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管理人的职责范围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20:52:13 212 人看过

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管理人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管理人的报酬由人民法院确定。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的报酬有异议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管理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得辞去职务。管理人辞去职务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律师补充:

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二)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

(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四)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

个人担任管理人的,应当参加执业责任保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十五条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本法对管理人的职责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1日 15: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破产管理人相关文章
  • 什么是破产重整管理人,破产重整管理人有哪些职责
    一、什么是破产重整管理人,破产重整管理人有哪些职责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破产管理人的职责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全面接管破产企业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就成为破产人,企业法人就沦为了清算法人,破产人所有的全部财产被作为概括执行的客体,应全部移交破产管理人管理和处分。2.保管和清理破产财产接管破产财产后,破产管理人应当予以妥善保护和管理,防止破产财产遭受意外或人为的损失。3.以破产企业名义开展民事活动破产人将破产财产移交给破产管理人后,破产人并不丧失对破产财产的所有权,但丧失了对破产财产的占有、支配和处分权,也丧失了对破产财产以自己的名义开展适当民事活动的权利。而破产管理人就取得了以破产管理人名义实施必要的以破产财产为标的民事活动的权利。4.破产财产清算破产管理人对破产财产应当重新估价,已经折旧完毕的
    2023-04-30
    372人看过
  • 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职责范围是什么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一)对所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二)指导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改革和重组(三)依照规定向所出资企业派出监事会(四)依照法定程序对所出资企业的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其进行奖惩(五)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六)履行出资人的其他职责和承办本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权利和义务我国对国有资产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即国家的国有资产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务院负责履行出资者责任,地方的国有资产分别由地方省市两级政府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本级政府负责履行出资者责任。上级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下级政府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出资者的主要权利有三条:一是重大事项决策权,二是经营者选择
    2023-07-08
    349人看过
  •  证券监管机构的职责范围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拥有多项监督管理权限,包括调查取证权、询问权、查阅、复制和封存权以及查询帐户与申请司法机关冻结权。这些权限是为了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而设立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在履行职责时所拥有的权限,可称为其监督管理权限。根据《证券法》第一百六十八的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调查取证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进入违法行为发生场所进行调查取证。2、询问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为履行自己的监督管理职责,有权询问与被监督检查的事项相关的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与所调查的事件有关的事项作出说明。3、查阅、复制和封存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为履行自己的监督管理职责,有权查阅、复制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证券交易记录、登记过户记录、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也有权对可能被转移或者隐匿的文件和资料予以封存,
    2023-10-29
    155人看过
  • 保险代理人的职责范围与职责内容
    1、负责代理推销保险产品,协助保险公司进行损失的勘察和理赔;2、向消费者宣传保险知识,解释保险条款,点评产品,分析个人财务需要;3、为消费者设计保险方案,制定保险计划;4、协助客户挑选保险公司的优势产品;5、协助客户办理相关投保手续(签订投保单、保单送达、保单保全、保费收取);6、根据客户的需要,为其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7、定期回访老客户,维护潜在客户;8、被保险人出险后,协助其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等。保险代理人常识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具有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最低偿付能力。保险公司的实际资产减去实际负债的差额不得低于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数额;低于规定数额的,应当增加保险费,补足差额。(错)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解除合同,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自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十日内,退还投保人所交的保险费。(错)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投保
    2023-07-03
    166人看过
  • 破产管理人如何履行职责
    近期,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企业破产法》实施以来审理的破产案件中破产管理人履职情况进行调研,发现管理人的履职能力与实际需要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知识结构单一。根据现行做法,法院指定的管理人大都为律师或会计师,法律或财务知识素养很高,但知识面过于单一,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综合性知识和经验欠缺,尤其是监督破产企业重整计划执行方面的能力非常有限。二是执业经验不足。由于破产管理人制度实行时间较短,大部分纳入名册的管理人执业经验非常有限,以致很多管理人遇见新情况时往往不知如何应对,难以胜任工作。三是对法官依赖性大。由于知识单一、经验不足,管理人在履职过程中难以独立处理相关事务,加上法律对管理人履职的规定过于原则,以致管理人在遇到诸如对外追索债权等具体事务时都得向承办法官请示,依赖于法官指导其开展各项工作。该院认为,导致管理人履职能力不足的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管理人遴选机制
    2023-06-06
    298人看过
  • 公证处的工作范围和职责是怎样的?
    公证处属于国家司法证明机构。属于当地司法局管理的事业单位,主管单位为司法局。公证处不属于政府部门,也不属于企业、学校等普通单位。公证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规定的,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的证明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公证机构的设立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可在县、不设区的市、设区的市、直辖市或市设立;在设区的市,直辖市可以设立一个或几个公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公证机构。如何去公证处立遗嘱(一)、提出申请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应记明以下内容: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2、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3、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地址;4、申请的时间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立遗嘱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填写申请表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填。(二)、提交材料申请遗嘱公证
    2023-07-03
    456人看过
  • 破产债权范围是怎样的破产债权的类型有哪些
    一、破产债权范围是怎样的破产债权的类型有哪些破产债权范围是破产宣告前的债权。类型有担保债权以及未到期的债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债务人均能申请破产重整,也能申请破产清算。若是没有依法清算的,由清算义务人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二、破产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后果有什么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将丧失债权人参与破产程序的所有程序性权利,包括参加债权人会议权利、表决权、异议权、接受分配财产权利等。已分配的财产不对其补充分配,即
    2024-01-30
    172人看过
  • 破坏选举罪的范围是怎样的?
    一、破坏选举罪的范围是怎样的?1、破坏选举罪的犯罪主体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既可以是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公民,也可以是无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公民,还可以是选举工作人员。2、破坏选举罪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破坏的选举活动必须是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活动。(2)行为人在选举中实施了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3)行为人破坏选举的行为足以造成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后果。(4)破坏选举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这里的“情节严重”,主要是指破坏选举手段恶劣、后果严重,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等等。二、哪些行为会构成破坏选举罪?破坏选举的方式是多样的,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如以暴力妨害,又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如故意漏登选民名单。归纳起来,主要是:1、暴力手段对选民、代表及其工作人员采取殴打、捆绑
    2024-01-11
    413人看过
  • 破产清算程序是怎样的,职责是怎样的
    一、破产清算程序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4、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5、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
    2023-04-06
    185人看过
  • 监护人的范围和职责
    监护人,指对未成年人、精神病人进行监督、管教和保护的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1、监护人的范围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1)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1)配偶;(2)父母;(3)成年子女;(4)其他近亲属;(5)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在特定的情况下,可以变更监护人。这些情况主要有:(1)监护人死亡、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或被宣告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监护人既然失去了行为能力,自然不可能再进行监护。(2)监护人不履行职责,给被监护人造成损害,或者在监护过
    2023-06-08
    471人看过
  • 破产债权的范围是怎样的,债权人应如何向破产企业追债
    一、破产债权的范围是怎样的破产债权按债权的产生以及债权人与债务人的不同关系,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无财产债权。2、担保差额债权。3、代保债权。4、放弃优先债权。5、附有期限但破产宣告日尚未到期的债权。6、破产企业未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因清算组解除破产企业的未履行合同而受到损害的,其损害赔偿额部分,应视为破产债权处理。7、因票据关系而产生的破产债权。8、人被宣告破产时,债权人所享有的债权。9、经和解减免延缓的债权作为破产债权。二、债权人应如何向破产企业追债1、立案前,积极追讨审判实践证明,破产还债程序的引起,绝大多数是由人即破产企业自己申请引起的。每一个破产企业在向法院申请立案前,都经过了充分的协商、酝酿阶段。破产企业申请破产,不是一时心血来潮,而是往往数月、甚至几年前就有了破产意念。所以,有破产计划的企业,应紧紧抓住破产申请准备阶段,加大债权清收力度,这时企业没有破产负担,债务人也没有借
    2023-02-04
    76人看过
  • 破产清算时抵押权人的责任范围
    破产清算后,破产财产不会优先偿还抵押权人。破产清算后,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破产清算时怎么主张债权公司发布清算公告后,债权人可以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
    2023-07-03
    444人看过
  • 担保人的职责与范围
    执行担保人的情况:1、无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债权人都可以在执行阶段申请强制执行担保人的财产;2、如果债务人的财产足以偿还债务,法院一般会考虑先执行债务人的财产,以免担保人再次起诉债务人追偿,造成诉讼疲劳;3、当被执行人的各种财产足以偿还债权人的债务时,法院也会优先考虑更有利于执行的形式。只有债务人以其名义清偿财产后,债务人无法清偿的债务,才会执行承担一般担保责任的担保人的财产,用于清偿债务人无法清偿的部分。支付令可以执行担保人的财产吗不能。为了在审判工作中正确适用督促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现对适用督促程序处理案件的若干问题规定的其中,第四条对设有担保的债务案件主债务人发出的支付令,对担保人没有拘束力。债权人就担保关系单独提起诉讼的,支付令自行失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支付令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
    2023-07-19
    83人看过
  • 疫情期间城管的职责范围是什么
    疫情期间城管的职责范围:1、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2、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的行政处罚权;3、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4、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5、交通管理方面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政处罚权;6、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7、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的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一、环保局管辖的范围是什么?凡涉及废气、废物、污水、环境污染、环境保护等与环境污染、保护有关的都属于环保局管理范畴。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与环境保护相
    2023-03-16
    189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 法院在破产程序中决定指定何人为破产管理人,债权人会议一般不得干预。但债权人会议对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 更多>

    #破产管理人
    相关咨询
    • 破产管理人善意第三人的范围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2
      破产管理人相当独立职能机构。不属于善意第三人范畴。善意第三人是相对于恶意第三人而言的。在破产法中,需清楚债务人,债权人,破产管理人,善意第三人。的关系。破产管理人作为独立的机构或者个人,不能与债权人债务人有利益争议。而善意第三人往往是不知道债务人破产,也就是所说的善意,从债务人那里获取了有争议的利益。
    • 公司破产管理人的职责是什么,公司破产管理人的职责法律怎么规定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6
      当公司破产之后,需要依法指定破产管理人。那么破产管理人的职责有哪些呢? 按破产法的规定,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
    • 企业破产中管理人管理的范围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27
      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是清理债务人财产的前提,通过制作财产状况报告,清理债务人的财产,明确债务人财产的归属,变价破产财产和分配破产财产做好前期准备。
    • 民法通则的遗产管理人的职责范围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19
      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 如何判断破产管理人的任选范围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21
      破产管理人的任选范围是清算组或者是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当公司的经营情况同时满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条件,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