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效力之诉怎么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12:40:31 125 人看过

一、确认合同效力之诉怎么判

确认合同效力之诉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人民法院判决确认合同的效力(有效或者无效)。

一般合同的效力是可能有三种情况的,包括合同有效、无效以及效力待定。

(一)确认合同有效纠纷

合同有效是指法律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予以肯定评价,可以发生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所预期的法律效果,当事人各方都应受合同约束,承受依据合同约定产生的相关权利义务。

(二)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合同无效是指法律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予以否定评价,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所预期的法律效果不能实现,但可能会因此承担返还原物、赔偿损失等法定权利义务

二、确认合同效力的主体要求

确认合同无效的主体是合同的当事人,除此之外的第三人物权要求确认合同无效。

合同效力只涉及合同双方当事人,第三人不是合同当事人,所以第三人不能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合同双方当事人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

三、确认合同之诉的管辖地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确认合同效力案件,一般是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所在地基层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2: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基层法院管辖相关文章
  • 是确认合同无效还是撤销权之诉
    一、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有以下五种情况可以确认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订立合同,双方当事人应以平等主体身份,协商约定,其合同中约定的每一条款,都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一方以欺诈的方式,在对方当事人不明其具体情况下和受一方当事人胁迫,在无奈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其合法权益肯定会因此而受到损害,这种合同不受法律保护,是无效的。(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达到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而事先达成某种协议或默契而订立的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违法合同,是无效的(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的形式、内容、格式都是合法的,但其订立合同的目的是非法的,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其非法的目的,如以合法的掩盖其非法占有的目的的合同,是。(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订立这种合同的当事人,其目的是为满足自
    2023-02-12
    173人看过
  • 确认诉讼时效需考虑合同效力吗?
    合同效力可以确认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起算问题,应该以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的次日开始进行计算,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是约定不明确的,从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的次日开始计算。合同是否有效由人民法院通过判决或者仲裁机构通过裁决进行确认,一方在起诉的时候合同效力并不是确定的,一方或者是双方也无权进行自行确定。所以当事人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主张权利,时效期间应该从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仲裁委员会有权确认合同效力吗仲裁委员会无权确认合同的效力,仲裁庭才有权确认合同效力。仲裁委员会,是常设性仲裁机构,而仲裁庭,是仲裁机构(即仲裁委员会)的内设组织。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受理后,组织“仲裁庭”审理案件。根据《仲裁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
    2023-07-01
    358人看过
  • 确认合同有效之诉证据由谁举证
    确认合同有效之诉证据由提出诉讼行为的当事人进行举证处理,具体情况如下:1、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若干规定》第2条、第5条、第6条明确了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在庭审中,可以简单的归纳为:凡主张权利或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对产生权利或法律关系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凡主张已发生权利或法律关系变更或消灭的当事人应对存在变更或消灭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2、举证责任分配的倒置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74条对举证责任倒置规定了5种情形,《若干规定》第4条对《意见》第74条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进一步细化,同时增加了产品缺陷侵权诉讼、共同危险侵权诉讼以及医疗事故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承担规则。3、特殊情况下举证责任的分配。在审判实践中存在着不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举证责任倒置,依照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又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的情况。二、合
    2023-06-26
    140人看过
  • 确认之诉侵权之诉还是合同纠纷
    原始股投资者主张权利时,存在一个问题,就是不同的投资者可能有不同的诉讼请求。有的投资者可能是要求确认其股东的地位,向法院提起一个确认之诉;有的投资者可能会提起侵权之诉,要求返还投资款;有的发行公司存在回购的承诺,或者是分红的承诺,投资者可能要求公司履行承诺,这种承诺作为一种双方达成的协议,也不能说它是无效的。面对不同的诉讼请求法院怎么判决?如果确认投资者的股东地位或者判决公司履行回购承诺和分红承诺,意味着承认股份转让是有效的;如果判决公司侵权,又意味着转让是无效的。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时,法院可能遇到这样的矛盾,需要通过细则加以明确。第二个问题,就是债券转为股权的情形,如何适用四部门《通知》精神。公司最初没有发行股票,而是发行了债券,每个月给投资者一定的利息,到了一定时间没有办法继续支付利息,债券全部转成了股票,这种情况如何适用四部门《通知》,也值得探讨。最后一个问题是,法院可能因为不确
    2023-06-08
    110人看过
  • 合同所有权确认之诉诉讼费怎么收取?
    确认合同之诉的诉讼请求应当确认为非财产案件,按件数收费。(一)如果是单纯的房屋权属确认之诉、不涉及给付内容的:应属于不涉及财产纠纷的非财产案件,诉讼费应按件收取、而不是按诉讼标的额(实际上也没有标的额)收取,每件收取50-100元。依据是:《诉讼费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二)如果房屋权属确认后、分割房产时:属于涉及财产案件,应按标的
    2023-04-18
    122人看过
  • 有借款合同应该怎么确认效力
    对于借款合同可以由以下规定进行效力的确认: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有效;2、借款人将借款用于违法活动,贷款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借款合同无效。公证借款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公证后的借款合同,具备法律规定的效力要件时,即具备法律效力。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力并不以公证为前提条件。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根据《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
    2023-07-29
    332人看过
  • 合同案件合同效力怎么确认及管辖权
    确认合同效力案件也属于合同纠纷,其管辖适用合同纠纷的管辖原则。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的,则由合同中约定的管辖法院管辖;如果没有约定的,则由合同履行的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至于合同履行地,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以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以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属于即时结清的合同的,以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一、民法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如何确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民事诉讼,一般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当事人具有书面协议的,按照书面协议为准。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与纠纷有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如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合同履行地应依照不同情形进行确定:1、合同
    2023-03-09
    420人看过
  • 确认婚姻无效属于确认之诉吗
    确认婚姻无效是否属于确认之诉在民事诉讼上的确认之诉是不需要被告的,直间请求法院确认存在夫妻关系即可,如果涉及其他纠纷,可以另案起诉。故确认婚姻无效是属于确认之诉。无效婚姻不发生合法婚姻的效力,但婚姻关系的存续与人身密切相关,涉及当事人及其子女的切身利益,因而对其认定须经法定程序。在我国,无效婚姻通过司法程序予以确认。在依司法程序确认婚姻的效力时,婚姻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包括单位均有权就已经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提起确认之诉。人民法院对此应当依法作出判决,不得适用调解。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得上诉。但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人民法院在审理有关扶养、继承等案件过程中,如果发现是无效婚姻,应依职权在判决中予以宣告。如果在结婚登记时存在无效婚姻的情形,但后来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
    2023-04-26
    231人看过
  • 确认抵押权无效是确认之诉吗
    一、确认抵押权无效是确认之诉吗确认抵押权无效是确认之诉。抵押权确认之诉涉及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是出借人和抵押人。确认抵押权无效是解决抵押权是否存在。抵押权属于不动产物权。《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确认抵押权无效只能在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二、抵押权登记原则1、房地合一原则。房屋抵押权,是指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设定抵押权。不存在只设定房屋抵押权而土地使用权分离在外的情形。如果以出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则地上建筑物也同时设定抵押。2、依法登记原则。房地产设立抵押,虽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自愿的行为。但行为的最终生效都受到我国法律规范的制约。《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规定,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二、抵押权的实现顺序1、实
    2023-05-06
    455人看过
  • 确认仲裁协议效力与合同效力
    仲裁协议是独立存在的,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如果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法院作出裁定的,由法院裁定。一、若是签订技术合同纠纷适用于民事仲裁吗不适合的,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可以仲裁,而对于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则不能仲裁。在实践中签订合同可以有效避免纠纷的出现,但在签订合同后,也有可能造成合同纠纷的产生,而合同纠纷非常多的,依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合同纠纷是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的,而仲裁机构应该依据合同的约定进行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第十六条仲裁
    2023-03-09
    450人看过
  • 质权无效后质押合同的效力怎么确认
    质权无效的,签订的质押合同无效,质权人要返还取得的质押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四百二十七条【质押合同】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第四百二十九条【质权生效时间】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质权无效质押合同无效吗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
    2023-08-17
    171人看过
  • 合同纠纷没有法律效力怎么确认
    一、合同纠纷没有法律效力怎么确认合同纠纷没有法律效力可以依照《民法典》当中规定来确认。合同纠纷告知函是否有法律效力,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例如告知解除合同的,告知函送达当事人后生效,合同就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合同解除程序】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二、合同纠纷审理期限是多久合同纠纷审理期限分为简易程序审理期限普通程序审理期限。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适用普通民事
    2023-06-15
    51人看过
  • 行政合同效力确认纠纷怎么解决?
    一、行政合同效力确认纠纷怎么解决?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当事人自由选择的在自愿原则下解决台同纠纷的方式,而不是合同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也可以不经协商和解而直接选择其他解决纠纷的途径。2、调解。凋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调解有两种方式:一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可以向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二是行政调解。主要特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居中对合同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调解。申请行政调解的纠纷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申请人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具体的调解请求和事实根据;符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但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或者已经向仲裁机构申请裁的。从及一方要求调解另一
    2023-06-18
    215人看过
  • 不允许撤诉确认合同效力纠纷吗?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是允许撤诉的,在民间借贷案件审理过程中,经常会存在双方私下达成了某种和解或者原告因个人原因需要撤诉的情形,但是事后可能和解未能达成或者原告需要再次起诉,那么原告在撤诉之后还能够起诉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撤诉具有以下法律后果:(1)原告起诉后在民事诉状送达被告前撤诉的视为没有提起诉讼,不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2)原告享有再次起诉权。即原告撤诉后,在诉讼时效内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3)撤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因此,撤诉之后,原告还是可以再次起诉的,但是要关注诉讼时效,以免因撤诉导致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了胜诉权。同时要注意,撤诉的案子诉讼费虽然减半收费,但是全部由原告承担,无形中增加了诉讼成本。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
    2023-06-21
    72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管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基层法院管辖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对其所受理的案件在地域、级别和类型等方面所拥有的审判管辖权。基层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审理第一审案件,处理各类诉讼程序中的申请和上诉,以及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 更多>

    #基层法院管辖
    相关咨询
    • 合同确认之后的效力有多久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2-31
      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应该从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算。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从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
    • 合同效力确认之诉可否依法强制执行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8-08
      合同效力确认之诉不能调解。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合同效力确认的诉讼属于确认之诉,是不适用调解制度的,应由法院进行判决。合同一方当事人诉请确认合同无效之诉,在当事人对合同效力存有争议的情况下,不可能与另一方当事人就合同无效的确认问题达成调解协议。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就此能够达成调解协议,反过来说明合同双方对合同效力没有产生争议,即不具有诉的利益。法官一旦查实就不应以调解书的形
    • 确认之诉是否认定合同的无效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9-10
      是的。 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自己与被告之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的请求。 只有当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认定合同无效的请求或主张时,法院才能确认合同无效。
    • 法院的执行异议之诉能否确认合同效力?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0-11
      法院的执行异议之诉是可以确认合同效力的。执行异议之诉,是指当事人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实体权利存有争议,请求执行法院解决争议而引起的诉讼。执行异议之诉是执行救济的重要途径之一。如果对于签订的合同效力有任何异议存在的,都是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法院介入进行调解的。
    • 诉讼确认合同有什么效力呢?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28
      1.请求裁判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的,诉讼请求宜表述为"请求依法确认**年**月**日签订的《**合同》解除";直接请求裁判机构裁决解除合同,诉讼请求宜表述为"请求判令解除**年**月**日签订的《**合同》"。不少人在向相对人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复又请求裁判机构裁决解除合同(而非请求确认解除的效力),这就画蛇添足了,幸亏这种舛误并不致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