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的概念及程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21:54:41 362 人看过

变更是指承包人根据监理签发设计文件及监理变更指令进行的、在合同工作范围内各种类型的变更,包括合同工作内容的增减、合同工程量的变化、因地质原因引起的设计更改、根据实际情况引起的结构物尺寸、标高的更改、合同外的任何工作等。

工程变更的程序:

1、首先提交工程变更申请报告;

2、填报变更原因、相关图纸和变更工程量和造价等;

3、承包商按工程变更通知令执行工程变更。

一、如何加强工程进度款审核与管理的措施

审核工程量是工程进度款管理的的非常关键的工作,一般在审核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量时,工程师需熟悉设计文件和工程合同、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涉及到工程计量的往来文件等,严格遵守工程量计算规则,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未按合同约定、超出方案的工程量不予计量,同时要做好过程记录:对质量审核、问题解决情况、进度影响因素、遗留问题等做好记录。针对变更设计和现场签证的审核,需要满足相关规定要求,不计未生效的变更和签证内容,计算和核实好工程量,并及时书面记录变更、签证情况。对于索赔事件的工程量审核,要严格按照索赔事件审批程序,根据索赔资料分析索赔的责任方及准确计算出索赔金额。

二、影响工程合同变更执行的因素有哪些

工程变更一般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业主新的变更指令,对建筑的新要求。如业主有新的意图,业主修改项目计划、削减项目预算等。

(2)由于设计人员、监理方人员、承包商事先没有很好地理解业主的意图,或设计的错误,导致图纸修改。

(3)工程环境的变化,预定的工程条件不准确,要求实施方案或实施计划变更。

(4)由于产生新技术和知识,有必要改变原设计、原实施方案或实施计划,或由于业主指令及业主责任的原因造成承包商施工方案的改变。

(5)政府部门对工程新的要求,如国家计划变化、环境保护要求、城市规划变动等。

(6)由于合同实施出现问题,必须调整合同目标或修改合同条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1: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条款相关文章
  • 减刑的概念与程序
    一、减刑的概念减刑,是指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由于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因而将其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减轻原判刑罚有两层含义:一是将原判较重的刑种减为较轻的刑种。如把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但有期徒刑不能减为拘役或者管制;二是将原判较长的刑期减为较短的刑期,即将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刑期缩短。减刑不是改判。改判是对错判的纠正,即原判决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照二审、复核或者审判监督程序将原判决撤消,经重新审理所作出的判决。减刑则是在原判决正确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犯罪人在刑罚执行期间的具体表现,按照减刑的条件和程序将原判刑罚适当减轻。减刑也不是减轻处罚。减轻处罚是在判决宣告前,对具有减轻情节的犯罪人,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判处刑罚的量刑方法。其与判决已经确定、在刑罚执行中的减刑制度是完全不同的。在我国刑法中确立和贯彻减刑制度是有
    2023-06-19
    76人看过
  • 情势变更的概念
    不可抗力
    所谓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依法有效成立后,全面履行前,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使合同赖以成立的基础或环境发生当事人预料不到的重大变化,若继续维持合同的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受不利影响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制度。情事变更原则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合同依法成立之时,有其信赖的客观环境,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是与这种客观环境相适应的。权利义务的对等,也是就该环境而言的。在合同成立之后,该客观环境发生改变或不复存在,原来约定的权利义务如与新形成的客观环境不适应,也就不再公平合理了。只有将合同加以改变乃至解除,才符合公平,符合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有以下几项:(一)须有情事变更的事实。所谓情事,泛指作为合同成立基础或环境的客观情况,例如合同订立时的供求关系。这里的变更,是指上述客观情况发生了异常变动,例如战争引起严重的通货膨胀。具体判断是否构成情
    2023-06-14
    82人看过
  • 仲裁证据保全的概念、条件及程序
    一、仲裁证据保全的概念仲裁证据保全是指在仲裁裁决作出之前,对有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经当事人申请,由法院所采取的对证据加以保护的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证据保全在仲裁程序中具有重要意义,其可以有效地保护能够证明仲裁案件的事实证据,防止证据被灭失、毁损等情形的发生。因此,国际上及各个国家在仲裁法或相关的法律中均规定有仲裁中证据保全的条款。我国仲裁法第46条也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证据保全。二、申请仲裁证据保全的条件申请证据保全应具备两个条件:1、要保全的证据必须与案件有关联,即该证据能够作为证明双方当事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根据。2、证据确有灭失的危险或以后难以取得的可能。如作为证据的物品,随时有腐烂、变质的可能,同时,也不排除当事人有时为了自身的利益而对证据采用隐匿、修改、毁损等手段,如不及时采取证据保全,证据就有灭失的危险。三、仲
    2023-06-06
    185人看过
  • 司法鉴定程序的概念
    司法鉴定程序
    司法鉴定程序是指按照司法鉴定活动的客观规律所制定的司法鉴定的具体步骤。司法鉴定程序的制定在于保证司法鉴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保障司法鉴定活动所涉及的相关人员的人格尊严,实现司法鉴定的公正、效率目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循的方式、方法、步骤以及相关的规则和标准。一、神经病康复司法鉴定是怎么鉴定司法鉴定具体流程为:一、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二、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三、初次鉴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四、补充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
    2023-04-02
    464人看过
  • 行政程序概念种类及基本内容
    一、行政程序法概述(一)行政程序概念从最广义的视角理解,可以将行政程序理解为行政有关的所有行为或者措施的所有步骤、方法和方式;从广义的视角理解为有关行政行为的所有程序,既包括做出行政行为的程序也包括对行政行为进行监督程序;从狭义的视角,可以将行政程序理解为有关行政行为的事前和事中程序,是由作出行政行为的步骤、方法和方式所构成的行政行为的程序;从最狭义的视角,可以将行政程序理解为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所履行的听证等事前程序。(二)行政程序的种类1、以行政事务的法律目的和行政程序的使用范围为标准,可分为内部行政程序和外部行政程序。2、以行政事务处理的使用频度、范围、时限和行政程序的适用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可分为抽象行政程序和具体行政程序。3、以法律是否有明确规定和要求为标准,可分为自由行政程序和法定行政程序。4、以行政事务的法律关系特点为标准,可分为行政立法程序、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裁判程序。5、
    2023-06-06
    100人看过
  • 建筑工程的概念及其培养目标
    建筑工程是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也指各种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工程,又称建筑工作量。这部分投资额必须兴工动料,通过施工活动才能实现。建筑工程培养掌握工程力学、土力学、测量学、房屋建筑学和结构工程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从事土木工程的项目规划、设计、研究开发、施工及管理的能力,能在房屋建筑、地下建筑、隧道、路桥、矿井等的设计、研究、施工、教育、管理、投资、开发部门从事技术或管理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商品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是怎样的建筑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限相关规定:《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
    2023-06-20
    418人看过
  • 工程索赔的概念及分类有哪些
    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在实际工作中,索赔是双向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都可能提出索赔要求。通常情况下,索赔是指承包商(施工单位)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业主给予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要求。而业主(建设单位)对于属于施工单位应承担责任造成的,且实际发生了损失,向施工单位要求赔偿,称为反索赔。索赔的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而不是惩罚。索赔在一般情况下都可以通过协商方式友好解决,若双方无法达成妥协时,争议可通过仲裁解决。索赔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按不同的标准进行以下分类:1、按索赔发生的原因分类如施工准备、进度控制、质量控制、费用控制及管理等原因引起的索赔,这种分类能明确指出每一项索赔的根源所在,使业主和工程师便于审核分析。2、按索赔的目的分类可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工期索赔就是要
    2023-04-13
    124人看过
  • 工程质量的广义概念及其涉及的方面
    广义中工程质量不仅包括工程的实体质量,还包括形成实体质量的工作质量。工作质量是指参与工程的建设者,为了保证工程实体质量所从事工作的水平和完善程度,包括社会工作质量,如社会调查、市场预测、质量回访和保修服务等。工作质量直接决定了实体质量房屋工程质量鉴定的概念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是指依法取得有关建筑工程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建筑学理论和技术,对涉及诉讼活动的建筑工程质量、材料和安全等与建筑工程相关的专业性问题进行鉴定与判定,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建筑工程司法鉴定不仅为法院审判相关工程质量纠纷类案件提供了专业的技术支持,同时也担当了面向社会服务的鉴定责任。建筑工程质量问题轻则引发纠纷和矛盾,重则会影响人身安全,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条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
    2023-07-07
    117人看过
  • 司法赔偿程序的概念及特点有哪些
    司法赔偿程序,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或司法人员的司法侵权行为造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损害后,受害人如何行使赔偿请求权,有关司法机关和法院赔偿委员会如何履行司法赔偿责任的方式、步骤、顺序和期限。我国现行司法赔偿程序的特点:第一是采用国际通行原则,由法院终局解决司法赔偿纠纷,司法侵权行为受害人请求司法赔偿应首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或者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可以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机关不作决定或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赔偿委员会的决定为终局决定。第二,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非诉讼决定程序。司法赔偿纠纷经过协商、复议程序后仍未解决的,国家赔偿法规定,由人民法院内设的赔偿委员会终局解决。现行赔偿法确定的我国司法赔偿程序,将检察机关错误拘留和逮捕、刑讯逼供,以殴打等暴力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或者违法使用武器、警械致人伤亡,违法对
    2023-06-03
    163人看过
  • 公司设立程序概念
    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而言要经过以下步骤:(一)订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基本文件,只有严格按照法律要求订立公司章程,并报经主管机关批准后,章程才能生效,也才能继续进行公司设立的其他程序。(二)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采用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制,可以使公司的名称在申请设立登记之前就具有合法性、确定性,从而有利于公司设立登记程序的顺利进行。(三)股东缴纳出资并出具验资证明。有限责任公司除具有人合因素外,还具有一定的资合性,股东必须按照章程的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股东的出资还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采取法定的出资形式,并经法定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四)登记并获得相关证照。为了获得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法律人格的认可,公司设立程序中一个必不可少的步骤,即是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登记机关对申
    2023-04-04
    456人看过
  • 强制医疗程序概念
    强制医疗程序是指公安机关对不负刑事责任且有社会危险性的精神病人采取强制治疗措施的特别诉讼程序。新刑诉法司法解释对强制医疗程序的规定1、明确强制医疗案件原则上应当开庭审理,并应当会见被申请人。为体现程序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止“被精神病”或假冒精神病人逃避刑事处罚的情况发生,《解释》规定,对于强制医疗案件,原则上应当开庭审理,只有被申请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请求不开庭审理,并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并规定无论是否开庭审理,都应当会见被申请人,通过与其直接接触、交谈,了解其精神状况,进而作出正确决定。2、明确了强制医疗的复议程序。《解释》规定,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强制医疗的决定。对不服强制医疗决定的复议申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并在一个月内
    2023-04-21
    486人看过
  • 立法程序基本概念
    立法程序就是指具有立法权限的国家机关创制规范性法律文件所遵循的制度化的正当过程,是限制立法者恣意进而使立法活动彰显和实现程序正义的制度设置,也是国家通过立法手段协调利益冲突、规制社会秩序及配置社会资源的合法路径和正当法律程序。其中,制度化的正当过程凸显了立法程序的制度本色和程序理念。因而,这个定义比较全面地把握住了程序与立法这两个关键词的涵义,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周延性和普适性。在中国,是指中央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和有权立法的行政机关制定宪法、法律、法令(以上统称为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行为规范。在法制健全的国家,这种行为规范被逐步完善并上升为法律——立法程序法。立法程序为立法活动而存在和设立,离开实体的程序将没有存在的意义;同样,立法活动也离不开特定的程序,否则立法活动将无法开展。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至今,是中国立法工作全面繁荣时期,立法程序也走向规范化、法律化。1978年、1982年宪法,
    2023-06-06
    194人看过
  • 强制隔离戒毒概念及程序是什么
    强制隔离戒毒: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强制隔离戒毒决定由公安机关下达,属行政强制措施。强制隔离戒毒的执行目前则分别由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强制隔离戒毒制度统一并取代了此前由公安机关负责的强制戒毒和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的劳动教养戒毒。戒毒程序:一是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投送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后,经诊断评估,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根据戒毒人员实际戒毒情况,提出提前解除或延长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原决定机关批准。二是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必须执行强制隔离戒毒;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后,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转到戒毒康复中心继续戒毒康复,再回归社会。三是各分、县(市)公安局法制部门负责接收并审核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呈报的审批材料,报分管戒毒工作的局领导审批后由法制部门及时通知强制隔离戒毒所。各分、县
    2023-06-12
    484人看过
  • 破产程序的概念和种类
    破产程序是指对资不抵债的企业进行破产处理的司法程序。法院审理破产程序人平均受偿,而免除其余无法清偿的债务,称为破产(见破产法)。破产案件归法院审理,审理破产案件的法院称为破产法院。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破产程序基本相同。破产程序的种类破产程序包括三种:和解、重整和破产清算。不能把破产案件简单地归结为清算倒闭事件;破产清算是公平清理债务的一种方法,但不是唯一方法。我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鼓励当事人积极寻求以避免企业倒闭清算的方式来公平清理债务。破产法设立的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三种程序之间,存在一定的可转换性。在它们之间,当事人有一定程度的选择自由。具体说,包括以下要点:(1)债务人在提出破产案件前,债务人可以申请和解,债务人或者其出资人可以申请重整。(3)债务人申请适用破产清算的案件,在破产宣告前,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出资人可以申请重整,债务人也可以申请和解。(4)债务人进入重整程序或者
    2023-06-06
    9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条款是指双方协商一致后,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条款。合同条款是合同内容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通过合同条款体现和表达。合同作为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协议,内容由合同各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独立约定。一般来说,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1... 更多>

    #合同条款
    相关咨询
    • 简易程序的概念及审理期限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4
      简易程序概念及审理期限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46条的规定,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要短于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这是因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均为简单的民事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争议不大,不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去调查取证,就能够查明案件事实。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第一条基层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
    • 工程变更程序是怎样的, 工程变更要经过哪些程序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04
      工程变更的程序如下:1、提出工程变更申请报告。 2、填报变更原因、相关图纸和变更工程量和造价等。 3、监理公司审核工程变更必要性和可行性,审核工程变更造价合理性,审核工程变更对工期的影响,并签署审核意见;设计单位审核工程变更图纸审核相关图纸是否满足设计规范,是否符合原设计要求,并签署审核意见。 4、建设单位按相关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申报或批复。 5、建设单位项目主管按上级领导批复意见向监理公司出具工
    • 要约收购的概念,适用条件及程序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3-01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收购的公告,待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 条件如下: 1.持股比例达到30%.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或者协议、其他安排持有或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30%。 2.继续增持股份。 程序如下: 1.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2.终止上市。 3.可要求收购人收购未收购的股票。 4.要约收购要约期间排除其他方式
    • 第二审程序的概念及其三个特点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9
      第二审程序的概念第二审程序又称上诉审程序,是指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根据上诉、抗诉,对一审人民法院未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进行重新审理的方式、方法等的总称。第二审程序的主要特点如下:1.它是上诉审程序。就是说,它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而进行的审判程序;如果没有当事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就不会引起第二审程序。不论是当事人上诉,还是人民检察院抗诉,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
    • 关于合同变更的概念及变更条件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3
      合同的变更,是对原订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构成要件: (一)原以存在的合同关系; (二)合同内容发生变化; (三)合同的变更须依当事人协议或依法律直接规定及法院裁决,有时依形成权人的意思表示。在一般情况下,合同的变更必须双方协商一致,并在原来合同的基础上达成新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