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拍卖船舶中法律关系分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08:51:10 75 人看过

中文摘要:海事法院在强制拍卖船舶中,涉及多方当事人,只有理顺其中的法律关系,方能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然而,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中,有些问题仍争议颇大,如究竟谁是拍卖法律关系中的出卖人,被申请人是否需要承担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等,本文从四方面分析了各方的法律关系。

关键词:强制拍卖;船舶;法律关系

强制拍卖船舶指进行海事诉讼的海事法院依海事请求人的申请,按照法定程序,将被扣押的船舶拍卖,保存价款,用以保证将来作出的生效判决或仲裁裁决得以执行的保全措施,或者海事法院为执行生效判决或仲裁裁决而采取的执行措施。海事法院强制拍卖船舶程序中,涉及多方当事人,关系颇为复杂,理顺这些法律关系,对于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具有重大意义。遗憾的是,我国目前并没有专门的强制执行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以下简称《海诉法》)第三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1日 10: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船舶相关文章
  • 强制拍卖中拍卖人的法律地位
    强制拍卖是基于民事诉讼法赋予的公权力,以生效的法律文书为执行根据,在执行机构的主持下,遵循一套特殊的程序所实施的强制性变价活动。强制拍卖这一执行措施在50年代即见诸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民事审判和执行的文件中,当时法院可以委托拍卖行拍卖,亦可自行拍卖。1958年随着拍卖行在中国大陆的消失,法院的强制拍卖也逐渐销声匿迹。到1982年新中国颁布第一部民诉法典《民事诉讼法(试行)》时,法院执行过程中的变价方式也仅有变卖一种,而拍卖踪迹全无,因而该法典对强制拍卖未予规定。但法院的审判实践,尤其是海事诉讼迫切需要拍卖这种兼具公开性、透明度、竞争性和国际化的变价方式,于是最高法院1987年8月下发的《关于强制变卖被扣押船舶清偿债务的具体规定》中对变卖作了扩张性解释,认为民诉法上的变卖涵盖了对扣押船舶的拍卖。而此时,拍卖业在中国大陆开始复苏,全国各大、中城市相继成立了专业拍卖行,人民法院开始利用这一形式
    2023-06-08
    236人看过
  • 如何拍卖船舶?
    一、谁可以申请拍卖?1、先申请扣押船舶的海事请求人未申请拍卖船舶的,后申请扣押船舶的海事请求人可以依据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向准许其扣押申请的海事法院申请拍卖船舶。2、船舶因光船承租人对海事请求负有责任而被扣押的,海事请求人依据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申请拍卖船舶用于清偿光船承租人经营该船舶产生的相关债务的,海事法院应予准许。二、谁有权拍卖?拍卖船舶由拍卖船舶委员会实施,海事法院不另行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三、如何拍卖?1、海事法院拍卖船舶应当依据评估价确定保留价。保留价不得公开。2、第一次拍卖时,保留价不得低于评估价的百分之八十;因流拍需要再行拍卖的,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3、拍卖未能成交,需要再次拍卖的,适用拍卖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拍卖日七日前发布拍卖公告的规定。4、对经过两次拍卖仍然流拍的船舶,可以进行变卖。变卖价格不得
    2023-06-06
    162人看过
  • 船舶拍卖是否要扣押船舶
    对船舶进行拍卖前,一般要先申请对船舶进行扣押,法院会依据海事请求人的申请,对船舶进行拍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二十九条船舶扣押期间届满,被请求人不提供担保,而且船舶不宜继续扣押的,海事请求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后,向扣押船舶的海事法院申请拍卖船舶。第三十条海事法院收到拍卖船舶的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拍卖船舶的裁定。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申请复议一次。海事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复议期间停止裁定的执行。第三十二条海事法院裁定拍卖船舶,应当通过报纸或者其他新闻媒体发布公告。拍卖外籍船舶的,应当通过对外发行的报纸或者其他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公告包括以下内容:(一)被拍卖船舶的名称和国籍;(二)拍卖船舶的理由和依据;(三)拍卖船舶委员会的组成;(四)拍卖船舶的时间和地点;(五)被拍卖船舶的展示时间和地点;(六
    2023-02-14
    292人看过
  • 法院强制拍卖涉税问题分析
    法院强制拍卖过程中,人民法院参与了从评估到拍卖再到偿还的全部过程。表面上看,法院是委托拍卖过程中的一方当事人,被执行人为另一方当事人。但从实质上分析,法院的一切行为是在履行其法定职责过程中代表国家做出的一种行使国家公权力(司法强制权)的行为,是一种法定代理的委托行为,法院在强制拍卖不动产这一法律关系中,是形式意义而不是实质意义上的委托人,真正的委托人仍为被执行人,亦即原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债务人。对双方当事人来讲,强制拍卖实质上仍是一种买卖关系,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一种特殊形式的买卖关系,对买卖过程中产生的交易金额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也是顺理成章的了。1.税款流失。被执行企业因拖欠债务无力偿还,其抵押或抵债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等资产在被法院强制拍卖时,普遍存在着税收滞纳或流失现象。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相关部门缺乏沟通和协作。税务机关不能及时掌握法院强制拍卖不动产的情况,及时监督
    2023-04-24
    222人看过
  • 如何分配船舶拍卖资金
    1、如何分配船舶拍卖金如果船舶被拍卖,拍卖价格应优先偿还海事请求人行使请求权时发生的费用,其次是船舶优先权,船舶留置权和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条行使船舶优先权产生的诉讼费用,船舶收益保全、拍卖和分配产生的费用,以及为海事请求人共同利益支付的其他费用,应当从拍卖船舶所得中预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船舶留置权应当在船舶留置权之前支付,船舶抵押权应在船舶留置权后支付。前款所称船舶留置权,是指当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造船人或者修船人有权保留其占有的船舶,以保证造船费用或者修船费用的偿还。船舶留置权在船舶制造者或修理者不再占有已建造或修理的船舶时消灭。船舶留置权法在什么情况下适用。船舶留置权的法律适用问题由此产生。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占有他人的动产,在动产产生的债权清偿之前,动产可以作为法定担保权予以保留,以保证债权的清偿。船舶留置权是以船舶为标的物的留置权。基于公平原则,现代国家的民
    2023-05-07
    149人看过
  • 申请获救船舶和货物的强制拍卖要件
    《海商法》第190条规定,对于获救满90日的船舶和其他财产,如果被救助方不支付救助款项也不提供满意的担保,救助方可以申请法院裁定强制拍卖;对于无法保管、不易保管或者保管费用可能超过其价值的获救的船舶和其他财产,可以申请提前拍卖。拍卖所得价款,在扣除保管和拍卖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后,依照《海商法》规定支付救助款项;剩余的金额,退还被救助方;无法退还、自拍卖之日起满一年又无人认领的,上缴国库;不足的金额,救助方有权向被救助方追偿。根据上述规定,救助人对获救财产申请强制拍卖的要件是:1时间上,自财产获救满90日始,但对于无法或不易保管的,或者保管费用可能超过被保管物本身价值的,得申请或由法院依职权提前拍卖;2被救助方不支付救助款项,且又不提供满意担保;3受理申请进行裁判的机关仅为法院;4变卖方式为强制性拍卖;5尽管法条中没有明确规定,但申请当时该财产须在救助人占有留置中。如果当时救助人已不再占有该获
    2023-06-06
    418人看过
  • 船舶拍卖资金的分配原则
    1、拍卖船舶资金的分配原则拍卖船舶后,委托第三人或者海事请求人代为管理的费用,应当优先处理,其次是行使优先权所发生的相关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24条行使船舶优先权所产生的诉讼费用,船舶保全、拍卖和价格分配所产生的费用,第二十五条船舶优先权应当先于船舶优先权支付,前款所称船舶留置权,是指造船人或者修船人在另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情况下,为保证船舶建造费用或者修船费用的偿还,有权保留其占有的船舶。船舶留置权在船舶建造人、修理人不再占有所建造、修理的船舶时消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扣押、拍卖船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在扣押期间,船舶所有人或者光船承租人不履行船舶管理职责的,海事法院可以委托第三人或者海事请求人代为管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船舶所有人或者光船承租人承担,或者在船舶拍卖价格中优先分配。如何办理船舶所有权证书(一)接受。如果材料完整,文件完整,接收者应接受并审核。法律没有规定或者不属于机构
    2023-05-07
    426人看过
  • 地方法院能否拍卖船舶
    一、地方法院能否拍卖船舶地方法院对船舶是没有拍卖权利的,地方人民法院为执行生效法律文书需要扣押和拍卖船舶的,应当委托船籍港所在地或者船舶所在地的海事法院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除海事法院及其上级人民法院外,地方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船舶保全申请应不予受理;地方人民法院为执行生效法律文书需要扣押和拍卖船舶的,应当委托船籍港所在地或者船舶所在地的海事法院执行。第三十一条海事法院裁定拍卖船舶,应当通过报纸或者其他新闻媒体连续公告三日。二、船舶抵押权登记办理流程1、申请及受理(1)网上受理申请人会在网上提交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过网络、短信、电话等方式被告知获取相关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受理机构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申请事项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受理机构出具《不予
    2023-04-29
    454人看过
  • 船舶如何查封拍卖
    一、船舶如何查封拍卖因海事产生纠纷的,海事请求人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可能向海事法院申请查封扣押船舶,并向海事法院申请拍卖船舶。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二十一条下列海事请求,可以申请扣押船舶:(一)船舶营运造成的财产灭失或者损坏;(二)与船舶营运直接有关的人身伤亡;(三)海难救助;(四)船舶对环境、海岸或者有关利益方造成的损害或者损害威胁;为预防、减少或者消除此种损害而采取的措施;为此种损害而支付的赔偿;为恢复环境而实际采取或者准备采取的合理措施的费用;第三方因此种损害而蒙受或者可能蒙受的损失;以及与本项所指的性质类似的损害、费用或者损失;(五)与起浮、清除、回收或者摧毁沉船、残骸、搁浅船、被弃船或者使其无害有关的费用,包括与起浮、清除、回收或者摧毁仍在或者曾在该船上的物件或者使其无害的费用,以及与维护放弃的船舶和维持其船员有关的费用;(六)船舶的使用或者租用的
    2023-04-27
    110人看过
  • 最高法:海事诉讼中船舶扣押与拍卖法律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2月28日发布关于海事诉讼中船舶扣押与拍卖适用法律的司法解释及十大典型案例,以指导全国海事法院对相关案件的审理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罗XX表示,当前国家推进的一带一路建设为对外贸易与海上航运带来巨大发展契机,也对法院海事审判工作提出更高要求,进一步完善船舶的扣押与拍卖制度,有助于巩固中国亚太地区海事司法中心地位。现在我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法院扣押船舶命令:本院2014年4月18日作出的2011沪海法执字第6号执行裁定书,现将被执行人商船三井株式会社所有的停泊于浙江嵊泗马迹山港的宝韵号货轮予以扣押。这是2014年4月19日中国海事法官登上日本宝韵号货轮宣读扣押命令的现场,通过扣押船舶促使日本商船三井株式会社履行中国法院的生效判决。本案不仅成为当时国内外媒体报道的焦点,更在国际航运界、海事司法界引发强烈反响。在28日发布的全国海事法院船舶扣押与拍卖十大典型案例中,此案位
    2023-06-08
    224人看过
  • 船舶拍卖风险提示
    海事执行案件中的船舶拍卖,是指被执行人在其所属船舶被扣押后,没有在海事法院指定期限内履行义务,海事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所属船舶进行拍卖的措施。船舶既具备一般财产的共性,又具有其他财产所没有的特性。对船舶拍卖,应当把握以下要点:一是船舶拍卖标的不可分割。法律规定船舶为合成物,必须作为一个整体来处理,扣押时是如此,拍卖时也是如此。在执行实践中可能存在拍卖标的价值高于执行标的的情况,对于船舶拍卖所得款超出执行标的数额和执行费用的部分,应当将清偿债务后的余款,退还船舶原所有人。二是拍卖标的价值巨大。船舶拍卖所涉及的金额十分巨大,动辄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元。因此,在船舶拍卖中,竞买人需要一定的时间筹集买船款,成交后也应给买受人一定的付款期限,船舶拍卖成交当天应当交付不低于20%的价款,其余在7日内付清,而且双方另有约定的还可适当延长时间,而被拍卖的船舶应在价款全部付清后再行移交买受人。三是特有的债权登记
    2023-06-05
    229人看过
  • 拍卖船舶如何处理
    海事法院的处理海事法院收到拍卖船舶的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拍卖船舶的裁定。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申请复议一次。海事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复议期间停止裁定的执行。海事法院收到拍卖船载货物的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在七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拍卖船载货物的裁定。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申请复议一次。海事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复议期间停止裁定的执行。船舶拍卖通知海事法院应当在拍卖船舶三十日前,向被拍卖船舶登记国的登记机关和已知的船舶优先权人、抵押权人和船舶所有人发出通知。通知内容包括被拍卖船舶的名称、拍卖船舶的时间和地点、拍卖船舶的理由和依据以及债权登记等。通知方式包括书面方式和能够确认收悉的其他适当方式。船舶拍卖中,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的后果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的,拍卖无效。参与恶意
    2023-05-01
    265人看过
  • 船舶拍卖只能海事法院吗
    一、船舶拍卖只能海事法院吗不是的,看哪个法院审理的。拍卖船舶由拍卖船舶委员会实施。拍卖船舶委员会由海事法院指定的本院执行人员和聘请的拍卖师、验船师3人或者5人组成。拍卖船舶委员会组织对船舶鉴定、估价;组织和主持拍卖;与竞买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船舶移交手续。拍卖船舶委员会对海事法院负责,受海事法院监督。二、船舶只能由海事法院扣押吗1、船舶所有人对海事请求负有责任,并且在实施扣押时是该船的所有人;2、船舶的光船承租人对海事请求负有责任,并且在实施扣押时是该船的光船承租人或者所有人;3、具有船舶抵押权或者同样性质的权利的海事请求;4、有关船舶所有权或者占有的海事请求;5、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海事法院可以扣押对海事请求负有责任的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定期租船人或者航次租船人在实施扣押时所有的其他船舶,但与船舶所有权或者占有有关的请求除外。从事军事、政府公务的船舶不得被扣押。三、强制拍
    2023-06-06
    134人看过
  • 拍卖中的法律联系
    拍卖作为一种市场行为与法律法规有着密切的联系,我国是通过颁布成文法的方法规范拍卖行为的。拍卖法成为调整拍卖机构及参与拍卖各方最直接最重要的行为规范,拍卖法规随着拍卖的产生而产生,也将随着拍卖业的发展而不断完善。由于拍卖法规产生,拍卖就不再仅是一种事实关系,而是经法律调整的法律关系,当事人的任何行为均可在法律模型体系中找到适当的位置和判断标准,因此,学习掌握和运用拍卖法规,熟悉拍卖的法律关系,成为拍卖从业人员的主要任务。拍卖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一)拍卖法律关系的概念拍卖法律关系是指由于法律的调整,而在拍卖当事人之间所形成的特殊的法律关系。例如,某国家机关要将依法罚没的财产委托某拍卖行拍卖,为此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缔结了委托拍卖合同,这样就在国家机关和拍卖行之间,围绕拍卖这一行为,建立了权利义务关系。又如,某拍卖行按拍卖公告的内容进行公开拍卖时,某甲根据公告的条件来
    2023-04-24
    315人看过
换一批
#海事海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船舶
    词条

    船舶是需要进行登记的,根据我国的法律,下列船舶应当进行登记: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舶。但是,在该法人的注册资本中有外... 更多>

    #船舶
    相关咨询
    • 强制拍卖船舶的现场拍卖条件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03
      强制拍卖船舶是一种十分严厉的民事强制措施,它从根本上改变了船舶所有人的所有权,所以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上对拍卖船舶的把握也比较严格,对已被扣押的船舶,必须具备一定条件,才能实施强制拍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拍卖被扣押船舶清偿债务的规定》(以下称“卖船规定”),海事法院拍卖船舶,强制拍卖船舶的条件必须具备以下: 船舶被扣押后,申请人提起诉讼的,扣船由诉前保全自动转入诉讼保全。船舶所有人在法定
    • 各类船舶能强制拍卖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14
      强制拍卖船舶是一项非常严格的民事强制措施,从根本上改变了船舶所有人的所有权。因此,拍卖船舶在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中也有严格的把握。被扣押的船舶必须具备一定条件才能实施强制拍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拍卖被扣押船舶清偿债务的规定》(以下简称《卖船条例》),海事法院拍卖船舶,强制拍卖船舶的条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船舶被扣押后,申请人提起诉讼的,扣船由诉前保全自动转入诉讼保全。如果船舶所有人在法定期
    • 船舶拍卖款如何分配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4-25
      一、船舶拍卖款如何分配 对船舶进行拍卖的,拍卖价款优先偿还海事请求人行使请求权时产生的费用,其次是船舶优先权、船舶留置权、抵押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 因行使船舶优先权产生的诉讼费用,保存、拍卖船舶和分配船舶价款产生的费用,以及为海事请求人的共同利益而支付的其他费用,应当从船舶拍卖所得价款中先行拨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抵押权后于船舶
    • 如何依法查封抵押船舶及拍卖船舶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16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船舶抵押权是具有优先受偿权的,在对船舶进行拍卖或者船舶灭失得到的保险赔偿,抵押权人有权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十九条:同一船舶可以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其顺序以登记的先后为准。 同一船舶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的,抵押权人按照抵押权登记的先后顺序,从船舶拍卖所得价款中依次受偿。同日登记的抵押权,按照同一顺序受偿。 第二十条:被低押船舶灭失,抵押权随之消灭
    • 我国公司要强制拍卖船舶的条件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09
      强制拍卖船舶的条件是:申请扣押船舶的海事请求人可以向允许其扣押申请的海事法院申请拍卖船舶;被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出售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