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中,未成年人犯罪过程中应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8 20:12:31 237 人看过

《刑诉解释》第四百六十三条,下列案件由少年法庭审理:(一)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人民法院立案时不满二十周岁的案件;(二)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人民法院立案时不满二十周岁,并被指控为首要分子或者主犯的共同犯罪案件。其他共同犯罪案件有未成年被告人的,或者其他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是否由少年法庭审理,由院长根据少年法庭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第四百六十四条,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犯罪事件,不得由同一审判组织审理的同一审判组织审理的,可由少年法庭、刑事审判审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由不同人民法院或者不同审判组织分别审理的,有关人民法院或者审判组织应当互相了解共同犯罪被告人的审判情况,注意全案的量刑平衡。第四百六十五条,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必要时,上级人民法院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转移到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共同犯罪量刑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1、我国刑法量刑原则中规定量刑的根据之一是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这就包含了量刑要考虑治安形势、社会民意等因素。《刑法》第五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第六十一条规定:“对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也就是说,刑罚的轻重是由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决定的,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罪行相称、罚当其罪。而社会的危害程度是由犯罪的一系列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综合而成的,包括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程度等。因此,正确地判断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必须对犯罪的各种因素全面综合地加以考虑,防止片面地强调其中某一方面的因素,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出现量刑畸重畸轻、罪责刑不相适应的现象。

2、对共同犯罪人中的未成年人采用从宽处理原则。出于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需要,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惩罚为辅、教育为主”原则,刑法规定对未成年被告人应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且不适用死刑。2006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更是在定罪时的非犯罪化、量刑时的非刑罚化、行刑时的非监禁化及无期徒刑的限制适用等方面,贯穿着从宽处理的精神。司法实践中,对未成年被告人的从宽处理尤其体现在酌定量刑情节和可以型情节的裁量上,一般以有利于未成年被告人为原则。

3、应尽快解决量刑偏差和量刑失衡问题。量刑指导意见亦只能根据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对犯罪行为作社会危害性与人身危险性的估量,将刑法规定的量刑幅度尽可能细化。但此种估量大多仍然是根据法官的实践经验,在“模糊”中实现。由于法官具有自由裁判权,因此不同的地区、不同法院之间对同一类型案件的量刑也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06: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共同犯罪相关文章
  • 共同犯罪中犯罪中止应如何认定
    共同犯罪中犯罪中止的认定如下:(一)在简单共同犯罪中,共犯都是实行犯,共犯中有一人决定中止后,然后极力劝说其他人放弃犯罪,如果其他人接受了劝告,放弃本来可以继续下去的犯罪,全案都是犯罪中止。(二)在复杂共同犯罪中,实行犯中止犯罪,教唆犯应认定为未遂的教唆。帮助犯有一定的从属性,实行犯中止犯罪,帮助犯不知道,对其应按照犯罪预备认定,反过来,教唆犯、帮助犯要中止犯罪,对教唆犯来讲,必须阻止实行犯实施犯罪,使实行犯打消犯罪的念头,才构成中止,而帮助犯应采取有效措施,抵销自己的帮助行为对共同犯罪所起的作用。(三)中止犯如果向有关机关报告,司法机关采取了有效措施制止了犯罪,应认定为中止。简单共同犯罪与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如前所述,简单共同犯罪,又称共同正犯(共同实行犯),即共同犯罪人共同故意实行某种犯罪客观要件的行为。由于共同犯罪人各人的实行行为,互相配合,成为一个共同犯罪行为的整体,对他们每一个人的
    2023-07-23
    327人看过
  • 共同犯罪人如何成立犯罪中止
    1、具备有效性。有效地阻止共同犯罪结果发生或者有效地消除自己先前参与行为对共同犯罪的作用。2、中止的效力仅及于本人,不及于其他共犯人;3、缺乏有效性不能单独成立中止。一、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对共同犯罪中犯罪中止的认定如下:1、在简单共同犯罪中,共犯都是实行犯,共犯中有一人决定中止后,然后极力劝说其他人放弃犯罪,如果其他人接受了劝告,放弃本来可以继续下去的犯罪,全案都是犯罪中止。2、在复杂共同犯罪中,实行犯中止犯罪,教唆犯应认定为未遂的教唆;帮助犯有一定的从属性,实行犯中止犯罪,帮助犯不知道,对其应按照犯罪预备认定;反过来,教唆犯、帮助犯要中止犯罪,对教唆犯来讲,必须阻止实行犯实施犯罪,使实行犯打消犯罪的念头,才构成中止,而帮助犯应采取有效措施,抵销自己的帮助行为对共同犯罪所起的作用。3、中止犯如果向有关机关报告,司法机关采取了有效措施制止了犯罪,也认定为犯罪中止。二、共同犯罪中犯罪中止如何
    2023-03-16
    155人看过
  • 共同犯罪人如何成立犯罪中止?
    共同犯罪人成立犯罪中止要满足以下条件:1、必须具备有效性;2、中止的效力仅及于本人,不及于其他共犯人;3、共同犯罪人消极退出犯罪或自动放弃犯罪,未阻止共同犯罪结果实现的,不能单独成立犯罪中止。一、共犯中主动放弃犯罪的人还承担责任吗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共同犯罪中的部分共犯即使主动放弃犯罪,但如果没有或未能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主动放弃犯罪只能在量刑的时候,予以考虑。二、拐卖妇女儿童罪是否又犯罪中止?拐卖妇女儿童罪有犯罪中止。拐卖妇女儿童罪是多环节犯罪,实施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任何一个行为都构成既遂。拐卖妇女儿童如果要成立犯罪中止,必须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时间上可以是实行阶段或者预备阶段,但如果已经构成犯罪预备、未遂、既遂,就不能再成立中止了。三、偷了东西还回来
    2023-04-03
    277人看过
  • 共同犯罪中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量刑
    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教唆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或教唆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情节严重的,可增加基准刑的20%-40%的限制行为能力者犯罪的,可增加基准刑的50%以下。教唆犯的前提是共同犯罪吗?不一定。教唆犯一般是共同犯罪。但是,由于教唆人实施教唆行为以后,被教唆人可能去实施被教唆的罪,也有可能不去实施被教唆的罪,或者去实施了另外一种犯罪。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的,只有教唆人一人的行为,就不存在共同犯罪。
    2023-08-06
    261人看过
  • 未成年犯罪应如何处理
    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另外,根据刑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就是说丙最高只能判无期徒刑,而不能判死刑(包括死缓)。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丙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比照成年犯),同时,丙是从犯,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一、未成年人犯罪能适用缓刑吗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
    2023-02-26
    113人看过
  • 未成年犯罪应如何处理?
    一、未成年犯罪应如何处理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另外,根据刑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就是说丙最高只能判无期徒刑,而不能判死刑(包括死缓)。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丙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比照成年犯),同时,丙是从犯,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二、未成年人犯罪能适用缓刑吗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规
    2023-04-28
    215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共同犯罪
    相关咨询
    • 共同犯罪中,未成年人犯罪过程中应如何处理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0-21
      《刑诉解释》第四百六十三条,下列案件由少年法庭审理:(一)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人民法院立案时不满二十周岁的案件;(二)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人民法院立案时不满二十周岁,并被指控为首要分子或者主犯的共同犯罪案件。其他共同犯罪案件有未成年被告人的,或者其他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是否由少年法庭审理,由院长根据少年法庭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第四百六十四条,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
    • 共同犯罪中未成年犯如何处理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4-30
      1.《刑诉解释》第四百六十三条,下列案件由少年法庭审理: (一)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人民法院立案时不满二十周岁的案件; (二)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人民法院立案时不满二十周岁,并被指控为首要分子或者主犯的共同犯罪案件。 2.其他共同犯罪案件有未成年被告人的,或者其他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是否由少年法庭审理,由院长根据少年法庭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 第四百六十四条,对
    • 共同犯罪中未成年犯怎么处罚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7-18
      1.《刑诉解释》第四百六十三条,下列案件由少年法庭审理: (一)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人民法院立案时不满二十周岁的案件; (二)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人民法院立案时不满二十周岁,并被指控为首要分子或者主犯的共同犯罪案件。 2.其他共同犯罪案件有未成年被告人的,或者其他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是否由少年法庭审理,由院长根据少年法庭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 第四百六十四条,对
    • 共同犯罪人如何成立犯罪中止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1-22
      (一)在简单共同犯罪中,共犯都是实行犯,共犯中有一人决定中止后,然后极力劝说其他人放弃犯罪,如果其他人接受了劝告,放弃本来可以继续下去的犯罪,全案都是犯罪中止;但是,如果一人中止后,其他共犯不愿意中止,但中止者采取了有效措施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中止者成立犯罪中止,其他不成立;如果一人中止,虽然阻止或者他人但未能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由于不具备有效性特征,所以不能做为中止犯认定,只能在量刑时酌轻。不过有
    • 未成年人过失犯罪如何处理?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9-16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人或者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同时,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