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拍卖后取得的价款不能清偿多个债权人债务的,有担保债权的,应当优先清偿,剩余价款应当按比例清偿。《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审判)若干问题的规定》88。多个债权人在多份生效法律文书中分别确定给付内容的,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无担保权益的,按照执行人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给予赔偿法庭。债权种类不同的,以所有权和担保物权为基础的债权优先于货币债权。有多个担保权益的,应当按照担保权益成立的先后顺序支付。
如果一个以上的债权人申请对同一人执行,其付款内容由有效的法律文件确定,并且被执行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并且每个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没有担保权益,按各债权的比例清偿。被执行人是企业法人,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可以通知当事人依法申请被执行人破产。被执行人是公民或者其他组织,被执行人的全部或者主要财产因执行确认付款的有效法律文书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被执行人在被执行财产完成前已经取得货币债权执行的基础,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参与被执行人财产的分配。分配案件中可供执行的财产,在享有优先权和担保权的债权人依法清偿优先权后,按照各案件债权额的比例分配。第二,房地产拍卖标的应当具备的条件。
1。法律、法规禁止出售、转让的房地产,在正常情况下不得拍卖:(1)未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二)共有不动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三)权属纠纷,仍在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处理中;(四)债权人处分该不动产的权利受到限制;(五)以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六)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七)国家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八)法律禁止出售、转让的其他情形法律、法规和规章。(1)出让合同取得的土地,应当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全部使用权出让金;
(2)土地使用权依法登记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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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执行措施,是指执行机关所采用的具体执行手段与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冻结。 2、划拨。 3、扣留、提取。 4、强制交付。 5、强制迁出或强制退出。 6、强行拆除。 7、强行销毁。 8、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和收购。...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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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拍卖后的清偿顺序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4应当按以下顺序进行清偿: 一、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 二、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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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过程中房屋的清偿顺序是什么?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201、公司在破产之后,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职工的工资,大部分企业都会存在拖欠职工工资的情况,这部分债权作为职工债权依照法律是可以优先受偿的,毕竟劳动者是社会需要保护的弱势群体;而其他的普通职权则是依次进行清偿。 2、同样受理企业破产的过程当中会产生相关的费用,这些费用被称之为公益债务和破产费,这些费用是在产生构成中随时清偿的,例如一般受理破产之后法院会指定破产管理人,而破产管理人是专门承接企业破产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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