资金使用方向。只有符合国家批准的信贷计划所规定的用途,并保证专款专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才能给予贷款。目前,我国的贷款范围还限于生产、经营、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和社会服务等。至于弥补亏损、工资福利、垫支税款等支出,不能申请和发放贷款。4、借款金额。这是指根据
    2023-03-28
    345人看过
  • 合同中什么免责条款是无效的以及免责条款是什么意思
    一、合同中什么免责条款是无效的一般来说,以下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无效:第一,显失公平的无效。第二,以各种方式、手段订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无效。第三,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未向对方当事人提醒注意和详细说明的无效。第四,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第五,因故意、重大过失致他人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二、免责条款是什么意思免责条款的意思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免责条款常被合同一方当事人写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之中,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思要约,以获得另一方当事人的承诺,使其发生法律效力。三、怎样认定合同免责条款有效认定合同免责条款有效的条件有: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合同的成立意味着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这个意思表示必须要明确且真实。合同中所约定的全部条款都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经过深思熟虑后形成的真实意思表示,否则无效。2.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
    2023-06-25
    89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了合同中常见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条款: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合同的具体内容一般情况下,由双方当事人参照上述条款确定。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民法典的一般规定有哪些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第一条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第四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六条民事
    2023-07-10
    483人看过
  • 免责条款在合同中的含义是什么
    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免责条如果想有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2、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4、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5、必须予以说明的格式合同免责条款,其提供者必须尽说明义务。合同中如何约定免责条款使用清楚、明确,不易产生歧义的文字表述免责条款的内容,是当事人提出免责条款所追求的基本目标——免除或减少未来风险得以实现的根本保证。如果免责条款的表述不明确,在发生疑义时,会被从严限制解释,以保护相对方的利益。例如:1、在免责条款未指明是免除违约责任还是侵权责任时,由于侵权责任规范“适当兼顾人类活动自由和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容侵犯”的特殊职责,在免除违约责任还是侵权责任不明确时,应选择只免除违约责任。2、在条款利用人可能负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的情况下,如果免责条款未指明所
    2023-07-06
    172人看过
  •  投保人责任免除的具体内容
    这段内容列举了几种保险公司不赔付的情况,包括停车场收费区域车辆损失、未经年检车辆事故、故意造成车辆损失、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和无有效行驶证车辆事故等。如果受损车辆在报案后超过一定期限仍未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将不予赔偿。以下为几种保险公司不赔付的情况:1.停车场收费区域发生车辆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2.未经年检的车辆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3.故意造成车辆损失的行为,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4.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5.无有效行驶证的车辆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6.受损车辆在报案后超过一定期限仍未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未经年检车辆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不赔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辆必须经过年检才能上道路行驶。对于未经年检的车辆,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将不予赔偿。这是因为,保险公司对于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是
    2023-08-25
    209人看过
  • 仲裁条款具体的内容
    一、仲裁条款具体的内容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项;(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法》的相关内容规定: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项;(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法》的相关内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仲裁法》的相关内容规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二、仲裁条款的效力如何仲裁条款具有强制履行的效力,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
    2023-06-06
    430人看过
  • 承揽合同中有关内容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一、承揽合同中有关内容的具体规定是什么承揽合同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二条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二、承揽合同的特征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标成果为标的。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所需要的不是承揽方的单纯劳
    2023-10-01
    231人看过
  • 集体合同的内容包括什么条款,具体规定有哪些?
    集体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以下条款:(一)劳动报酬;(二)工作时间;(三)休息休假;(四)保险福利;(五)劳动安全与卫生;(六)合同期限;(七)变更、解除、终止集体合同的协商程序;(八)双方履行集体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九)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协商处理的约定;(十)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十一)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2024-05-15
    174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具体有什么免责条款规制
    对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免责条款的规制如下:(一)立法规制目前虽无一部完整的法律专门对商品房预售的免责条款进行规定,但依旧可以从相关散见的法律中;对免责条款订入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条件、有效无效的要件、解释规则、无效或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等找到相关法律依据,当然还须进一步加强立法使之呈系统性、规范性。(二)司法规制司法规制对于保证购房者免受不公平免责条款的侵害起着重要作用。(三)行政规制行政规制对于避免和纠正不公平的免责条款也起着重要的作用。(四)社会团体规制购房者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调解预购方与预售方的纠纷。社会团体规制其实是起社会监督的作用。免责条款订入商品房预售合同条件当事人意思自治是民法的一项原则,在一般情况下,法律对当事人之间协商议定的条款并不加以过多干涉。但对合同中的免责条款,由于其所具有的特殊意义及对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影响,各国法律一般都规定制定免责条款的一方负有提请对方注意的义务,
    2023-07-27
    118人看过
  • 商务合同评审合同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商务合同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商务交易合同评审是最重要的。职业律师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合同的具体内容进行审查:首先,在审查合同主体的合法性时,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审查签订合同的一方是否是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个体工商户法人;是否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与合同签订相对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审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资格证书;代表委托人签订合同时,应检查是否有委托人的授权证书,合同是否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签订;对于与担保人签订的合同,检查担保人是否具备担保能力和资格。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在审查合同内容的合法性时,应关注合同内容是否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的利益;是否存在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况;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三、审查合同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四、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完整根据合同性质和合同内容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确定合同条款中是否有遗漏,以及各条款的内容
    2023-05-07
    403人看过
  • 免责条款的哪些内容是无效的?
    无效的免责条款有如下几点:1、明显不公平的无效,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利益的,该条款无效。这种明显免除自身责任或者明显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免责条款,造成了当事人实际诉讼地位的偏差和不平等,即明显失去公平,必须确认无效;2、各种手段制定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间利益的无效;3、免责条款未提醒当事人注意和详细说明的,无效。免责条款无效的两种情形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对于人身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法律是给予特殊保护的,并且从整体社会利益的角度来考虑,如果允许免除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人身伤害的责任,那么就无异于纵容当事人利用合同形式对另一方当事人的生命进行摧残,这与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的宪法原则是相违背的。在实践当中,这种免责条款一般都是与另一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相违背的。所以本条对于这类免责条款加以禁止。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
    2023-07-02
    292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条款,用于免除或限制其未来的合同责任。免责条款通常由合同一方写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义要约,以获得另一方的承诺,使其具有法律效力。在现实生活中,写合同免责条款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不要写过度加重对方风... 更多>

    #免责条款
    相关咨询
    • 合同中的什么免责条款无,具体规定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8-25
      合同中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两种: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的情形;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的情形。法律规定的其他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
    • 合同中免责条款都包括什么内容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2-26
      合同豁免条款应包括以下内容:豁免条款是当事人的真实意图,经当事人协商一致;豁免条款不违法,不违反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提供豁免条款的当事人对豁免或限制对方责任的内容采用特殊标志和说明,足以引起对方的注意。
    • 民法典中合同的免责条款都有效,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8-30
      民法典中合同的免责条款合法的全部有效。具有法律效力的免责条款需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结果,同时条款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侵害社会公益和第三人的利益。
    •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免责条件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24
      租赁合同的重免责条件是承租人和出租人在意思表示真实、不违法的前提下达成的合同条款,在约定的情况下免除当事人的某些义务。需要注意的是,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 签订合同时免责条款的法律效力具有什么内容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23
      属于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结果、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侵害社会公益和第三人利益的免责条款,认定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