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人无力偿还的,担保人能负担连带责任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8 19:32:10 268 人看过

一般保证,债权人通过诉讼途径向债务人先行追偿,只有当债务人财产被执行后有不足部分,才由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一、连带责任担保人无力偿还债务

如果连带责任担保人无力偿还债务,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或者延期偿还,一般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属于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0日 08: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法人能否连带责任担保
    法人可以连带责任担保,法人作为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承担连带责任的则为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保证人根据约定承担了其保证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一、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负什么责任根据担保方式的不同,存在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两种保证方式: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是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两种保证方式的保证人在偿还借款后,都可以向债务人予以追偿。二、怎样退
    2023-03-21
    232人看过
  • 连带责任的担保人具有哪些责任和能力
    连带责任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责任。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偿还贷款还不上担保人有什么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二、连带责任保证金条款必须有连带之债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即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如果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依法向连带责任保证人请求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得拒绝,这就是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间效力
    2023-06-27
    365人看过
  • 银行贷款担保人是连带责任还是一般责任
    担保人分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银行一般是要担保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就是说一旦借人不能还贷,那么银行可以直接找担保人要钱。一、私人借款担保人责任私人借款时担保人拥有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的责任。在借款时间到期之后,如果还没有还款,经过法院审判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应当让借款人依法返还借款,当遇到还款人不能返还借款的情况,才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如果实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那么这个担保人则承担着连带的责任保证。二、担保贷款银行追责怎么处理如果是一般担保银行要先清收贷款人无果后才可向担保人提出执行担保责任,如果是连带责任银行就可根据情况选择担保人或贷款人来履行还款义务。银行一般都是连带责任担保,所以银行可以向担保人提出还贷要求,但如果担保人能有效的提供借款人也就是贷款人的详细情况并向银行明确该借款人具备还款能力;银行一般都是先向借款人催收的。如确实无
    2023-04-11
    373人看过
  • 连带责任债权人能起诉担保人吗
    一、连带责任债权人能起诉担保人吗1、保证人如果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的,债务人不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只起诉担保人,担保人偿还债务后可向债务人追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二、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有哪些1、保证人免责的条件不同: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在连带保证中,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023-04-26
    438人看过
  • 担保人在借款人无力偿还借款时应负什么责任?
    借款人无力还款,担保人要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若是一般保证,则需要经过法律程序后,借款人仍不能偿还的,债权人才能向担保人主张还款。若是连带保证,只要还款期届满,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还款,也可以同时要求担保人偿还借款。担保人无力偿还怎么办关于担保人无力偿还,需要看担保人是个人,还是单位,如果是个人就很困难了,如果是单位可以申请公司破产,解决。无论是何种担保,担保人都要在债务人无力偿还欠款时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人提供一般保证时,债权人只能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保证责任则债权人可以在债务到期后既可以向债务人,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2023-07-06
    404人看过
  • 无效担保合同的承担及连带责任还款
    在我们的生活中,还有一种是对一个人的人品上的担保,这种担保绝大多数是口头性质的,它的意义只是表明担保人对被担保人的一种信任和赞赏,没有太多的实际意义,有的只是担保人对被担保人的一种监督,但这种担保对双方的行为还是有一定的约束力。示例:我用名誉担保这人绝对可靠。连带责任还款:黄某某以江乙的房产作为抵押,向江甲借了一笔钱。后黄某某无法还钱,江甲在两年多的时间里一直未办理江乙房产的抵押登记手续,致使该担保合同无效。这个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呢?6日,福州市中院经终审审理认为,江甲无责,黄某某和江乙应负连带还款责任。拿房产作抵押担保人被告上法庭2000年12月底,江甲通过银行卡向黄某某转款49万元。同年12月28日,黄某某向江甲出具一张借条,内容为:兹向江甲借款50万元,愿以江乙的房屋作为抵押。该借条的下端,还有一行字和签名,内容为黄某某借款50万元,我同意将房屋抵押。江乙,2001年12月28日。当
    2023-06-08
    156人看过
  • 担保期限过后还需要负担连带责任吗
    一、担保期限的含义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保证期间,按照约定执行。保证人和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法律规定保证期间为6个月。保证期间均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没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二、担保期限过后还需要负担连带责任吗保证期间就是指保证合同当事人的约定或依法律推定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保证人能够容许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最长期限。在保证期间中,债权人应当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在一般保证中)或向保证人(在连带保证中)主张权利。逾此期限,债权人未提起上述主张的,保证人则不承担保证责任。可见,保证期间经过构成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担保期限主要是看你承担的是一般担保责
    2023-02-22
    478人看过
  • 贷款逾期没有归还抵押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做生意因流动资金不足,用房产向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贷款到期后却没有归还,抵押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15日,沐川县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原告沐川县某农村信用合作社诉被告陈*霞、李*发(化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进行审理。2004年12月6日,被告陈*霞向原告沐川县某农村信用合作社借款人民币40000.00元,借款月利率7.82325‰,借款期限从2004年12月6日起至2006年12月6日止。同日,原告与被告陈*霞、李*发签订《抵押担保借款合同》,载明被告李*发自愿以本人有处分权的评估价值为7万元的财产作抵押物为被告陈*霞提供担保:如被告陈*霞不按期归还本金又未获展期,从逾期之日起合同利率加50%计收利息。同日,原告沐川县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与被告李*发签订《沐川县城镇房地产抵押合同》,该合同载明,抵押权人为原告沐川县某农村信用合作社,抵押人为被告李*发,用建筑面积为140.04m2的一处房产
    2023-05-05
    485人看过
  • 法院判决偿还借款本息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汽车消费贷款纠纷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宋某被判偿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翠微路支行借款68471.59元和相应利息及罚息,被告北京新世纪保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和被告北京市斯格姆斯商业公司对宋某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02年12月5日,工行翠微路支行与宋某、新世纪保标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由工行翠微路支行向宋某提供10.6万元借款用于购买汽车,借款期限为60个月,自2002年12月5日至2007年12月5日,还款方式为按月等额本息还款,利率为月4.185‰,并约定了不按合同履行还款义务的罚息,新世纪保标公司对宋某的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斯格姆斯公司又向工行翠微路支行出具承诺函,承诺对宋某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合同签订后,工行翠微路支行依约发放了借款,宋某通过其在工行翠微路支行设立的账号偿还了部分借款本息,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宋
    2023-06-15
    346人看过
  • 连带责任担保人能否诉债务人
    一、连带责任担保人能否诉债务人连带担保人偿还债务后,担保人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连带担保人可以起诉债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二、连带责任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可以约定吗连带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可以约定,双方协商约定的,在担保合同中载明担保的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2023-06-15
    66人看过
  • 担保人应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这位负责人表示,新规定还对专业担保机构的信用风险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增加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工程担保市场监管责任和市场各方行为的规定》,明确要求发包人和承包人,实施工程建设担保的用人单位和工程分包单位,应当将担保函原件送市或者区、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保管,并规定当事人取回保函原件的程序。北京从1998年开始,在国家大剧院、新首都博物馆等一批重点工程中开展工程保障试点。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虽然北京试点走在全国前列,但目前的工程担保体系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解决,这不仅增加了建设项目的风险,但也导致建设单位对专业担保机构的不信任。一些专业担保机构超越自身实力包销,一旦债权发生,债权人将面临较大风险;一些专业担保机构为了占领市场份额,进行价格竞争,干扰市场秩序。另外,一些施工单位不愿意承担工程款的担保责任,只把担保作为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种手段,而一些施工单位为了迎合施工单位或减轻自身资金压力,
    2023-05-08
    102人看过
  • “还款与己无关”保证书不能推卸担保人连带责任
    近日,白山市江源区法院判决高某向张某偿还借款3万元,王某承担连带责任。2008年6月的一天,王某的朋友高某找到他说,因近期做生意资金不足,需向张某借3万元,但需要找个担保人,遂恳请王某给签个字做担保,并信誓旦旦地说,肯定不用王某还钱。高某还当即写下了一份保证书,保证此笔借款由其本人偿还,与王某无关。王某信以为真,凭借二人往日的交情,二话没说,就随同高某一同去找张某借钱,并在借据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不料,事隔一年,王某却接到了法院的传票。原来,高某借款期限一年,期限届满,张某找高某追债,高某因生意亏本,无力还款。张某又找到王某,王某就把高某给自己打的保证书拿出来,称此事与己无关,不能还钱。无奈,张某一纸诉状将高某和王某告上法庭,要求高某及保证人王某承担还款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高某与张某间的借贷关系明确,王某为连带责任保证人,虽持有高某的保证书,但属于另一法律关系,王某作为连带保证人,仍应承
    2023-06-13
    168人看过
  • 借款担保中担保人的连带责任应如何承担
    只有在债务人完全不能或部分不能履行其债务时,保证人才就被保证债务的履行承担保证责任。而对于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对保证债务的履行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对被保证债务的履行,保证人与债务人处于同样的法律地位而无先后之分。债务履行期到来后,债权人既可请求债务人履行,也可请求保证人履行,或者请求保证人和债务人共同履行。《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七条【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
    2023-06-15
    203人看过
  • 个人可以办理贷款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手续吗
    借款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有期限,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如果约定了保证期间的,则保证的期限按照约定期限来计算。一、欠条加连带责任保证的时效是多久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二、担保人超过担保期限不担责将怎样?债权人在保证期限内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但担保人超出期限不承担责任的,债权人可以起诉、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担保人财产。三、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是怎样规定的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保证期间由双方约定,约定不明的是六个月。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
    2023-03-23
    131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连带责任担保人无力偿还连带责任还款怎么理解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0-31
      担保人应与债务人承担相同的还款责任。 无论是担保人还是债务人,如果无法偿还债务,法院都不会处理。这里说的无能是指完全无法还款。如有部分还款能力,需部分还款,否则,即拒绝执行判决,法院可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
    • 担保人愿意承担连带责任,但是无偿还能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0
      连带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时要看几点: 1、债务人有钱还,债务人就有义务还钱,连带人保证人还钱的,可以找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没有钱还,保证人有钱,那么由保证人还钱,可以找债务人追偿; 3、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没有钱的,按照没有钱的方式处理,即有可能限制高消费、只保障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如果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再执行。连带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后,承担的是连带保证之债,本质也是债务人的,基本上按照债务人的
    • 担保人连带责任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还用承担保证责任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09
      担保人的责任: 民事责任: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责任: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
    • 借款中担保人真的需要负连带责任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09
      担保人一般负连带责任,也就是说贷款人贷款时间到了不偿还,担保人是有责任承担的。一般的贷款担保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连带责任担保,一种是一般的担保。主要看合同中承诺的是那种担保责任。 1、如果说当事人在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的为一般保证(最常见的一种担保);如果担保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
    • 连带担保责任的贷款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05
      为他人借贷提供连带保证,如果贷款人逾期没有还款,银行可以直接向连带保证人追偿贷款。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九十一条规定,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