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财产已出租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3 21:52:07 224 人看过

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也就是说,财产出租了财产所有人可以对财产进行抵押,但出现纠纷时,债权人不能对原来的租赁关系进行影响,原来的租赁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

已经抵押的房屋能否出租

抵押的房屋是可以出租的,他物权分用益物权和抵押物权,这两个他物权是不矛盾的,可以同时存在同一个物上。房屋出租涉及到房屋的用益物权而抵押涉及的是房屋的抵押权,所以设定抵押的房屋是可以出租的。

但用益物权和抵押权在行驶过程中会产生矛盾,比如先行抵押的房屋再出租,如果抵押权人要行使抵押权,肯定会影响到后设定的租赁,如何解决这种矛盾?

抵押权与出租权是房屋所有权人的权利,房屋所有权人将已抵押房屋出租的,租赁合同有效,但租赁权不能对抗抵押权。

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对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可见,后成立的承租权对先设立的抵押权无对抗力,抵押权人实现权利时可以不考虑租赁事实的存在,租赁关系对于受让人无约束力。

同时应当注意,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有效,由于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致使承租人不能行使承租权的,承租人可以据此主张违约请求权。双方当事人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承租人在租赁房屋时要核实房屋的抵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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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8日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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