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对他人驰名商标的“抢先注册”现象,已从传统的注册为商标发展为注册为域名。因此,目前国际上流行着一种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理论。美国已成为世界上唯一对商标淡化制度制定了专门法律的国家,其将淡化定义为:减少、削弱驰名商标对其商品或服务的识别性和显著性的行为,不管在驰名商标所有人与他人之间是否存在竞争关系或者存在混淆和误解的可能性。通俗的说,所谓“淡化”是指在非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驰名商
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从而导致驰名商标的显著性与吸引力弱化。对驰名商标的反淡化保护是商标使用中的保护的一个重要方面。淡化可以严重侵蚀甚至破坏企业的商标、商号、商品外包装的区别性特征和广告价值,使得拥有这些营业标记的企业受到消极影响。因此,对营业标记进行反淡化保护将有利于抑制他人对这些标记的不正当使用。淡化不只是一种商标侵权行为,就其本质而言是背离诚实信用商业惯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与一般的不正当行为不同的是,对淡化行为主要是通过专门的反淡化的制定法予以规范。在其他一些国家,有的如日本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有的如法国则适用民法中有关侵权行为的规定来制止对驰名商标的淡化行为。我国对此尚无法律规定。
反淡化立法旨在给予驰名商标特殊保护,防止继商标驰名以后,因第三人的注册或使用而导致该驰名商标的声誉和显著特征被玷污或贬低。因此,反淡化的一个突出特点是:立足于保护商标权利,不考虑消费者混淆商品的可能性;所禁止的行为不再是欺骗地误导消费者,而是使用商标本身,即只要他人将商标应用到商品上,即使消费者对实际产品不发生混淆,商标所有人也有权禁止。因为如果该产品的质量不佳甚至低劣,消费者可能会对商标所有者有不良看法,并有可能妨碍商标所有者在将来把商标用于不同市场。可见,反淡化保护的根本目标是禁止竞争者从别人的声誉中不正当地获利,其理论依据是商标信誉价值。一个商标一旦驰名,便获得了独立价值,其主要功能不再是对来源的区别,而是体现所有者的信誉和名声。因此,商标可脱离产品和服务请求法律保护。这种保护不仅仅是为了防止混淆而是为了防止驰名商标的声誉受到不法竞争的损害,即防止商标被冲淡或玷污。可见,反淡化将驰名商标的受保护利益进一步扩展到:保护具有特殊市场开拓价值的商标声誉不受损害,保障商标所有人进入相关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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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是指个体或群体间力图胜过或压倒对方的心理需要和行为活动。即每个参与者不惜牺牲他人利益,最大限度地获得个人利益的行为,目的在于追求富有吸引力的目标。 划分了公平竞争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限,为市场主体的竞争设定了共同遵循的行为标准。对于在市...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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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7-12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在于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合意。根据合同意思自治的原则,当事人通过意思表示一致而达成合意,即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即告成立。我国《民法典》对合同形式采用非要式合同为原则、要式合同为例外的原则,合同成立一般不需要履行特定的缔约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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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违反合同和非根本违反合同的区别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12区别: 1、根本违反合同承担的违约责任重,非根本违反合同的违约责任相对轻一些。 2、完全违背缔约目的的,为根本违反合同,部分违背缔约目的的,为非根本违反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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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行程序化的根本原则是什么?山西在线咨询 2021-10-29第一,强制性原则行政是国家意志的执行,行政执行是国家意志的具体实施。因此,国家意志的强制性决定了行政执行是一项显著的强制性管理活动。理解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行政执行要以服从为基础。不服从行政管理是不存在的。指挥几百人、几千人甚至几万人共同工作必须要求无条件、最严格的统一意志。所以行政执行要有严格的组织,严格的服从组织,下级要服从上级,局部要服从全局,地方要服从中央,保证行政系统意志和行动的统一。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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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劳动关系的根本意义是什么?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26劳动关系的建立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建立的。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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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关于商标淡化的规定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01商标淡化是指未经权利人许可,将与驰名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文字、图形及其组合在其他不相同或不相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从而减少、削弱该驰名商标的识别性和显著性,损害、玷污其商誉的行为。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制度是商标反淡化保护的重要制度,中国商标法至今没有规定。中国商标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的,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