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主体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8 14:35:10 395 人看过

一、受贿罪主体有哪些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即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公司是指公司财产完全属于国家的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两个以上国有企业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国家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

3、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

二、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受贿罪的立案标准为五千元,单位受贿罪的立案标准为十万元,个人受贿数额不满五千元,单位受贿数额不满十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会立案:

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22: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章
  • 受贿罪的方式有哪些受贿罪的行为的种类有哪些
    一是贿赂。也就是说,行为者在公务活动中积极向他人索取财产。二是受贿。也就是说,行为者非法接受他人的财产,为他人寻求利益。谋取的利润可以是非法盈利,也可以是正当盈利。主动索要他人财物的行为,比被动受贿更具社会危害性。受贿罪的司法认定有哪些1、已离、退休的国家工作人员,只有利用本人原有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通过在职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而本人从中向请托人索取或非法向请托人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的行为,才能以受贿罪论处。因此,已离(退)休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受贿罪的受贿行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利用了本人原有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2)这种便利条件,必须是通过在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具体完成的。这种便利条件与在职的国家工作人员的便利条件,是相互包容的、依存的。(3)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至于该利益是正当的,还是不正当的,以及是否真正谋取到了利益,均不影响受贿行为的成立。(4)本人从
    2023-08-05
    239人看过
  • 受贿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受贿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受贿罪的行为方式有两种:1、索贿。即行为人在公务活动中主动向他人索取财物。2、收受贿赂。即行为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谋取的利益可以是不正当利益,也可以是正当利益。主动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比被动受贿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刑法》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就构成受贿,而不要求行为人有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个条件。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的基本特征如下:(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权利所形成的便利条件。受贿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
    2023-06-03
    490人看过
  • 受贿罪的主体可以是单位吗
    受贿罪的主体可以是单位,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单位受贿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一、单位受贿与受贿罪的区别(一)两者最明显的区别是主体不同。单位受贿罪的主体是单位,而且只能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国有单位。受贿罪的主体则限于自然人,而且只能是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或者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自然人,通常在上述单位受贿罪的主体范围内从事公务的人均能成为受贿罪的主体,然而受贿罪的主体又不局限于此,还包括所属单位虽非上述单位但其本人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派到该类非国有性质的单位从事公务的人
    2023-02-23
    461人看过
  • 受贿罪和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区别:犯罪主体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的受贿罪和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在犯罪构成的要件上,既有相同之处,又有不同之处,在审判实践中较难区分,往往会将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当作受贿罪来处理。笔者曾碰到过一起类似案件,在审理中也曾出现了争议。[案情]检察机关对于自行侦破的曾某受贿一案,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曾某在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聘任,担任某镇供销合作社主任期间,利用该社新建职工宿舍的机会,利用职务便利,于200年月日收受工程承包商肖某现金人民币18000元。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曾某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已构成了受贿罪。[分歧]法院在审理该案时,对被告人曾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没有异议,但对曾某的行为构成何罪产生了两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曾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应当以受贿罪定罪处罚。理由
    2023-06-11
    111人看过
  • 什么是受贿罪,受贿罪立案标准有哪些
    认定受贿罪,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分析:(一)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复杂的对象。其中,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诚信;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二)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4)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由故意构成,只有行为人因故意实施受贿罪而构成受贿罪,过失不构成本罪。如果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谋取利益,没有受贿意图,后者以奖励的名义将财产送到家中,前者不知道,不能受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单位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1、行贿数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2、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1)向三人以上行贿;2)用违法所得行贿;3)严重危害民生、侵犯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行政执法和司法公正。”
    2023-08-07
    131人看过
  • 新型受贿方式具体有哪些?
    1、以交易形式收受贿赂的行为特征国家工作人员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的。前提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请托人创造了很高的利益,这个利益基本上是超过欲购买的房屋、汽车等物品的价值。2、以收受干股的形式收受贿赂的行为特征干股是指未出资而获得的股份。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提供的干股的,以受贿论处。进行了股权转让登记,或者相关证据证明股份发生了实际转让的,受贿数额按转让行为时股份价值计算。股份未实际转让,以股份分红名义获取利益的,以实际获利数额认定受贿数额。3、以开办公司等合作投资名义收受贿赂问题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由请托人出资,“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他“合作”投资的,以受贿论处。受贿数额为请托人给国家工作人员的出资额。4、以委托请托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收受贿赂的行为特征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
    2023-04-04
    301人看过
  • 受贿罪证据要求有哪些,单位受贿罪与受贿罪区别是什么
    一、受贿罪证据要求有哪些1、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主要包括:犯罪分子的身份、犯罪的动机等;证人证言;物证,比如受贿的金钱、商品等;证明受贿来源的书证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二、单位受贿罪与受贿罪区别是什么单位受贿罪与受贿罪区别如下:1
    2023-03-15
    307人看过
  • 受贿罪的主体身份怎么认定
    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受贿罪主体包括哪些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作为一种特殊的犯罪主体,是认定受贿罪的一个重要构成要件。何为国家工作人员现行《刑法》第九十三条对国家工作人员的定义:本法所称的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它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从论。这就从立法上对受贿罪的主体范围作了明确的界定。受贿罪主体的分类《刑法》第九十三条的分类方法从立法上讲是十分科学的,考虑到立法的原意,同时照顾当前的管
    2023-08-10
    184人看过
  • 村委会能否构成受贿罪主体
    村委会是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具有自我服务所以不属于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受贿罪构成要件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本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但不应狭隘地理解为现金、具体物品,而应看其是否含有财产或其他利益成分。这种利益既可以当即实现,也可以在将来实现。因此,作为受贿罪犯罪对象的财物,必须是具有物质性利益的,并以客观形态存在的一切财物。包括:货币、有价证券、商品等,另外,对受贿人而言,其所追逐的利益的着眼点,既可以是该财物的价值,也可以是该财物的使用价值。所以,受贿罪中的贿赂:财物,从一定意义上说,属于商品范畴。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利用职务之便是受贿罪客观方面的一个重要构成要件,利用职务之
    2023-06-03
    331人看过
  • 如何确定单位受贿罪的主体
    我国刑法根据主体的不同,把受贿犯罪分为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那么单位受贿罪的特殊性首先表现在具有特殊的主体。单位受贿罪是单位犯罪,但并不是所有的单位都能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只有特定的单位——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由此可以看出本罪的主体都是国有单位,而集体经济组织、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和私营企业、一般社会团体等都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这是因为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制度,由于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性质和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体制中的特殊地位,决定了这些单位违背自己的职责,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帐外暗中收受回扣、手续费,并利用国家给予的权力为他人谋取利益,就会严重损害国家法律的尊严,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并使国家机关正常的职能活动受到严重侵犯,败坏了国家机关、国有公司
    2023-03-24
    419人看过
  • 受贿罪主体与国企管理人员
    建国以来,尤其是50年代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完成以后,建立了国家所有制即全民所有制为主导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这些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国企单位),由于其企业生产计划由国家统一下达指令性指标,原材料由国家统一调拨,产品由国家统一包销,人员由国家统一安排,工资由国家统一规定,财务由国家统支统收,“政企合一”是其基本特征。企业既是经济组织,又是行政组织,企业人员都是国家干部,定有行政级别,享受行政工资待遇。在当时,把这部分人员划入国家工作人员序列,尚有名符其实之处。?但是,经济体制改革以来,我国的经济领域发生了深刻而剧烈的变化。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过渡,最重要最显著的变化就是政企分离,使国有企业成为名符其实的经济实体,不再担任行政管理角色,这些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国家机关与国有企业在社会中的地位不同?国家机关在社会生活中处于支配地位,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者和执行者,它
    2023-06-03
    341人看过
  • 什么是受贿罪,受贿罪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一、什么是受贿罪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受贿罪严重影响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履行,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声誉,同时也侵犯了一定的财产关系。受贿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即自己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及其所形成的便利条件。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受贿罪。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条件,才能构成受贿罪。但是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实现,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
    2023-06-03
    432人看过
  • 受贿罪主体要件包括哪些, 量刑标准又是怎样的
    行为主体要件: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职和离职的人员,也包括协助国家处理行政事务的农村村民委员会的基层人员,其他的如医疗机构、教育机构、评标委员会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在某种条件下也构成本罪的主体。行为要件:索取贿赂和收取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外在表现有些表现为低于市场价格购买大宗商品(商品房)、收受干股等等。量刑标准:【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对犯受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条,、将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修改为:“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
    2023-02-23
    147人看过
  • 混合主体能否构成共同受贿罪
    所谓混合主体犯罪是指有特定身份者与无特定身份者的共同犯罪。在身份犯诸如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等犯罪中,主体必须是具有特定身份的国家工作人员,那么非国家工作人员例如国家工作人员的家属所实施的行为能否构成受贿罪呢?回顾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在1997年新刑法修订之前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8年颁布了《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其中明文规定: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受贿的,以共犯论处。”按照当时的法律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显然可以成为受贿罪的共犯。但是新刑法的修订取消了此条,仅对共同贪污行为有所规定,而对混合主体的伙同受贿问题没有涉及。基于此,许多同志对新刑法实施以后如何认定混合主体的共同受贿行为产生了模糊认识。笔者认为:依照共同犯罪的理论以及遵循刑法总则与分则的关系,非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国家工作人员伙同受贿的行为仍可以构成共同受贿罪。具体分析如下:1.共同犯罪只要求共同犯罪主体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2023-03-22
    197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它通常由一定数量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和注册资本等都有一定的限制,公司的组织机构通常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包括: 1、公司的资本不必划分为等... 更多>

    #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咨询
    • 受贿罪的主体有哪些, 受贿罪共犯的认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6
      受贿罪的主体: 1、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主要包括在国家各级政府部门担任一定职务或从事一定公共权力行为的公务员。 2、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等。受贿罪共犯的
    • 主体哪些人构成受贿罪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4-29
      受贿罪主体是指实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 值得注意的是注意:单位不能构成受贿罪的主体。刑法第387条专门规定单位受贿的构成单位受贿罪。
    • 受贿罪的客体主要包括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10
      1、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九十三条 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 由哪些人构成受贿罪的主体?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2-01
      受贿罪主体是指实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 值得注意的是注意:单位不能构成受贿罪的主体。刑法第387条专门规定单位受贿的构成单位受贿罪。
    •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主体是哪些,有哪些不同?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1
      公众活动场所发生的意外事故,是指由于不可预见、.不可控制的因素,引发的公众活动场所的人员伤亡或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本罪与公众活动场所发生的意外,事故的区别在于,前者行为人主观上应当预见到自己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中的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可能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因而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客观上没有履行法定的注意义务,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