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约定不交租金解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5 02:00:10 149 人看过

不交租金租赁合同是可以解除的。这个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中有明确规定: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偿。

一、租房合同逾期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若承租人超过约定的期限未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支付应付租金及滞纳金。如果合同未约定逾期支付可解除合同的期限的,那么承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租金,经催告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同样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支付应付租金及滞纳金。若承租人拒不缴纳租金,出租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冻结承租人在出租房内的财产。

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违约,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租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

二、租赁合同无效后果有什么

租赁合同无效后果有:

1、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

4、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5、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6、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出租人请求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7、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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