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推出外资企业外汇管理新举措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08:03:56 321 人看过

昨天从外汇局宁波市分局获悉,从7月1日起,我市将对现有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实行支付结汇制度,并将严格控制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债规模。有关人士在接受采访时指出,这两项政策和措施都是对现有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新政策的出台不会影响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今后外汇局将积极创造条件,适时推出外汇避险交易工具,帮助企业防范汇率风险,更好地开展国际化经营。

新政策规定,外汇局以及经授权的外汇指定银行在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和外债结汇时,除按照原有要求进行审核外,对于一次结汇金额在20万美元以上的,应要求申请结汇的企业提供有关结汇资金用途的书面支付命令,直接向其指定的收款人进行支付。对于企业支付工资、留存备用金或结汇资金在20万美元以下(含20万美元)的小额支付,可以不要求申请企业提供书面支付命令而将结汇资金进入申请企业人民币账户,但该企业在办理下一笔结汇时,应提供上一笔结汇资金的用途明细清单。如果外商投资企业外债资金结汇用于偿还人民币债务,外汇局不予批准。

从7月1日以后,我市将严格执行外商投资企业举借外债的管理政策。外商投资企业举借的中长期外债累计发生额和短期外债余额之和,将被严格控制在审批部门批准的项目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以内。非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变更的投资总额,外汇局不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超额汇入部分外债资金的登记和结汇核准手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4日 03: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外资企业相关文章
  • 外汇局发布跨国公司外汇资金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服务实体经济,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总局)修订了《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试行)》主要内容包括试点外债比例自律管理、优化国际主账户功能、简化账户开立要求、完善涉外收付款申报手续和加强事中事后管理等。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为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服务实体经济,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总局)修订了《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试行)》。现通知如下:一、试点外债比例自律管理。跨国公司成员企业借用外债实行比例自律,主办企业可全部或部分集中成员企业外债额度;外债结汇资金可依法用于偿还人民币贷款、股权投资等;企业办理外债登记后可根据商业原则自主选择偿债币种。二、优化国际主账户功能。境内银行通过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吸收的存款,可
    2023-04-23
    204人看过
  • 外汇局发布跨国公司外汇资金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服务实体经济,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总局)修订了《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试行)》主要内容包括试点外债比例自律管理、优化国际主账户功能、简化账户开立要求、完善涉外收付款申报手续和加强事中事后管理等。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为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服务实体经济,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总局)修订了《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试行)》。现通知如下:一、试点外债比例自律管理。跨国公司成员企业借用外债实行比例自律,主办企业可全部或部分集中成员企业外债额度;外债结汇资金可依法用于偿还人民币贷款、股权投资等;企业办理外债登记后可根据商业原则自主选择偿债币种。二、优化国际主账户功能。境内银行通过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吸收的存款,可
    2023-03-03
    227人看过
  • 财政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审计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外汇管理分局,深圳分局: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一年一度的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即将开始。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外汇外债管理开展外汇外债检查》的通知(国发〔1998〕31号),做好外汇年检工作,财政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改革1999年度外汇检查形式,由以往的企业自查改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注册会计师应根据外汇年检结果如实填写“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在外商投资企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中应披露的外汇内容表”(见附件);二、注册会计师应在审计报告中以文字如实说明被审企业在外汇收支、外汇借款和还款以及外汇买卖等方面是否遵守国家的有关政策;三、联合年检结束后,财政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对部分会计师事务所的外汇年检结果进行抽查,对于没有执行上述要求的会
    2023-04-24
    195人看过
  • 对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汇管理施行细则
    (一九八三年七月十九日国务院批准一九八三年八月一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第五章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第五章所称侨资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独立经营或者同国内企业合作生?、合作经营的华侨或港澳同胞资本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外资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独立经营或者同中国企业合作生?、合作经营的外国资本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华侨或港澳同胞资本的或外国资本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在中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合资经营的企业。三、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一切外汇收付,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办理。四、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应在中国境内的中国银行或者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局批准的其
    2023-06-06
    319人看过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部分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为适应对外经济发展的需要,完善鼓励境外投资的配套政策,便利境内投资者开展跨国经营,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调整部分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境外投资是指我国境内各类法人(以下简称境内投资者)通过新设(独资、合资、合作等)、收购、兼并、参股、注资、股权置换等方式在境外设立企业或取得既有企业所有权或管理权等权益的行为。?二、境外投资应当符合国家境外投资产业政策,有利于促进生产要素跨境流动和优化配置。境内投资者到境外投资的项目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核准。?三、境内投资者到境外投资所需外汇,可使用自有外汇、人民币购汇及国内外汇贷款。自2006年7月1日起,国家外汇管理局不再对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核定境外投资购汇额度。境内投资者的境外投资项目经有关主管部门核准后,按照现行外汇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2023-06-06
    348人看过
  • 外汇局规范银行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公司股份转让
    国家外汇管理局5日发布《关于境内银行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境内银行纳入管理范畴,取消境内银行境外直接投资项下核准手续,以规范境内银行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管和分析。《通知》明确将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外资法人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境内银行纳入管理范畴;取消境内银行境外直接投资项下购汇核准手续;明确境内银行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变更、注销及结汇核准等业务的办理程序;规范境内银行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汇出、利润汇回、减资、清算及转股等事项;明确境内银行在《通知》发布前已从事的境外直接投资活动应履行的登记备案手续。《通知》特别规定,境内银行境外直接投资产生的利润不得单独结汇,应纳入银行外汇利润统一管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汇。境内银行将其境外直接投资获得的境外机构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转让
    2023-06-05
    418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外资企业的全部资本属于外国投资者所有。即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货币或者其他法定投资方式投资,全部财产... 更多>

    #外资企业
    相关咨询
    • 企业向境外投资汇款外管局受理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10
      一般需要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并附以下文件: (一)公司董事会决议或相关的出资决议; (二)证明中方及合作外方资产、经营和资信情况的文件; (三)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 (四)以有价证券、实物、知识产权或技术、股权、债权等资产权益出资的,按资产权益的评估价值或公允价值核定出资额。应提交具备相应资质的会计师、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或其他可证明有关资产权益价值的第三方文件; (五)
    • 外汇管理局对企业境外投资限制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19
      第一条 为了促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加强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有利于国际收支平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境外投资是指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外设立各类企业或者购股、参股(以下统称境外投资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活动。 境外投资有关外汇事宜,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拟在境外投资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在向国家主管部门办理境外投资审批事
    • 外汇管理局对企业境外投资限制的规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26
      第一条 为了促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加强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有利于国际收支平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境外投资是指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外设立各类企业或者购股、参股(以下统称境外投资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活动。 境外投资有关外汇事宜,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拟在境外投资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在向国家主管部门办理境外投资审批事
    • 企业向境外投资汇款需要报外管局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07
      根据我国的外汇管理办法和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企业向境外投资汇款外管局审批流程如下:投资额3000万美元以下的资源开发类和中方投资用汇额1000万美元以下的其他项目,由省级发改委核准,项目核准文件抄报国家发改委
    • 外商投资企业将红利汇出外汇所需材料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05
      凡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资者或境外发行股票企业将本年度外方应得利润或股息、红利汇出境外的,必须向外汇指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提供下列材料: 1、完税证明及税务申报单(享受减免税待遇的企业应提供当地税务管理部门出具的减免税证明文件); 2、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年度利润或股息、红利情况的审计报告; 3、董事会关于利润或股息、红利分配的决议; 4、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 5、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验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