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破产清理机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5 15:15:36 83 人看过

破产清算求偿权的顺序如下: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

清算事务所的条件

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设立条件如下:

(一)股东人数符合法律规定;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一百八十九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条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8: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破产资产如何清算?
    法律综合知识
    我们是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某供销社职工.供销社在2001年12月进行破产改制.改制前(99年~2000年)由于地方政府小城镇建设压力.供销社破墙开店,因财力有限在结工程帐时以上岗权为由强行向职工集资并拖欠职工工资50万余元.从破产改制至现在已三年多现即将进入破产清算.现破产资产收入在90万元左右(收入90%以上是店面拍卖所得).主要费用除欠职工集资工资外还欠社保费12万元左右、破产费10万元.1.现破产办和清算组要将我们职工集资工资打7折.打折钱用来支付职工劳动补偿费.2.请问他们这样做符合国家法律吗?3.破产前欠职工集资工资和破产后职工劳动补偿费在破产法上清算顺序有无区别?应该在90万破产财产中优先支付清算费用,然后是工资及保险.同一顺序不足偿还,按比例清偿.应该按法律规定处理,在破产财产能够支付工资的情况下,不能将工资打折处理应该在90万破产财产中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再支付工资,破产财产能够
    2022-12-06
    480人看过
  • 破产清算机构对管理人的权限有哪些?
    《企业破产法》规定,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一、普通合伙人的权利有哪些普通合伙人的权利如下:1、委托执行合伙事务或者监督合伙事务执行情况的权利;2、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的权利;3、获得合伙企业利润分配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法》第二十七条,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第二十六条,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管理人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或者有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行为之一的,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第二十八
    2023-06-23
    225人看过
  • 资产清算公司的机构设置
    清算组的构成:(一)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也可选任注册会计师、注册律师或其他熟悉清算事务的专业人员作为清算组成员,清算组成员不得少于三人。(二)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算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三)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清算组备案流程自清算开始之日起15日内须提交备案的材料:(一)股东会关于公司解散的决议;(二)清算组成立文件;(三)清算组各成员的基本材料;(四)有社会中介机构专业人员参加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二、清算结束的程序是什么(一
    2023-03-15
    254人看过
  • 建立破产清算机制
    一定要通过破产清算,抓一些典型案例做些事情,把这个机制建立起来。一位隶属于国务院官方研究机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个机制指的是金融行业的风险警示机制,当谈到目前的影子银行监管问题,该人士对国内投融资市场的资金错配情况颇为关注,认为目前仅通过央行的货币总量调控政策,难以解决目前投融资市场的资金周转效率。这种逻辑,可能在2014年逐步深入政策面的制定之中。而在近期,房地产市场风向转变,或加剧下一步投融资市场的资金兑付压力。以其中一个主要领域,信托行业为例,2013年末以来,包括XX信托、YY信托等多款信托产品出现兑付危机;改变刚性兑付的压力的情绪,也已经开始在监管层和信托公司内部蔓延。与此同时,包括互联网金融、P2P,以及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和PE等,均称为裹挟巨额资金介入风险投资的主要通道,投资模式趋同于约定收益的保本保守型。尽管融资主体良莠不齐,不过并未形成有效的利率传导机制
    2023-04-24
    291人看过
  • 破产清理主体的法律构建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和完善,市场主体间的竞争也愈趋激烈。竞争本是市场经济的题中之义,其结果必然是优胜劣汰,一些不能适应市场要求的企业无疑将退出市场。为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护公平竞争,国家一方面建立了市场准入制度,即企业包括公司走向市场当依法核准。另一方面,其日后退出市场也应依法定程序注销,该法定程序一般是指清算或破产程序。破产程序是民事诉讼中的特别程序。企业进入破产程序以后,为保护破产程序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我国现行破产法对破产犯罪没有完善的刑事罚则,将会妨碍破产管理、清算秩序,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可依照我国刑法第162条规定以妨碍清算罪追究破产管理人的刑事责任。当前在清算工作上述制度尚未建立,特别是制约破产工作顺利开展的经费并不能得到有力的保障时,为了让监督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可以吸收债权人加入到清算工作中来,从哲
    2023-06-06
    402人看过
  •  金融机构破产清算的步骤与方法
    这段内容描述了商业银行破产清算的过程。首先需要设立清算小组,然后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接着召开债权人会议,确认破产财产和债权。在拨付破产费用后,需要按照一定的顺序清偿破产财产。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应该优先支付。最后,破产清算结束。1、设立清算小组。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3、召开债权人会议。4、确认破产财产。5、确认破产债权。6、拨付破产费用。7、破产财产清偿顺序。特别注意的是,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8、破产清算的结束。 破产清算费用清偿顺序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破产清算费用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清偿。在破产财产清偿顺序中,破产人的出资、以破产人的出资额为限的债务人财产、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其他财产以及破产人的其他债务清偿顺序。因此,破产清算费用的
    2023-08-27
    311人看过
  • 中介机构破产清算组的人员组成
    1、中介机构破产清算组的人员组成。根据破产清算工作具有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技术性高的特点,必然决定了应当由会计、审计、评估、法律等专业人员组成,并且为了工作开展的便利,对专业人员还要求有一定的资质。因此,清算组成员首先应当从会计师、评估师、律师中挑选,如果根据案件需要,还可以聘请公证员、拍卖师等专业人员参与组成。2、中介破产清算组的类别。(1)按有无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派出人员组成的中介机构破产清算组,该组织属松散型的临时机构。按有无法人资格进行划分,主要是考虑到因清算组的侵权造成损失之后的民事赔偿问题。对于第二类中介机构破产清算组,清算级成员因清算工作产生的报酬与收益,应归派出机构;如果涉及到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损失的,首先应由清算组本身承担,清算组承担责任之后,可以向派出造成损失成员的机构追索。(2)按破产清算组受理破产清算的对象,也应分为二类,一是传统的破产清算组;二是由中介机
    2023-04-24
    140人看过
  • 私人教育机构能否申请破产清算
    一、私人教育机构能否申请破产清算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只要私人教育机构是经过核准登记成立的企业法人,就可以申请破产清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二、受理破产申请后正在履行的合同如何处理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2、管
    2023-06-17
    249人看过
  • 破产清算费用构成
    一、企业破产清算的费用:公司清算费用开支范围(1)清算期间的职工生活费;(2)清算财产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费用;(3)清算期间公司设施和设备维护费用以及审计评估费用;(4)为债权人共同利益而支付的其他费用,包括债权人会议会务费、清算公司催收债务的差旅费及其他费用。另外,在破产清算的情况下,清算费用还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二、企业破产清算的费用如何确定?清算费用,是指清算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是清算组为开展清算工作而支付出的全部费用,如公告费、咨询费、差旅费、办公费、清算组成员的报酬等,应从公司清算财产中优先拨付。《公司法》仅仅规定了清算费用应从公司清算财产中优先拨付,并未规定清算费用的认定标准,也没列举清算费用的范围。不过我国《企业破产法》第4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三)管理人执行职
    2023-06-01
    424人看过
  • 破产清算组能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吗
    国有企业进行破产清算的时候,破产清算组是不会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如果在清算的时候利用职务便利私分国有资产的,会构成职务侵占罪。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私分国有资产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私分罚没财物罪】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
    2023-04-17
    132人看过
  • 破产清算组破产财产处理方案
    _________破产清算组破产财产处理方案______人民法院、______债权人会议:______破产清算组自____年__月__日成立以来,着重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了清理,现已清理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28条(集体企业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9条)之规定,特提出破产财产处理方案,提请人民法院审查和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一、破产企业现有财产情况(附________破产财产交接清单,有的可予文字说明)。二、破产财产处理方案在对破产财产评估的基础上,根据财产的不同情况,拟作如下处理:①对法律手续齐全的便于公开拍卖的以拍卖方式处理。如_______(写明财产名称、规格及数量等);②对法律手续欠缺,不能公开拍卖的,以公告竞价变卖的方式处理。如_______(写明财产名称、规格及数量);③对专业性特强的生产设备等,建议以商定价格处理给有关对口单位,
    2023-06-06
    145人看过
  • 企业破产清算需要清产核资吗
    具体要看实际情况而定。根据《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规定: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企业进行清产核资:1、企业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超过所有者权益,或者企业会计信息严重失真、账物严重不符的;2、企业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重大、紧急情况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严重资产损失的;3、企业账务出现严重异常情况,或者国有资产出现重大流失的;4、其他应当进行清产核资的情形。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进行清产核资的,由企业提出申请,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1、企业分立、合并、重组、改制、撤销等经济行为涉及资产或产权结构重大变动情况的;2、企业会计政策发生重大更改,涉及资产核算方法发生重要变化情况的;3、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企业特定经济行为必须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
    2023-06-14
    101人看过
  • 企业破产如何清算资产
    在我国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资产的方式包括:首先,应当成立清算组。然后,由清算组清算债务、财产,并制定清算方案。最后,按照涉及拖欠的员工工资、补偿金等费用,优于其他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优于普通债权的顺序进行清偿。一、自行清算注销公司的流程是什么1、成立清算组。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3、登记债权。债权人申报期债券,应当说明债券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4、制定清算方案,财产处理应依下列顺序安排:第一顺序,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第二顺序,按第一顺序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公司财产在未按第一顺序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5、确
    2023-03-08
    252人看过
  • 2024年破产怎么清算资产
    法律综合知识
    一、破产怎么清算资产公司企业破产财产分配程序如下:1、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由清算组提出,经全体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2、破产财产分配的次数,原则上一次性分配结束,也可以采用多次分配的形式进行;3、破产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可供用于破产分配的财产总类、总值,已经变现的财产和未变现的财产;债权清偿的顺序、各顺序的种类和数额,其中应包括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的数额和计算的依据,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应当说明职工安置费的数额和计算依据;破产债权总额和清偿比例;破产分配的方式、时间;对将来能够追回的财产拟定进行追加分配的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九条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分配。二、破产清算员工工资怎么处理有限
    2024-01-19
    112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清算机构破产管理人职权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11
      企业破产宣告后,破产管理人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那么破产管理人职权是什么呢。 破产管理人职权: 我国新破产法第25条规定具体职权如下: 1、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册、文书等资料。 2、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3、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4、撤销权的行使和抵销权、取回权的承认 5、营业决定权 6、诉讼权 7、召集债权人会议请求权 8、拟定和
    • 的教育机构申请破产清算组进行破产清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14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清算的财务处理应遵循公平偿债原则。 第一,应该按照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进行清偿,在前一顺序的债权人未获清偿的情况下,不能对后一顺序的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二,当破产财产不足,无法对同一顺序的债权人进行全额清偿时,应测算清偿比例,按该比例对同一顺序债权人进行清偿。另外,清算会计必须对清算损益进行严格计算,虽然对清算收入、清算费用不要求严格配比,但必须清楚地划分清算费用和非清
    • 征信机构破产清算程序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3
      征信机构发生解散、破产等终止事项时,征信机构、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等应当在保护信息主体相关权利的基础上按照以下方式之一处理征信机构的信用信息数据库:(一)移交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征信机构;(二)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同意,按照商业原则转让给其他征信机构;(三)在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销毁。
    • (破产) 欠税机关是否有设立破产代理机构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2-08
      1、《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从文义解释上看,该规定既未明确授权,亦未明确将税务机关排除在企业破申请的主体之外。在破产法领域,税务机关作为税款债权的申报主体,而非行使税收征管职能的公法人,此时,它同私法人在民事财产法律关系中处于平等的地位,共同受《企业破产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约束。因而,税务机关具有企业破产
    • 破产清算审查破产资格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7
      审查破产资格根据我国《破产法》、《公司法》、《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只要申请或被申请的破产企业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非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比如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企业、三资企业、联营企业、私营企业等,被认为其具备了破产主体资格的,予以受理;但对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原则上不予受理:一是公用企业和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企业,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资助或采取其他措施帮助清偿债务的;二是取得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