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地方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规定。
行政裁决和行政仲裁行政调解的区别
行政裁决与行政仲裁行政调解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行使的机构不同
仲裁是仲裁机构根据当事人双方自愿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受理并由仲裁庭对双方当事人的争议事项进行审理和裁决;而行政裁决则是由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其行政管理职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受理的根据不同
仲裁机构受理案件是根据当事人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其对案件管辖权的取得完全基于当事人双方的授权。而行政裁决则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实施强制管辖。
(三)适用的法律不同
仲裁机构处理争议是根据事实、依据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处理纠纷,即在全面、深入、客观地查清与案件有关的事实的基础上,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确认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法律法规未对有关争议作明确规定时,可以参照经济贸易惯例或者行业惯例来确认责任。而行政裁决则只能根据事实,依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来确认责任。
(四)效力不同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不服可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性质不同
仲裁、调解是对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作出裁决;行政裁决则是由国家行政管理机关依其行政职权,以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被管理之间的隶属关系进行的裁决。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
什么是行政裁决,行政裁决的种类有哪些
322人看过
-
什么是行政裁决规范文件
151人看过
-
什么是行政侵权赔偿的构成要件
85人看过
-
什么是构成行政主体的必要条件?
194人看过
-
行贿罪构成要件是什么,行贿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292人看过
-
行政裁决主要适用于解决什么案件
302人看过
行政仲裁指的是纠纷双方当事人按事先或事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有关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机构以第三者的身份对争议的事实和权利义务作出判断和裁决,以解决争议,维护正当权益,当事人有义务履行裁决的一种制度。... 更多>
-
行政枉法裁判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行政枉法裁判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06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审判人员在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行政枉法裁判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1、罪体 (1)主体:行政枉法裁判罪的主体是从事行政审判活动的审判人员。 (2)行为:行政枉法裁判罪的行为是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在行政审判活动中作枉法裁判。这里的违背事实和法律,是指不忠于事实真相和不遵守法律规定。行政审判,指适用行政诉讼法审判案件的活动,即行政案件的审判。裁判
-
什么是行政诉讼的构成要件西藏在线咨询 2023-08-041.原告是认为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被告是行使国家行政管理权的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3.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必须是在法律、法规规定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内的行政争议,以及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4.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必须是在法定期限之内。 5.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行政复议的,已经经过行政复议;自行选择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
-
什么是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构成要件是什么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5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指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客体要件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 (二)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客观方面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
-
满足什么要件构成行政枉法裁判罪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15(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实际能构成本罪的主要是那些从事民事、行政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因为只有他们才能利用职权而枉法裁判,具体包括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及助理
-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客体要件是什么,拒不执行裁定罪的构成要件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5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情节严重的行为。情节严重,是指对下列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